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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根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开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那么》《标准》;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保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根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效劳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那么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那么,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标准在工作中,严格标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效劳,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标准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挖苦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开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那么,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