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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劳动合同锦集6篇精选劳动合同锦集6篇 在当今不断开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帮大家的劳动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那么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终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假设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缺乏,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躲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那么,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保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局部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 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假设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待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 乙方:签名年月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年月 甲方***酒店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酒店的特聘人员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1.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平安教育并提供符合平安、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5.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定于10号发放
6.特聘厨师工资为元
7.乙方按酒店有关特聘厨师休假、报销规定执行 乙方
1.严格按照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执行,并享有本单位合同工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平安工作;
4.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效劳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效劳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效劳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效劳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到达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就甲方和乙方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和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劳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0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公司设备科以及生在车间所在地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业务范围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2、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开展之需要安排乙方到生产部设备科部门,从事设备科科长工作,乙方须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分配的工作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依据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健康〕和工作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同意不属于变更本合同 第三条劳动条件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劳动平安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平安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开工具
2、甲方可视乙方岗位之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甲方制定的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劳动平安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平安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对乙方的职位实行8小时工时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应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加班费用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30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1100圆
2、试用期内,乙方根本工资按上述全额根本工资的80%计发;
3、甲方如实行新的工资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但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税后工资,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
5、甲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甲方可根据不同的岗位和甲方制定的工资规那么审定并调整乙方的工资;
6、甲方还可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经济效益、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以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乙方个人依法应该承当的局部,由甲方依法在乙方工资中进行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北京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在国家规定有效时间以及医疗期内按16圆/日的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七条劳动纪律奖惩方法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
3、甲方可以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按规定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按规定予以处分
4、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本合同继续有效,不影响其履行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如下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调整效劳内容或变更经营目的; 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或解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教育培训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该协议作为合同的一局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此需延长合同期限的,由甲乙双方另签订合同;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在培训期间及规定的效劳期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或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甲方规定或培训协议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在合同期间因执行甲方分配的任务或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创造、发现及改良等,无论其是否是个人单独进行的,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的,都必须立即向甲方作出报告,无论其是否申请专利、进行登记,其创造或发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是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得主张自己为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并且乙方有保守该项秘密的义务;
2、如果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示放弃对乙方所作出的创造、发现及改良的专利权或所有权,乙方可以提出专利申请保护这种创造,并可自由处置该项专利权,但甲方仍保存其业务中永远无偿使用该项创造的权利 第十二条保守秘密
1、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甲方或甲方关联商业实体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或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信息,乙方亦不得将其用以与甲方进行竞争或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任 何其他用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
2、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得的、与甲方业务和工作有关的记录及获得的有关资料或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取得的图纸、蓝图、生产方案、技术资料、备忘录、客户、配方、财务报表、销售资料等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离职前必须将上述属于甲方的资料及文件交还甲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假设泄露甲方秘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与甲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兼职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行业类似的有偿或无偿之兼职工作,如经查实有所违反,那么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之规章制度进行处分,且乙方应将其因此所得的全部收入交给甲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之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收录用员工的支出、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的,都必须承当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2、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发生违反培训、提供住房、保密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而另行签订的协议的,甲方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3、甲乙双方同意,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的违约情况、争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仲裁机构仲裁、法院判决等情况告知乙方新的单位,并有权利在相关媒体上依法披露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悖时,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2、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一致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更新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果合同期 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之规定,办理好包括工作交接、费用清缴 在内的各项离职前手续;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字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乙方右手大拇指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用人单位: 劳动者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住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固定移动 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复印机粘贴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鄂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方法》,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甲、乙双方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根本职工作;在合同内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的是标准工作日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一甲方每月按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包干工资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市有关部门按先缴后补的方法,补贴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局部乙方个人缴纳局部由乙方承当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1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3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4有违法行为的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鉴证日期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甲方乙方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经营茶楼,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茶楼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的总金额为肆拾贰万元整,投资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投资壹拾肆万元整
二、甲乙丙三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三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
三、三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兹生物为共有财产,由三方按其比例共有
四、三方一起协商委托方代表执行茶楼的日常事务,方代表协助管理
五、甲乙丙三方在经营期间转让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