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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合同集锦九篇公司担保合同集锦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为大家的公司担保合同9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甲方股份 乙方信托投资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元,期限年,年利%,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 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归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归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 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月内,归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归还时,应按每日‰比例,另向乙方归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归还期届至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归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方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乙方(章) 董事长(签名)董事长(签名) 年月日于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元,期限年,年利%,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归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归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月内,归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归还时,应按每日‰比例,另向乙方归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归还期届至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归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方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为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 地址 受托银行 地址 (委托人)为引进(设备名称)(数量),总价格,已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依照《民建设银行担保暂行方法》,向(受托银行)申请出具该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由受托银行出具担保金额度为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在年月日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元保证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结算进度存入保证金,直至存足保函额度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即年月日存入元,年月日存入元 如因固定资产年度投资方案尚未下达,资金未拨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须在年月日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承诺,为委托人年月日之前存入不少于元的保证金,并在至期限内按结算进度存足元的保证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证金,那么由建设银行从其主管部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扣抵
三、“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的存款限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银行划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资金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委托人,并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存款户缺乏支付的,受托银行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
四、委托人存款缺乏支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额度的‰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保费,共计元,于每年月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银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为受托银行审查与开立保函有关的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函额度随结算进度自然减额,直至结清注销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银行决定
九、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方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受托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委托人 地址 受托银行 地址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xx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元,期限年,年利%,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 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归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归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 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月内,归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归还时,应按每日‰比例,另向乙方归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归还期届至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归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方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受益人) (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该单位已于年月日与你方签订合同,编号,金额元我行已接受该单位委托,愿保证该单位按上述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支付租金)如该单位不履行合同,按期不支付规定款项,我行愿承当担保责任按合同规定代为支付款项(或租金)我行担保额度随委托人向贵单位付款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规定的终止保函效力的条件外,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保函 担保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编号 委托人 地址 受托银行 地址 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XX 保证人乙方 债务人丙方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当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当 甲方的权利局部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局部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当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外表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那么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 债权人签章 债务人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出借人(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用途为 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乙方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但不限于 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当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效劳费假设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合法,因资金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当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5、承当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效劳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那么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消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偿后有权执行抵(质)押财产、实现抵(质)押权以及要求反担保保证人履行义务
5、乙方假设发生违约行为,那么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滞纳金和违约金,且在保证金额缺乏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存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按照约定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为偿付的(节假日顺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后,无条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垫款并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丙方将按垫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诉讼或执行所涉及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均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计算,直至执行终结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追偿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假设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如提前归还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缺乏一月的局部按一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公证的经公证后生效),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份,自签订之日起连同借款借据一并生效 第十五条提示 丙方已提请合同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出借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保证责任
1.1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当保证责任不管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当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当全部保证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局部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缺乏局部扣收所得款项缺乏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当保证责任
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那么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当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前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xx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当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当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当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当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局部不承当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当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当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当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当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局部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当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当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当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当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当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当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缺乏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当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方案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管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当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那么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管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局部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那么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当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防止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局部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管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局部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当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债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 抵押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年月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根底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年月日甲方与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年月日支付万元;年月日支付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市路号的大厦的房产作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证号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当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当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