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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效劳合同范本(精选4篇)前期物业效劳合同范本(精选4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防止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为大家的前期物业效劳合同,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占有率%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 受益人口 第三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根底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次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效劳费月元/m2;
2、代收代办费
3、特约效劳费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奉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 ;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当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效劳年度方案、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到达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以下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元/m2;合计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物业类型; 第二条物业根本情况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效劳、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效劳,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五条效劳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急修; 5.小修; 6.绿化维护; 7.环境卫生; 8.公共秩序维护; 9.停车管理; 10.消防管理; 11.电梯运行维护; 12.装饰装修管理; 13.其他 第十六条物业效劳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物业效劳费价格 1.物业效劳费价格为,费用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由乙方按年/季向业主收取;物业效劳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以下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效劳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效劳工作方案,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效劳的实施情况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管理用房位置;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以下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 3.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效劳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效劳;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效劳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6.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效劳满意率调查; 10.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效劳内容为;效劳要求为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效劳费用为,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3.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效劳的交接和蔼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效劳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效劳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等级标准》级执行等级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特约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利用自身所长积极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议,配合好施工,以使该物业交付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办公写字楼元/月.平方米,假设整层办公楼的产权属于一个业主,且该层公共区域内不需要乙方派专人提供保洁效劳,该业主与我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协议时,可按物管费的90%收取,即元/月.平方米 商铺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铺销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据实际效劳内容和标准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0其他符合物业管理支出的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效劳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由甲方按支付 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交纳时间 首次物管费缴纳时间应在住房业主交房时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效劳费由甲方同时支付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车位
1、业主车辆无室内停车泊位,需按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后领取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
3、费用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下停车位
1、已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费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价位进行租赁管理,乙方收取每车位元的管理费,乙方扣除税金、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维护费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季度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所有权归所得经营收入全部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当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金湾·龙城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需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效劳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六条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效劳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交房前二个月,向乙方提供占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前期效劳管理费用每月人民币期限为乙方接甲方通知进驻之日开始到小区业主办理交房入住之日止开办费人民币由甲方在交楼前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利用开办费置办的办公用品、维修、保洁、平安、消防用品等应制表登记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效劳无法到达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承当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局部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当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效劳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其他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效劳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效劳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根底、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平安、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效劳,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进行维修养护(效劳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效劳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效劳的其它效劳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
2、
3、 第三章物业效劳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标准(具体效劳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效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效劳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本钱、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效劳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效劳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效劳内容和标准提供效劳,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当的物业效劳计费方式物业效劳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效劳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效劳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效劳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元的标准从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效劳资金数额%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预收的物业效劳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局部,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效劳支出年度结算后缺乏局部,由业主承当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效劳费用或物业效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效劳费用或者物业效劳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方案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当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效劳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元/个月;车库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效劳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效劳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效劳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
1、
2、
3、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效劳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效劳本钱和佣金后,剩余局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效劳的,专项效劳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方案、维修养护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方案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效劳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给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
(2);
(3)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方法、解决时间如下
(1);
(2);
(3)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