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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效劳合同范文汇编10篇关于咨询效劳合同范文汇编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为大家的咨询效劳合同10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 乙方(参谋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效劳合同,合同如下 由参谋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工程 委托方的义务 1.说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参谋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参谋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到达合同约定的要求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参谋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参谋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参谋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参谋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当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开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参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老实信用原那么,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效劳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参谋事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参谋,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参谋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参谋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参谋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参谋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标准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当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参谋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参谋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根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参谋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根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工程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工程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效劳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以下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当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那么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参谋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标准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效劳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参谋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效劳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局部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参谋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当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参谋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参谋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参谋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参谋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劳条件继续有效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方式的,在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效劳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编号 特别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师协会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本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涉及减轻或者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提请甲方注意 甲方 住址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鉴于甲方拟,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的专项法律效劳,双方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效劳
1、
2、
3、 □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终止
1、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前述法律效劳工程的主办律师,负责安排、管理律师工作组成员的具体工作,律师担任协办律师,为甲方提供具体的法律效劳,律师助理协助以上律师开展工作其中,律师担任工程组负责人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派律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乙方律师采用以下第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效劳(在选择处打√) □
1、定期上门效劳 □
2、甲方有事约请 □
3、定期上门效劳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
4、通过互联网工具、通讯工具提供效劳
1、律师开展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积极维护甲方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得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
2、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各项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应当清晰、明确、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隐瞒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风险
3、律师在工作中应当勤勉尽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照本行业公认的效劳标准和效劳标准提供效劳,在专项效劳结束后,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工作报告
4、乙方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经向甲方说明原因后,乙方可另行指派甲方认可的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履行相应的法律效劳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具有履行相应工作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效劳
1、甲方根据律师的工作要求及时、无保存地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与原件核对后,仅提供复印件)甲方向律师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及的准确性
2、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效劳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人员配合等,同时应为乙方留足工作时间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专项法律效劳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2、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律师事务所 账号 开户行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效劳费后,应据实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4、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效劳过程中假设发生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复印费等非乙方收取的费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当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前往市(县以外的其他地区提供法律效劳的,由甲方承当乙方律师的差旅费、食宿费主办律师的标准在甲方副总经理级人员的出差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协办律师在甲方部门经理级人员的出差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6、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效劳范围内,假设所涉及的事项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效劳费由双方根据四川省有关收费标准在收费范围内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提供的资料及本次效劳中所接触、了解的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的无效或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效劳费达十五日的,乙方可暂停提供法律效劳,逾期达三十日的,乙方可终止提供法律效劳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全额付清本合同法律效劳费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展工作的,根据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双方协商退还效劳费的比例
4、律师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甲方的决策出现错误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因以下各项情况所导致的风险乙方不承当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其它瑕疵导致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出现的判断偏差或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导致律师不能在约定时间完成工作的
2、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后,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新的风险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导致律师难以完成工作
4、因委托事项的关联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实现的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邮 通讯地址 QQ微信 其他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邮 通讯地址 QQ微信 其他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的通知可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特快专递到达对方之日视为送达日(无论对方是否签收),通知送达地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提供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准如双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对方的,不承当因此导致的送达不到的责任;双方通过电子数据沟通交付的内容,交付之时即为送达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署 甲方(盖章或者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甲方************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原那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企业财务咨询效劳等有关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财务参谋,帮助甲方办理如下事宜
(一)财务管理咨询
1、提供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效劳,为公司财务合法运营提供法律依据;
2、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了解公司财务管理根底工作,包括财务管理环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分工、控制程序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定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关注公司在筹资、投资、资金运用等多方面的运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长的态势
(二)会计核算咨询
1、提供会计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效劳,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合规合法性;
2、了解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了解公司会计核算根底工作,包括会计科目设置、电子软件使用、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档案管理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定期对公司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司财务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法》、财务制度、会计准那么等法律法规所有重大工程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变化对常见核算问题是否设置了日常预防措施
(三)纳税筹划咨询
1、提供纳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效劳,在保证公司合法纳税的前提下,减少纳税本钱;
2、辅导相关人员熟悉与贵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法令和税收征管规定,以及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规定帮助相关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纳税,不错不漏
3、根据公司的主要税务操作流程与税务管理特点,设计优化公司税务操作流程与税务管理架构;协助公司实施税务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对纳税事项进行筹划、运作
(四)审计事项咨询
1、提供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效劳;
2、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需要提供审计报告的事项进行咨询效劳(财务咨询以外的效劳工程另行收费)
3、配合甲方全程参与审计工作,协助甲方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效劳方式
1、远程咨询效劳(即非现场咨询效劳),实行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
2、现场咨询效劳
三、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有关财务方面的问题,可随时咨询乙方;
2、在委托期内,甲方可定期检查乙方为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财务资料,供乙方查阅;
4、根据工作需要为审计咨询效劳工作人员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乙方
1、积极负责的为公司提供效劳,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指导甲方做好效劳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最大限度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每月到甲方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天;
3、认真做好甲方所有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传播,否那么将赔偿甲方因此而带来的全部损失;
4、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及时准确的办理工作范围内的事务
四、收费标准 经过双方商定,参谋费为每季度元人民币,在效劳的过程中,如增加效劳工程,收费工程另行商定 甲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真实合格发票后,于每季初支付上季度参谋费;
2、参谋费通过银行转账付至乙方帐户 乙方户名**********会计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帐号*********************
六、甲乙双方合作的期限是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终止
七、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那么将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全部损失
八、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采取诉讼方式,仲裁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局部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九、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本钱协议全部或局部条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协议全部或局部条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报告,同时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工程名称委托方(甲方、客户) 受托方(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 工程咨询效劳合同范本 委托方(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工程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受托方(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工程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根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委托工程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工程名称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咨询工程概况
(一)建设地点;
(二)建设内容;
(三)建设规模;
(四)工程总投资第三条委托咨询效劳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咨询地点;
(三)进度要求第四条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以下协作事项 1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2、提供工作条件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5、其它第五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工程报告所需要的根底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工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工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那么,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当 第六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当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那么,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当 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因投融资事务及管理寻求专业支持;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专业从事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咨询业务的企业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资、管理事务及上述咨询效劳的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提供相应效劳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甲方因融资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方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效劳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根本资料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效劳,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向乙方支付效劳费效劳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效劳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效劳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⑵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方案;⑶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⑷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当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当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当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效劳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局部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融资咨询效劳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效劳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效劳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效劳费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 乙方(参谋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效劳合同,合同如下 由参谋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工程 委托方的义务
1、说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参谋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参谋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到达合同约定的要求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参谋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参谋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参谋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参谋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当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投资咨询效劳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效劳【】
2.1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2.2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效劳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甲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2.3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甲方向乙方交纳咨询效劳费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3.1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效劳费总费用为元,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在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3.2咨询效劳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3.
2.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效劳费的%,即 元;
3.
2.2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初步投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效劳费的%,即元
3.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以下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当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审计、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到市外办事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
4.1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4.
1.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效劳费用;
4.
1.2对于乙方完本钱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效劳,提供必要的协助;
4.
2.3对乙方制作的各项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议给予及时反应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4.
2.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履行咨询效劳和义务;
4.
2.2乙方履行咨询效劳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4.
2.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4.
2.4乙方按本协议提交的各项咨询意见、文件、方案等资料,仅供甲方参考,最终决策由甲方独立作出并承当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他方及工程公司的设立文件、财务及法律资料、商业秘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6.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6.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效劳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 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买受人(甲方) 工商号 出卖人(乙方) 工商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范围 第二条交易原那么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
1.本协议是年度框架协议,甲乙双方须在每年月日前协商确定下一年度采购方案/销售方案为确保协议履行的严肃性,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确认年度数量均衡执行,首月销售/采购数量为,以后在每月日前双方书面确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货数量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本协议按确定产品价格
1.政府定价(含地方政府定价)
2.政府指导价
3.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因市场因素,甲乙双方可就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仍以本协议确定的价格或计价公式执行 第五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标准按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当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第六条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乙方货到验收合格且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后结算(适用寄售协议物资)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给与回收按执行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
2.危险品包装
3.设备包装
4.包装物由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5.无包装物 第八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给方法 第九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执行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当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2.无损耗 第十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当,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当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当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当;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当 第十二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执行
1.乙方负责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进行小时的技术培训
3.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按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方案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⑴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局部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防止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局部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效劳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客户(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鉴于乙方拟从甲方处获得及境外股市投资的咨询效劳,且甲方已向乙方说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效劳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效劳,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及期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效劳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标准性文件; 1.2“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年月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咨询效劳协议书》; 1.3“效劳”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工程而进行的工作; 1.4“及境外股市”指在联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种和美欧等主要市场的交易品种 2.1乙方委托甲方就及境外股市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意见及建议;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及境外股市投资价值分析意见及建议 就本协议约定的效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费用该等费用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以形式向甲方支付 4.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咨询效劳和义务 (b)甲方履行咨询效劳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甲方应对咨询效劳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当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效劳费用 (b)对于甲方完本钱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效劳,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当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当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效劳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他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者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效劳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乙方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进行的相关投资的盈亏,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当任何责任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支付效劳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7.3甲方假设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或建议之内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效劳费用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8.2本协议一式份,乙方持份,甲方持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