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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效劳合同汇总九篇关于物业效劳合同汇总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防止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的物业效劳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为物业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提供优质的物业效劳,现就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一级资质物业效劳企业,乙方为该工程原物业管理承包人现在该工程物业管理重新招投标中,经甲、乙双方协作 努力,甲方取得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中标资格,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该工程物业效劳合同见附件
二、为保持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的延续性,甲方经乙方要求同意将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承包给乙方承包的期限、内容、面积、地点与该工程物业效劳合同为一致即本协议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工程物业效劳合同解除和终止时,本承包协议也同时解除和终止
三、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约定,该工程物业效劳费用包干价格为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效劳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缺乏的,乙方同意先期垫付,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工程平安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具体以物业效劳合同约定为准;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
五、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在业主单位物业效劳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于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
五、甲方于每个物业效劳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计提该工程年管理费,标准按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计同时按该同等比例每月均摊扣留款项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正常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约责任和义务后,甲方不计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罚扣相应履约保证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对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每月计提并负责缴纳相关物业税费,标准按该工程物业效劳包干费用的百分之五点七计,如物业效劳税率标准有变,以实际标准调整为准
七、经协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监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员工作补贴计人民币1500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费用中扣付
八、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中选派与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按业主单位和甲方的标准要求,对该工程进行物业管理、效劳和日常维护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标准承当并须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费用等,同时报于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九、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自觉加强平安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那么与操作规程,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物业效劳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在该工程物业效劳中如发生人员和财产平安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等,均由乙方全部承当责任
十、在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期间,乙方应主动维护甲方信誉和形象,对甲方和业主单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并积极落实,否那么,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当
十一、该工程物业效劳所需人员、服装、工具、设施设备以及有关物料和本钱费用均由乙方承当;业主单位提供的物业效劳用房,以及相关环境场所和设施设备交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和使用,本协议期满时应确保其完好状态下归还业主单位,如有损毁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乙方如需甲方临时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关费用标准经协商后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协议约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均应承当有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事项
1、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诺本协议旨在承包甲方中标的该工程物业管理和效劳工作,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与甲方仅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在选派工作人员时应尽责告知义务,并承当相应责任和后果
2、乙方应按规定与其选派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选派工作人员承当,甲方可提供相关协助并在乙方承包费中直接划扣代缴
3、为完善管理,乙方应主动购置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其选派工作人员在物业效劳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险赔付
十四、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那么,甲、乙双方应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方法,确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十五、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业主单位备案一份,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系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联系 地址年月日代表人联地址 业主单位代表人联系地址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XX市XX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酬金制 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效劳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 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全体业主承当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效劳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效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以下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当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奉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当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当连带责任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效劳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局部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承当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效劳收费标准承当;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当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效劳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效劳;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效劳;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效劳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局部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当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以下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效劳,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效劳,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效劳,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效劳费
(一)住宅 高层元/月平方米;多层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效劳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效劳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效劳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效劳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效劳费用
6、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承当;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当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当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效劳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效劳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效劳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当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当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以下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效劳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项约定的,物业效劳费中按实结算的局部年终结余或缺乏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局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缺乏局部,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二)催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方案的实施;
(六)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效劳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效劳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效劳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效劳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工程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效劳过程中发生以下事由,乙方不承当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效劳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效劳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局部,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本钱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以下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置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局部,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假设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效劳(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效劳略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效劳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效劳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效劳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区/县乡/镇路弄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甲方已于年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4、 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以下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平安、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方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根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3)四至东,南,西,北
(4)占地面积平方米
(5)建筑面积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根底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效劳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效劳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平安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效劳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效劳费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管理效劳费标准的调整按以下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以下第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当;
(3)在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以下第项执行
(1)由甲方承当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本钱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2)由甲方承当上述管理本钱费用的% 第四条其他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效劳费用
(1)机动车;
(2)非机动车;
2、有线电视;
3、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效劳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效劳(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效劳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方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预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效劳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当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当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工程,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那么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效劳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效劳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当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到达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元,合理支出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那么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当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元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重庆z物业管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公园路19号18-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标准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平安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效劳费;
5、标准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效劳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保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当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效劳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效劳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当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标准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效劳费 停车管理物业效劳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到达管理效劳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催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到达效劳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效劳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当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当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1578/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当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效劳;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效劳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效劳,促进xx事业的开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中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置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平安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平安,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那么与操作规程假设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那么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奖励与处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分奖励与处分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假设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假设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支付劳务费人民币元;向支付劳务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方案财务部 乙方物业效劳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效劳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效劳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效劳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效劳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效劳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效劳管理
(七)文印部,储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效劳管理
(一)效劳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到达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万元,万元垃圾清运费,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种植树木约株,管护费用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本钱费用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效劳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过失,假期中,每周不少于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万元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效劳,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效劳费为万元/年,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次,效劳费共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那么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者,给予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者,给予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方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方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方案,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万元
(七)供电效劳管理,供水效劳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点半至晚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小时,原那么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假设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元以内满意率为%不奖不罚;%以下,给予元以内罚款;%以上,给予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元/度,水价为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方案,方案内局部由学院另行拨付,超方案局部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费;对于在承当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效劳的,由学院下达用电方案,超方案局部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效劳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常根本道德行为标准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那么》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率年均控制在%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根底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事件发生,假设发生重大事故,除承当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去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效劳热情,态度和蔼假设效劳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假设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元以内处分(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不奖不罚,否那么给予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分,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假设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元—元
(十三)假设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平安事故,除给予经济处分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工程由方案财务部监控
(一)为乙方开展效劳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工程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那么视为违约,那么应追究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效劳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武汉市万科物业效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一章物业效劳内容与效劳标准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效劳;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事项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效劳内容不含业主专有局部的维修养护、家政效劳以及业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效劳,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合同时效 A、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未依法经专有局部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续聘或解聘乙方的决议并签订新的物业效劳合同第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提前中止、解除本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效劳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甲方共同做好因物业效劳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效劳费用的清算、乙方为物业效劳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处理等;乙方为物业效劳而对 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自行与协议对方协商确定是否履行以及具体履行方式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效劳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用;不按时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催促交纳,并配合和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对仍不缴纳物业效劳费用的业主,可要求乙方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效劳(包括水电供应即代收代管效劳)
4、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
5、 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效劳,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效劳、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效劳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效劳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效劳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效劳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效劳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效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效劳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效劳支出包括以下局部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效劳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效劳费如有节余,那么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效劳费总额中;如物业效劳费缺乏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效劳费缺乏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当,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效劳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 3.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