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汇总10篇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汇总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帮大家的融资租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1.财产名称; 2.国别; 3.规格型号; 4.质量标准; 5.数量; 6.总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不管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担保法》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1份为凭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经办人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电挂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担保人(盖章)担保人(盖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附 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____年__月__日你公司与本____订立租赁合同,以下租赁物 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租赁物件(制造厂)││ ││(详见第号购置合同)│ ├───────────────┼──────────────────┤ │卖方││ ├───────────────┼──────────────────┤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 │租赁期间││ ││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 ││起算日)│ └───────────────┴──────────────────┘ ┌──────────────────────────────────┐ │本栏由出租人填写│ ├──────┬────────┬─────────┬────────┤ │部门│负责人│复核人│经办人│ ├──────┼────────┼─────────┼────────┤ │││││ └──────┴────────┴─────────┴────────┘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甲1方)(以下简称乙1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以下简称乙2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效劳,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置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合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 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局部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置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当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置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工程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工程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资本在外国购置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那么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局部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方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方案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那么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 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
(1)-
(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
(10)-
(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工程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那么、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方案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前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那么,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那么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以下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到达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开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那么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适宜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归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资本的增值局部,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局部,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那么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那么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当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那么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那么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当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年月 融资租赁是一种贸易与信贷相结合,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鉴于其复杂的法律关系,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融资租赁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一般来说,融资租赁要有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参与,通常由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合同构成,其内容是融资,表现形式是融物我国立法者在借鉴《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和其他国家对融资租赁的定义的根底上,结合我国融资租赁界对融资租赁比拟一致的看法后,对融资租赁作出规定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置租赁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现有的财物出租,或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购置财物用于出租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主要是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置出租的财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到达融资的效果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这种合同被冠以“融资”的称号 第二,出租人须将购置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虽然须向第三人购置标的物,但其购置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而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买卖行为不同于买卖合同之处 第三,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出租人购置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并须支付租金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该种合同的名称中含有“租赁”一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第二条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第三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 第五条出卖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之一拒绝受领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物严重不符合约定的; 二出卖人未在约定的交付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满后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承租人以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为由,主张减轻或者免除相应租金支付义务的除外 第七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当,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出租人转让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局部或者全部权利,受让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或者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 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三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 编号日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租赁工程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工程》,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以下物品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1.租赁费总额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当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方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的违约金,缺乏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方法同本款第
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缺乏5万美元的租赁工程,按%计收,结算方法同本款第2条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甲方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管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份分送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本钱为根底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本钱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本钱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成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本钱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成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当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那么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当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1.乙方承当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当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局部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管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归还担保与还款方案书(略)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局部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经理________业务员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11)根据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21)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成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个日历月,即自19年月 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个日历月,即从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permil;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计人民币(大写),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帐号为、
(36)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41)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按以下第()种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42)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当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
(43)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局部,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缺乏局部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局部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局部,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局部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51)甲方同意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61)甲方委托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对抗甲方的依据
(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当
(7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81)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表; 附件二宽限期利息支付表, 附件三租金偿付表; 附件四经济担保书; 附件五租赁物件购货发票及货物验收证明; 附件六租赁物件保险单
(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项下有关方执存
(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合同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传电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挂电挂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置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那么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置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本钱以下简称概算本钱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以实际本钱为准,租金按实际本钱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本钱,是指甲方为购置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
2、3款,当实际本钱与概算本钱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本钱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本钱的金额和以实际本钱为准,对附表第
8、
9、
10、
11、12项的调整,乙方成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管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效劳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置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置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置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置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置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置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当任何责任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当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置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置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置合同的规定,由购置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当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局部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置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当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当其全部费用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给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当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当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以下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局部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
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归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局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置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本钱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邮政编码地址电挂开户银行帐号 保证金..
(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租金: 支付方法: 支付地点:
(10)续租方法..
(11)所 定 损 失 金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三次租金支付后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第八次租金支付后第九次租金支付后第十次租金支付后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续 租 所 定 损 失 金 额.
(13)迟延利息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120%计算
(14)附带条款....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书no.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
8、
9、
10、
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公司业务部盖章 总经理室业务部经理业务员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概算本钱时的保证金按实际本钱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租金共次实际租金共次第一次到第次各为:最后一次为: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五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六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七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四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八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续租租金共次实际续租租金共次每次每次 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二次租金支付前第三次租金支付前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 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概算实际 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199年月日 2起租日199年月日 3租赁期间个月199年月日至年月日 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分行,现汇帐号 5租赁物件概算本钱为,实际本钱为 6按实际本钱,保证金为,已预付余额/欠额为 抄送 担保人1 担保人2 合同号码 租赁期间起算日年月日 租赁物件收据根据一九年月日你公司与本订立租赁合同,以下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承租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租赁物件详见第号购置合同 制造厂.卖方.租赁物件设置场所.租赁期间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本栏由出租人填写部门负责人复核人经办人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地址 银行帐户号 承租人(乙方) 地址 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根据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乙方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乙方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双方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减租如果乙方不准时交租,那么应向甲方交付比该行长期贷款利率多%的利息作为处分 签约后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乙方按合同规定交租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局部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当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当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当任何经济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那么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5.甲方应于装船后把合同号码、品名规格、件数、毛重、净重、发票总值、载货船名、预计到达时间和目的港以电传通知乙方以便提货同时还要向乙方航寄以下单据 a.提单正本份; b.发票份; c.装船单份; d.甲方的厂家出具的关于所租设备的品质、数量检验证份 6.货到天后,乙方要委托检验机构检验所租货物如有品质、规格、数量等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有权在货到天内凭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者要求甲方自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或机器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a.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b.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双方约定办理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置合同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办理必要的保险;保险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本钱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4.保险金缺乏以支付上述款项时,由乙补足 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3.在设备到达厂房个月内,甲方要派出名技术员到指导所租设备的安装,然后培训乙方的技术员和工人,使他们能到达掌握有关操作、修理和保养所租设备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同意付给每人月薪元;其他一切费用那么由甲方承当 4.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5.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6.甲方应按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7.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8.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置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当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缺乏局部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局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地址银行帐户号承租方乙方 地址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本钱为根底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本钱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本钱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本钱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成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当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那么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当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消灭
1.乙方承当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当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