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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合集七篇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当今不断开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精心的货物运输合同7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当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假设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那么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元/20人民币元/40 报关费人民币元/票 其它费用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元
2.海运费 订舱费 其他费用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确实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美元作押金,每月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方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假设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当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假设甲方拖欠费用,那么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当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当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当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那么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那么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当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当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那么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外币账号 外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方案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那么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当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那么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平安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那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代表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代表人身份证号年月日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以下全部或局部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以下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当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当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当,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假设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当 3.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那么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当 4.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当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那么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日内付款 第五条货物灭损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元(国内航线)/国际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六条检验 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当,否那么检验费用由甲方承当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帐目,乙方应以人民币元或每张货运单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八条转让 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局部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十条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缺乏的局部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第十一条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那么该权利消灭 2.假设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那么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那么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假设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假设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那么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1.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运输的货物要负责平安,保证货物无短缺,如有短缺,应承当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运输的货物,甲方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2.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壹拾万元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当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以下全部或局部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由于甲方或以下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当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当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当,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甲方名称(盖章) 甲方地址 外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年月日 乙方名称(盖章) 乙方地址 外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年月日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那么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平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当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给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缺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当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那么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年月日 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 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 承运人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年月日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甲方北京×××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北京×××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业务开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北京×××提供劳务效劳,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年,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那么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当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到达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天,每天工作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当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第十条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如未续签,那么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那么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当的甲方工程工程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工程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北京×××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那么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协议》;附件二《岗位职责书》;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