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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关于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方 贷款方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月年民币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假设提前还款那么以年月日起,根据实际借款的天数计算,每天%/360计算
1、还款资金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 产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 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 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归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当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 的局部,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
0.05%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代表人 地址 号码 贷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 号码 年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借款方; 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根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局部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归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局部,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方案、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给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当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方案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局部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 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