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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地承包合同范文锦集9篇关于林地承包合同范文锦集9篇 随着广阔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帮大家的林地承包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西域集团院内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该上述工作应该在双方约定时间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去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分措施
1、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产工具
1、乙方自备除草机(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
七、割草时间一年共计次,分别为因草长势情况不一,再做调整
八、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每除草一次元;一年共割草次;共计元
2、该价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机具购置费(除甲方提供外机具)、管理费、利润、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后附测算方案)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即付款
2、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无偿提供绿化使用的水电,并提供贮物室、办公室各一间供乙方放置绿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之用(如有条件,甲方可再为乙方员工宿舍一间).
2.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效劳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3.如遇特殊绿化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工作;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引导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定各项作业标准,指派具有相应的从业人员为小区提供绿化效劳,并严格组织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承当所有平安生产责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厂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甲乙双方协商人数3-5人(为了保证现场的品质,必要时乙方须增派人手),选派素质良好、效劳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效劳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绿化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现场效劳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3.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交工程月绿化用品和用具总清单、员工绿化用具和用
7.负责承当乙方员工之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 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平安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平安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平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公司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身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加盖乙方公章),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绿化时,不得翻阅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得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阅;
1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其员工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绿化外的其他效劳,不得介绍他人为甲方客户提供其他效劳,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经允许的行为;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15、假设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本小区内受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当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7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加快林业开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局部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那么,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到达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
3.00元/亩年,170亩
3.00元/亩年30年=
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到达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催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当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假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当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当,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老实守信的原那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那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林地名称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亩,共宗 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方案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转让费每年元,合计元,大写,自年月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假设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当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假设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开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进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镇村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年月日起至二0年月日止,共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认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应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存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 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开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该林地四至范围 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为界;南为界;北至为界,计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开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叁拾伍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该林地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元整 ¥元乙方承当地上附着物元¥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阻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撤除或毁坏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那么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当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当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工程、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开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局部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阻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当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根本不变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开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山地)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东至,西至 承包期为年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分成,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幼林实行,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由乙方承当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那么,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当%,乙方承当%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倍罚款全部(或局部)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局部双方均不负责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甲、乙双方根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
2.超出定额局部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开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
四、经济技术指标
五、技术改造任务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七、贷款归还方法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经营者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以下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法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十四、本合同自时起生效合同正本,副本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改造和开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经营,经协调一致的根底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称、四至和面积
1、林地座落
2、林地名称
3、林地四至东;南; 西;北
4、林地面积
二、承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权,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继承、转让,在承包期内,如有开发、征收,林木征收费归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费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内禁止葬坟
六、承包期结束之日,甲方终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竹所有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违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直至承当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会一份,林业工作站一份,签字后生效 村委会(签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万安县窑头镇城江村六小组,组长刘祥奎 乙方泰和县澄江镇康华锋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