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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公司劳动合同汇编九篇【必备】公司劳动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精心的公司劳动合同9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 性别民族 文化程度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工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部门从事工作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 第2条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约 第3条劳动时间
3.1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全日制工作制 第4条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4.1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4.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调职、降薪等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5条兼职劳动报酬
5.1乙方完本钱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月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5.2甲方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5.3甲方不承当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负责承当乙方的任何医疗费用 第6条保密义务 合同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 第7条合同终止 以下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7.1合同期限届满;
7.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7.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再通知乙方 第8条其他
8.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单位名称:xxxx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部门:xxxx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业务编号: 出生年月:年月日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1、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3、无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到达退休年龄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等方法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或岗位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平安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员工的工资保障前提是每月完成元的业务量超额部份以%提成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月所定业务量的将按照实际业务金额的%提成备注:适合于报刊分类广告印刷品业务单独以%核算/在试用期间公司给予元的试用期工资转为正式员工后其一:每月薪金为元/其二:底薪为:元+%的期提成其一□其二□
2、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法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货币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请参阅《公司管理制度》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清楚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主动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本钱职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3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应征入伍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被开除、自动离职以及死亡的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在正常的合同工作期间的 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六、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第
5、
6、7项情形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应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应付给对方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当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方订有协议培训费或引进费问题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适当收取用费数额按培训或引进后乙方回甲方效劳的年限以每年递减所支费用的20%的比例计算 3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的经济赔偿
八、聘用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那么代签无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假设有条款与国家新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商定
4、随本合同附《公司管理制度》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守信的根底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将安排乙方在生产车间地点从事缝纫车位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额定工作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服从甲方工作时间调整安排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事宜由甲方通知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约定工资为工资实行计件制,多劳多得,年终有年终奖 第七条自六月起,工资至年底放假一次性付清,年底放假之前每月可以支取相应的生活费
五、规章制度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擅自离职的,并给甲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当 第十条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乙方因成心或违规操作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违法被相关部门处分或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辞退的人员,除未领取的劳动报酬即根本工资外,公司不支付任何性质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第十四条乙方因成心或违规操作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 第十五条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甲方厂区内大门左侧宣传栏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缔约根底和知情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自愿、平等、老实信用之根底上达成协议,签订本劳动合同双方承诺本合同所确立的内容乃双方之合意,在标准彼此权利义务时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皆应一体遵循并严格履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乙方承诺上述情况已向甲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对甲方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当相应的责任,甲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甲方承诺上述情况已向乙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当相应的责任,乙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须给予甲方任何经济补偿 假设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岗位工 种工作工作地点主要为襄阳,但甲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武汉或其他省市甲方开展业务地工作 乙方须按甲方对该部门岗位的相应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职责,承当劳动义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临时指派的本条第1款以外的其他职责 当甲方因业务开展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作出调动乙方所在的工作岗位的决定时,乙方应予服从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各项培训,并努力实现培训目的 乙方任职期间,无论是否收取报酬,在取得甲方明确的书面的同意前,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其他经济组织任职或为其工作,也不得以自己或亲友的名义从事或协助从事任何与甲方有关或实际构成竞争的业务或行为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因受雇于甲方的原因而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利益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正式被录用后每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包括国家规定乙方应享受的各种津贴等,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由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月在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工资,奖金局部年终一次性发放给乙方未到账工程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乙方的奖金,按甲方的相应规定执行鉴于公司计奖方法已在较大程度上考虑了乙方的加班因素,因此,乙方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加班的,一般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按养老保险缴费一档总金额的70%货币补贴给乙方,每半年集中补贴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量大时也会加班 乙方享受有国家有关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方案生育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假期及有关待遇 乙方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襄阳市规定执行 第七条医疗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襄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根据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平安卫生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培训 甲方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组织或安排乙方参加培训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受以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接受甲方安排的关于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在参加培训时,应认真学习,勤奋专研,力争实现培训目的
3、乙方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培训以外的培训时,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培训与工作可能产生冲突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参加甲方的专项培训的,甲方可要求与乙方签订效劳期的协议
5、乙方违反效劳期约定的,应当按照效劳期尚未履行局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劳动纪律与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劳动纪律 乙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以及任何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讨论、协商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以书面形式的劳动纪律的合法性,承诺严格予以遵守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直至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乙方有无条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业务 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 1乙方的年薪、工资、奖金等的数额; 2甲方客户、业务等业务信息; 3甲方的业务档案,包括案卷、账目、图纸、工作底稿、各类计算书等 4甲方经长期实践所形成的业务操作规程、专有的业务操作要领、技术 5乙方经甲方培训后始有的,富有甲方特色的各项专业技术 6事关甲方利益、开展的其他信息、资料、文件 7甲方认为属于秘密范围的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其他资料、文件等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甲方秘密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乙方泄露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合同发生变更时,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中直接记载变更内容,也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书一方提出变更本合同的要约,对方未予以书面承诺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双方或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解散、被撤消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双方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 7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已满足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虽未申请,仍以满足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之日为劳动合同终止,但依甲方规定经甲方批准劳动合同仍然存续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负有依据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的义务,乙方负有根据甲方要求,妥善办理移交手续的义务,假设因乙方不予配合而拖延甲方办理退工手续的,那么乙方应自担其责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本着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务求使双方利益均得到合理保障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订立关于标准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达成一致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议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包括因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平安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双方有效劳期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替代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拒绝接受培训或调整岗位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对甲方解除合同有异议或者认为甲方违法解除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乙方未在五日内书面形式提出的,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假设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3款解除合同情形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后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没有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假设乙方同时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那么甲方参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经济赔偿金的支付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的有关补偿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有意继续受聘于甲方,应于距本合同期满之日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的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如乙方未在距本合同期满之日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那么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局部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老实信用的原那么,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后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附那么 以下各项文件均属甲方规章制度 1员工手册; 2甲方以规章制度形式的各项文件、通知等 3以下各项协议均属本劳动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劳动合同同等
①双方签订的效劳期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②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③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所约定条款内容如与国家、襄阳市有关规定相悖,应以国家、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联系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其中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本钱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假设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成心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平安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那么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那么,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假设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那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假设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那么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条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乙方签名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用乙方为店面销售人员,经协商,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1,乙方的工作为店面销售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 2,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底薪500+提成销售额的10%+每月50元全勤奖合同到期后双方均同意续签的另行签订合同 3,因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强,为保持人员的稳定,保障甲方的正常营业不受影响,每月销售提成推迟一个月发放,合同到期时的一个月与底薪一起发放,如在合同期内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那么上月销售提成做为违约金不再发放 4,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乙方需严格遵守,如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或因为乙方自身情况的变化不适宜继续履行本合同的,那么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当违约责任 5,如双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7,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一、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①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③乙方不能到达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 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局部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1意并接受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根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根本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前遇节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那么视为无异议处理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条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方案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六、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原那么性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五条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们经营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事项的, 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半年工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承当赔偿责任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假设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假设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解散、被撤消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3、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手册职务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