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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北京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根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效劳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效劳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效劳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效劳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催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当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帐号为,乙方通过第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当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当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局部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当方式 租赁期内的以下费用中,由甲方承当,由乙方承当1水费2电费3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当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收取佣金人民币元整¥,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即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平安;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平安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当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局部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当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平安、健康的
3、不承当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到达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国籍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