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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劳动合同合集5篇【实用】劳动合同合集5篇 在当今不断开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帮大家的劳动合同5篇,欢送大家分享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一、试用期间,假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培训
1、乙方在甲方录用后,岗前培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甲方提供条件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培训前甲乙双方须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培训协议,假设乙方未按《培训合同》规定的效劳年限效劳于甲方,乙方应当按《培训合同》的要求,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3、本条第2款中的培训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培训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假设不合格,那么甲方不给予支付
三、保密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严守甲方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内外的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或将该资料用于不涉及乙方在甲方工作范围内的任何目的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持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应交还给甲方,假设乙方拒不交还,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相关手续
3、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假设乙方违反,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
2、因为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受到甲方的处分而进行的报复行为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那么应对甲方予以赔偿,后果均由乙方本人承当
五、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的
2、虚领甲方的工资或其他报酬的;多报加班费、误餐费、差旅费的,协助他人进行此类行为的
3、将补充条款第三条所述的保密资料用于未经甲方同意的用途,或拿走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4、、盗窃甲方或他人财物的
5、在向甲方求职过程中采取欺骗行为的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劳动义务的
7、经单位考核,次未到达业绩考核标准
8、严重违反甲方人事规章制度的
六、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劳动合 同法》第四十条的、四十一条规定的
2、未经甲方同意,接受甲方客户重礼的
3、在本合同效劳期内,为其他单位或主体工作的
4、拒不服从甲方负责人或甲方部门负责人的合法指令的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其他情况下,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当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甲方承当责任
八、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单位运作情况,结合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调整乙方的薪酬在乙方待岗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当地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乙方待岗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相关手续按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予以办理
九、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管理状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乙方应服从工作安排调整后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重新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但是调整后的薪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不得与其他单位或雇主有劳动关系,如果乙方隐瞒其与其他单位或雇主已有的劳动关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个人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
十一、关于社会保险事项,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予以执行
十二、其他情况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时间可以采取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多计发一个月工资视为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的方式 本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平安帽、平安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催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
(2)
(3)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假设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那么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根底工资为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方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方案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平安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平安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平安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催促和奖惩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
3.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
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1.;
2.;
3. 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4.;
5.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缺乏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
三、
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
[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一甲、乙双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
2.
3.4点情况的;
4.;
5.;
6. 二双方同意以以下方式承当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金违约金缺乏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 2; 3; 4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2.;
3.;
4.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双方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适用于本市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招聘用的所有劳动者;职工的用工性质包括合同制职工、异地迁转户粮的合同制职工、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请在合同的第一段中注明,但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含不迁户粮的合同制职工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须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中列明,或另行签订其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书一式三份,鉴证后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之日止其中,试用期为(A、劳动合同期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2个月;C、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无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1、根据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变更岗位的;
2、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岗位的;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产假导致原工作岗位被其他员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第四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实行月工资制,乙方第一年每月根本工资为元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资标准
1、乙方岗位发生变更调整的;
2、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调整的;
3、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变化的;
4、其他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工资标准的 第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九条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愿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报酬 第十条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假设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假设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那么甲方只支付生活费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甲方根据法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根据乙方的申请,由乙方自行购置社会保险,甲方将社会保险单位应承当局部以现金的形式和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第十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 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诈、胁迫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撤消年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当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为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不办理离职手续
1、给甲方造成损失未承当的;
2、违约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还的;
5、负责的货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本钱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那么,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要求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平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根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根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方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奉献按照内局部配方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方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方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工资支付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局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效劳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效劳期,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
3、----------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成心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当赔偿责任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