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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揽加工合同范文八篇关于承揽加工合同范文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承揽加工合同8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甲方中国公司,地址电传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国公司,地址电传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产品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并负责运至车站经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套负责运至港口交付乙方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的备损率;多供局部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年为每套币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币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当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以中、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缺乏,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联络人联系 定作人机构地址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 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那么,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外表使用大于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局部不少于%,使用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前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比照,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年月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效劳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年内进行保修,超过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到达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到达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5%(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那么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 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开展的前提,就铸件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执行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铸造清单进行铸造并供货
(1)供货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铸件清单供货 铸件上要带检验试棒2根(¢30﹡300);球铁件的附铸试块采用“Y”型试块并附质保书
(2)乙方职责 完成上述规定供货范围的供货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为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铸件的材料说明(A、机械性能;B、材质化验)
(3)甲方职责 每套铸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铸件图纸一套 负责解决乙方在泡沫模型制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向乙方提供铸造清单(明细)并说明材料,件数,交货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A)铸件材料HT
250、HT
300、MoCr铸铁、QT600-3 (B)铸件化学成份根据提供给贵公司的化学成份标准 (C)铸件应清理干净,去除冒口剩余,粘砂以及内腔剩余物等铸件外表进行喷丸处理,要求铸件外表光洁 (D)铸件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裂纹、气孔冷隔、缩松、铁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铸件加工面上不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外表缺陷 (F)铸件交货时应附有合格证、质保书,其中包括供方名称、铸件名称、铸年材料牌号、图号及必要的检验结果、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机械性能
(1)铸件价格 HT250 MoCr QT600 特殊规格铸件价格双方协商定
(1)铸件以甲方验收过磅,并通知乙方认可
(2)铸件在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全额付款
(3)铸件经甲方使用,确认满足第六条定义的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单、周期进行铸件并及时交货
(2)具本交货日期(泡沫模型与铸件制造,周期,不含路途) 铸件5吨以下16-20天 铸件5-8吨18-22天 铸件8吨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规格双方协商定 甲方应根据有关资料和技术协议、国家标准对铸件进行验收 甲方在加工过程中发现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应立即通知乙方,如确系乙方铸造原因造成的废品,由乙方补废包换,并以急件的形式补废,模型费由乙方负担 只有在合同双方的合法代表书面签字同意后,才能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更改这些修改、补充和更改的文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1)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做出努力,将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商定解决 乙方不得将本承包合同所产生的权力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制造投入时 实际制造进度比进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迟,按期交付无可能时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合同有关规定,经甲方书面催促仍无解决诚意时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而造本钱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没有支付合同金额的能力时 当甲、乙双方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而通过协商已无法解决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乙方同意双方的争议由合同履行地(烟台)人民法院管辖 下述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进签署,一并有效 附件
一、每次提供铸造清单、进度表 所有通知和通讯均需采用书面形式,如为或电传,那么发生当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合法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年月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工程)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应于年月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当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局部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元(或总报酬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a甲方应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于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到达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货号面料 颜色尺码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
2、数量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单价总金额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yifang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当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前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工程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本钱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当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当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局部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时,乙甲方还应补偿缺乏局部;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局部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局部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局部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当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当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 │玻璃柜台│1304090│件│120││ ├──────────┼───────────┼───┼───┼───┤ │塑料台面柜台│180100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10095│件│20││ ├──────────┼───────────┼───┼───┼───┤ │棉布货架│18040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80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50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枯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巩固、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当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局部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局部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局部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到达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那么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局部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当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当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当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 │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 ├──────────┼───────────┼───┼───┼───┤ │棉布货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枯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巩固、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当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局部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局部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局部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到达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那么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局部定作物价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当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当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当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甲方(定作方) 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那么,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单位单价备注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产品品名规格技术标准或要求 备注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确实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那么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风格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加工费计算方法 1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根底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甲方以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通知订货记录》,作为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因甲方的生产方案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
2.包装物标识规定;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那么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
(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那么,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当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当由乙方承当;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当由乙方承当;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以下文件、资料 1 2 3
2.产品质量控制 1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甲方原那么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工程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到达要求,那么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给商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给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给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给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给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给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给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置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当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当任何责任,由乙方承当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质量整改 1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假设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加工费的结算
1.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
(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
(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
(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
0.28%贴息给甲方)
2.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第二年结算%,第三年结算%
十一、验收方法
1.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局部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那么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4.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
(4)条接受扣罚 2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方案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成心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给商资格; 7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给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给商资格; 8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缺乏,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当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局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方案
6.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当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当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当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给商等,归还甲方
十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十七、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那么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假设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
1.
2.
3.
4.
5.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