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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荒山承包合同合集9篇关于荒山承包合同合集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为大家的荒山承包合同9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xx县xxx养殖 法定代表人郭xx,执行董事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开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开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当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预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到达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预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以下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别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局部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xxx养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XX开发公司 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X,南至X共计X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预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方案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那么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假设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那么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XX村委会 代表人XX盖章 乙方XX盖章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1、承包期限为20年,即从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预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存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假设支数缺乏,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年3月1日 甲方县养殖 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 甲方 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开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开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当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预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预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以下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别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局部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开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称)和面积 桃闸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积五亩
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费用每亩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当,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那么,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工程,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元整(¥),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预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存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假设支数缺乏,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xx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20年,即从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预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存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假设支数缺乏,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年3月1日 甲方县养殖 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为开展地方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大通本地的经济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和上级开发荒山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那么,就荒山承包经营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大通回土自治县镇村荒山,面积约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边界,南至边界,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共三十年,即期限为**年十月一日起至**年九月三十日止
三、承包款交纳方法
1、荒山按元(元整)/年进行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分两次付清承包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现金元(万元)整,在20xx年交付现金元(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催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荒山范围大通回土自治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2)荒山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荒山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荒山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应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缺乏,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荒山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当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荒山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荒山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单独享有和承当,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成心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林和经济林或其他经济作物、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荒山,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附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局部由乙方自行处置
九、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假设因未到达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那么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那么按应付未付局部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那么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荒山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那么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分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以下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别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