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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经营合同范文10篇关于联合经营合同范文10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精心的联合经营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联合在甲方层号区位,经营品牌商品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联合经营的形式甲方提供营业场地,乙方提供商品及必要的装修装饰采取销售保底分成的效益分配方式,双方联合经营,由甲方实行统一的管理监督
2、甲方负责提供位于层号区位平方米的面积作为联营的营业场地
3、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联营场地、位置、设施、面积的稳定性甲方由于商品变更及经营需要,或依据其联营工程经营的业绩考评结果,需变动柜台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及其它变更事宜时,应于变更前4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同意甲方的要求
4、联营场地装修改造须经甲方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当协议终止后,原乙方提供的货柜、货架归乙方所有
5、乙方不得将联营场地、设施转让或出租给其他厂商使用,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损害甲方利益,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营业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不得早进早退或中途停止营业
7、在联合经营中,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消费者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联营商品经营范围限定于品牌商标品类的商品,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经营超出本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的商品
9、乙方负责联营商品的采购,并负担其运输、仓储、保管、保险等工作及费用商品到货后,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检验,对不合格商品甲方有权停止其上柜和销售
10、联营商品零售价由乙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并保证联营商品零售价在任何时候(包括乙方参加其他商场大型促销活动期间)不高于本市其他销合同编号柜组编号 售网点经营的同品牌同品种的零售价;价格需调整时,须经甲方批准前方可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价格违纪现象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当
11、联营商品销售时,乙方须严格遵守开票售货、统一收款的销售制度,并由甲方负责向顾客提供收银收据或零售统一发票乙方不得私自收款付货或变价销售;联营商品折价销售时,须经甲方批准前方可实施
12、联营商品的商品质量,乙方负责保证,不得出现任何假冒伪劣商品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降价处理)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必须提供畅销品种,保证货源充足,花色齐全,不得出现商品短缺及空柜现象乙方一旦出现以上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品种、充实货源、保证库存充足假设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撤柜,终止合同
13、在商品销售中,乙方必须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商品退换制度,顾客在甲方的退换货及售后效劳制度规定内所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保证无条件予以退换,否那么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4、顾客就商品质量、售后效劳(包括修理及退换等)的投诉或索赔,应由乙方承当责任,甲方保存对处理方式的最终决定权甲方有权以应付乙方的款项抵扣代乙方支付和赔偿款项,如缺乏以抵扣时,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额
15、联营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方可上柜销售,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名、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生产检验及标号进口商品应具有中文标识说明、海关完税证明及有效的进口商品检验报告
1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的店庆及甲方根据季节及市场情况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并应保证在活动期间销售的商品价格的最大优惠,乙方也可自行组织促销活动和优惠销售,但其组织的活动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乙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须得到甲方的批准认可
17、联合经营中,假设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在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手续等方面发生严重违约违纪问题,甲方有权视情况根据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按每次以5000-20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分;假设因此而损害甲方信誉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8、联营商品的所有权属乙方,乙方需为其商品投保
19、甲乙双方确定联营后,遵照以下原那么确定效益分配及费用承当
(1)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额的%作为甲方联营收益乙方确保联营专 柜的每月保底销售额为万元,甲方每月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抵扣收取万元作为甲方保底收益;如乙方未完成保底额,甲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保底收益万元收取,作为甲方每月应得保底收益;如乙方超额完成保底销售额,超出局部按%作为甲方超额收益
(2)乙方进场后个月内不进行保底销售,乙方保底销售从年月日起执行
(3)甲方实行楼层销售排行榜“末位淘汰制”,经甲、乙双方确认,如乙方连续3个月的实际销售坪效均排在末10位内或达不到保底销售基数标准的,甲方除按规定收取应得保底收益外,有权视情况进行调整或终止联营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品牌的季节变化和市场的淡、旺季,乙方可对本专柜的保底销售进行“月度分解”,具体分解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乙方的分解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前方可执行
(5)乙方因经营业绩不佳提出撤柜的,必须提前45天以正式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前方可撤柜在撤柜前45天内,乙方必须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底收益假设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撤柜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甲方应得保底收益及相关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假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出撤柜而未在45天后撤出卖场,其超过45天后的销售额,甲方扣率为零;并免除其他甲方应收费用
(6)装修管理费用乙方联营专柜由乙方委托甲方统一进行设计、装修,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当并向甲方物业部门缴纳装修管理费200元,装修期间缴纳水电费100元装修押金20xx元(装修完毕后无息返还)
(7)员工费用联营专柜的销售人员为乙方员工,其工薪、保险、福利等费用由乙方承当乙方应与其销售人员(营业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保证其工资标准(月工资)不低于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给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物资回收公司(商店)称(甲方) 路街道办事处称(乙方) 市物资回收公司路联合经营店 甲方出名,乙方出名(各街道办事处出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假设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1.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2.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3.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的经营业务 4.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5.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比例甲乙分担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给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联合经营单位联合经营合同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名,乙方出名各街道办事处出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名,付主任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眩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
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
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那么,由违约一方承当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假设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订立合同人 xxxx(简称甲方)xxxx(简称乙方)xxxx(简称丙方)xxxx(简称丁方) 上列订立合同人为联合经营农机效劳兼运输业,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四方联合建立“联合经营村联合农机运输站”
二、四方分别代表各自的参加经营各方家庭成员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如有异议应由各户代表人自行协调任何代表人均不得以家庭成员有不同意见为借口而违反本合同
三、四方各出资壹万伍仟元出资方式包括实物与现金各方现有的农机,由四方共同协商估价,作为出资,缺乏局部以现金补充
四、各方所出现金限于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交联合经营村信用合作社帐户由对实物和现金出具正式的《出资证明书》在该项证明书中,对出资的实物应记明农机的名称,数量、厂牌、型号、号码、成色、折价数字等事项
五、各方分工如下甲方担任站长,对外代表,对内全面领导,兼任物料保管乙方担任会计兼农机管理和调查丙方担任技师,负责农机维修丁方担任外勤,负责业务接洽和物料采购
六、四方均不在站内领取薪酬可借支生活费,每季度不得超过贰佰元因公出差食宿费报销每日不得超过拾元交通费按实报销出差预计超过两日的须经站长事先同意站长出差预计超过两天的,亦应事先征得至少一方的同意
七、需要的农机驾驶员、修理工等应从社会公开招标(聘)各方家庭成员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招聘由四方共同主持录用后另行分别签订合同
八、聘用的驾驶人员一律实行根本工资加超收奖励制每月根本工资捌拾元,外加本人驾驶的农机所收的农机效劳费的10%,或其所收运输里程费的8%作为奖金,按月结算支付聘用的修理工按技术等级确定固定工资,空闲时参加运输装卸,提取运费的3%为奖金
九、农机优先为合同各方效劳按规定收费标准八折计算,记帐后于分配利润时扣除
十、农机全部参加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为全体驾驶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
十一、年终结算所获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如有亏损亦由四方平均分担但对外所负债务应依法承当连带责任,并以其家庭财产清偿
十二、各方可以所获利润增加资金如不能平等增资,在亏损分担和利润分配时那么按各方实际出资比例计算
十三、以资金增购的农机和工具设备,属四方共有增购农机须经四方协商同意
十四、未经四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抽资或转让其出资
十五、经一方提出、多数同意,可以中止联营,进行停业结算对农机由四方共同协商估价后公开出售,各方有权优先购置,将卖得款项和节余现金,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有亏损亦按出资比例分摊
十六、任何一方(包括家庭成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如坚持不改,经另三方一致同意后,应向交付伍拾元以上不超过贰佰元的违约金如拒不交付,在分配利润时扣除任何一方的家庭成员,都不得以不是订立合同人为借口违反合同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四方协商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仍以书面形式订立.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暂订3年期满后如无异议那么继续有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5份,每方各执1份,呈公证处1份经公证后生效 合伙人xxx(签名) xxx(签名) xxx(签名) (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图书批发兼零售业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伙经营企业名称陶冶书社
二、业务范围 1.批发图书及有声读物 2.零售图书及有声读物
三、合伙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1.甲方投资现金×万元又运输车一辆,每年按×元计折旧费 2.乙方投资现金×万元 3.丙方投资现金×万元又店房×m2一间、库房×m2一间,店房、库房每年使用费按×万元计 各方投资在书社开业前15天到住
四、书社财产为全体合伙人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合伙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书社的全部或局部财产、资产、权益、债务
五、合伙成员出资额及因参加本联营而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六、利润分配与风险承当 在依法交纳营业税及其他规定费用后,书社所得尚需提取适当的储藏基金、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而后,合伙各方按下述比例分配甲方57%;乙方15%;丙方28%各方亦按上述比例承当亏损风险
七、书社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 1.由XX任书社经理,XXX、XXX任副经理. 2.由××X推荐主管会计一名,XX、XXX各推荐助理会计一名 3.图书采购主要由XXX负责;运输、销售主要由XXX、××负责
八、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如果退出,除赔偿其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付其出资额的5%作违约金 2.联营成员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否那么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九、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生效日从审批之日算起,有效期至20××年×月X日终止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合伙成员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二份,送XX、X×各一一份 甲方XX×乙方XXX丙方×X 地址××XX地址X×XX地址XXXX 签约时间×X××年X月×日 鉴公证机关公章 经办人XXX签章 XXX×年×月X日 为了促进生产开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经营企业(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投资总额元; (2)双方出资额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元,占%;乙方元,占% (3)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它元;共元 (4)出资缴付日期联营企业投资总额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付出资数额及日期如下 (1)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2)劳动报酬 (1)财务管理 (2)利润分配 (3)亏损分担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按期按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天,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联营企业无法经营或连年亏损,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联营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联营,违约方应赔偿联营企业的经济损失 (3)由于一方过错,造本钱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 送……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一九年月日订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回收和供给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物资回收公司(商店)称(甲方) 路街道办事处称(乙方) 市物资回收公司路联合经营店 甲方出名,乙方出名(各街道办事处出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假设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1.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2.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3.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的经营业务 4.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5.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分成,即乙方分成,甲方分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给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联合经营单位 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料瓶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各街道办事处出二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假设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旧料瓶、碎玻璃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料瓶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根底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方案,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那么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那么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50元,要根据任务轻重,奉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
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方法,实行
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 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根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那么,由违约一方承当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假设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乙方 代表人 主管部门 负责人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工程 工程名称 地址 第二条工程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工程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使用权人为 第三条工程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2拟建工程,规划占地平方米,位于地块端 第四条合作方式
1、方提供用地,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工程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工程总投资为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工程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工程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预收款万元;乙方出资万元,分次出资,每次出资万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方安排以下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方向方支付总投资的%,内含定金万元,合计万元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工程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工程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工程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工程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工程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工程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工程的资源供给 5甲方负责合作工程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工程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工程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工程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工程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
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工程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合作工程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工程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的产权,乙方分得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
1、本钱核算范围
2、决算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保证
1、该工程资金在行开户管理
2、方经济责任由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催促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当经济责任
3、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挂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挂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促进生产开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经营企业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联营工程 联营工程名称 联营企业名称 地址市区路号楼房 隶属 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二条联营宗旨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开展的原那么, 第三条联营企业类型 本公司联营为以下第种类型 1协作型联营 2合伙型联营 3法人型联营 第四条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五条出资方式与数额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 甲方投资额元,占投资总额%其中,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 乙方投资额元,占投资总额%其中,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 投资缴付日期年月日 第六条纳税、利润分配
1.联营公司遵守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收政策的规定并依照规定享有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申请有关税务机关办理
2.公司所得,在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和提取储藏基金、生产开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甲方%;乙方%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3.联营公司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联营公司运营后,各方如自愿增加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后,重新计算投资比例
4.在分配利润前,联营公司提取各项基金的工程和数额,由董事会决定联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两个月内,由董事会决定分配方案后,向各方分配利润款项 第七条风险承当 联营公司以自己的资金承当民事责任,联营各方对联营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当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投资额为限,按投资比例承当有限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
1.按时投入机器设备
2.委派联营公司人员 乙方负责
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各方联营公司人员在筹建期间食宿,工作条件
3.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申请减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
4.负责为本公司的业务洽谈
5.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 第九条董事会
1.联营各方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年,可以连任
2.董事会成员任期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更,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3.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4.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董事会决定事宜 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工程、经营方针、长远开展规模;
2.审查经营方案、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吸收、解雇;
4.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第十一条组织机构 联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外代表联营公司,对内统一领导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联营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人经理、副经理根据联营各方推荐,由董事会审定任命 联营公司下设个职能科室和,其负责人由经理任命 联营公司设定员人,其中干部人,工人人 第十二条劳动管理 联营公司执行公司所在地企业劳开工资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联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会计制度,并执行地方有关具体规定
2.联营公司会计记帐方法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权责发生制度 2借贷记帐法
3.联营公司按月、季、年定期向联营各方及董事会报送会计报表
4.联营公司接受当地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接受经营各方内部审计 第十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合作,需在期满半年前提出书面要求,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可延长联营合作期限 在联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联营,确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合作的,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清算 合作终止时,应依法组成财产清算小组,清理财产与各项债权债务关系,除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终止除外,可由董事会组织财产清算小组清算财产,并扣除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净值,应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3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参加其他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第十七条联营的退出 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得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方案、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局部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那么,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当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局部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那么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当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防止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局部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管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那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