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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借款合同合集10篇【精华】借款合同合集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的借款合同10篇,欢送大家分享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大写元人民币整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局部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2、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局部的日万分之承当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局部的日万分之承当违约责任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局部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归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局部,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贷款,并对违约局部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方案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归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连带保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方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方案表》和《还本付息方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方案表》及时供给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那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方案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方案否那么,乙方对未用或超用局部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当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方案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假设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归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归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局部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局部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局部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借款人(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抵押人(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X万元整(¥XXXX),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个月,即从X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粤地权证穗字第XXX号)]作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届满,假设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XXX年XX月XX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 出借人(乙方)电话 地址 担保人(丙方)电话 地址 甲方因业务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甲方自愿以个人房产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元)
二、甲方借款用途资金用于甲方业务周转
三、甲方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天,以借款收据时间为起点甲方应于年月日一次性足额向乙方归还全部借款本金万元整(¥元)
四、借款利率甲方借款为有偿使用利率执行为月甲方在约定期限过后未还款的局部,按日5‰支付乙方逾期利息和借款额10%的违约金利息支付方式为每月结息利息一次,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结算日期为每月日,节假日不顺延,在每月日前甲方必须将利息支付给乙方
五、还款保证
1、甲方假设不能按合同规定足额归还乙方本金和利息,甲方自愿承当无限连带还款责任甲方连带责任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和逾期后的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该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反担保抵押手续的办理 A、为确保乙方利益,甲方自愿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甲方提供担保房屋的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反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和利息、违约金和乙、丙方为实现债权、反担保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B、假设甲方不能按期如数归还借款本息,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委托评估、拍卖房产处置期间,假设甲方依约还清本息并承当了违约责任,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自愿承当 C、甲方抵押房产确实认价为万元(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出现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违约行为,应按借款总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包括借款利息和逾期罚息
2、逾期未还局部还应该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逾期罚息
七、本合同经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有涂改局部或手写局部无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三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或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九、甲方所有有效证件(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银行贷款审批文件等)暂时由丙方保管,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配合乙方和丙方到行政效劳中心办好他项权证后,原件退还甲方他项权证由丙方保管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日乙方代表(签章)月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出质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地址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质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币别元整,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年月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局部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当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阻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当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本钱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当,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份,由出质人执份,质权人执份,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开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年个月,即从至乙方保证按方案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给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方案为 日期 金额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局部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局部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方案归还贷款本金还款方案为 日期 金额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归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方案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归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根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以下形式
1、存单质押;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3、城区房地产抵押;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
五、委托利率
1、委托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
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利率调整,委托款项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平安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根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局部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甲方根据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工程 种类 金额 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应到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存、贷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方案,在约定用款日个营业日前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用款单”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方案如下 日期 金额 年月日 万元 年月日 万元 年月日 万元 年月日 万元 甲方用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方案如下 日期 本金 利息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按贷款现行利率计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亦有变化时,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本合同所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归还借款,应经乙方同意,乙方按规定减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应偿付给乙方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关、停、并、转、分时,应最迟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或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由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贷合同
1.甲方超过约定的用款日期个营业日未提交“用款单”,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 乙方 连带保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