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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集锦10篇反担保合同集锦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无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反担保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甲方xx 地址联系 乙方 地址联系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XX市银行已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万元人民币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 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那么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平安、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管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当或面临承当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局部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分等; 5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担保登记及费用承当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假设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第八条独立担 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当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以下事件 甲方借款人乙方抵押人丙方抵押权人 为确保甲方借款人与丙方抵押权人签订年月日第号委托担保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理的财产抵押,丙方经审查,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自愿订阅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件所列财产或权利设立抵押 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金额大写整抵押期限为 第三条乙方在合同第一日起将抵押物权属证明交于丙方,抵押期间该权属证明或有关部门登记的证件由丙方代为保管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大写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息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抵押财产由乙方办理保险并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总值不小于所担保的债务第六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赁,重复抵押或以清偿其他债务,丙方有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的权力,乙方因转制、兼并、破产其他原因危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应及时通知丙方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八条从丙方已代甲方清偿债务之日起,无须再行协议,丙方既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第九条依《担保法》规定应向有关机关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不须抵押登记的,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既使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仍需承当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XX 地址XXXXX XX 乙方XXXX 地址XXXXXX,XXXX 丙方XXX 地址XXXXXX XXXXX 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XXXXX银行已于XX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XX),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XX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三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四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以下事件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分、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假设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 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当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六条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当或面临承当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局部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分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局部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缺乏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局部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 任上述违反合同之局部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丙方: 签名及指模签名及指模 二0XX年月日 合同编号[]反保字第号 甲方抵押权人XX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归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缺乏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缺乏局部向乙方继续追偿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假设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当或分别承当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以下乙方地址或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编号 担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 反担保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一、乙方与以下称主债权人签订《》,合同编号以下称主合同,向主债权人申请选择以下任一项或多项,以下称主债权
1、贷款人民币万元,期限月;
2、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万元;
3、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万元,期限月;
4、其他金融债权,金额万元,期限月 甲方为乙方上述主合同项下债务向主债权人承当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就委托担保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承当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承当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代乙方向甲方清偿,并且不得以甲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担保为由,要求甲方先实现抵押权或质押权,否那么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
1.2无论《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当担保责任
2.1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归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
2.2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3反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元 甲方代乙方归还全部借款或局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之日起二年内
4.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4.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丙方的全部或大局部财产;
4.4丙方机构假设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撤销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当,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4.5约定的其他义务
4.
5.1丙方如为数位反担保人,相互之间承当连带责任
4.
5.2丙方及其他为甲方承当反担保责任人无论何种担保方式相互之间承当连带责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担保人承当反担保责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担保人承当反担保责任
4.
5.3如甲方针对乙方还持有其他物的或权利担保,丙方放弃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权利担保权的权利
5.1在乙方所有债务未全部清偿前,无论乙方与丙方有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丙方承诺甲方的权益永远优先于丙方;
5.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时要求乙方承当任何担保或索取任何款项,如已索取,该等担保或款项将如数交还给甲方;
5.3如乙方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组的诉讼时,丙方如可从中获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将作为代偿款如数支付给甲方
6.1本合同独立于《委托担保合同》及乙方、甲方与主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无效或局部无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无需丙方同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当相应的责任
6.2保后监管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报送足以反映其真实情况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和应收帐款清单,且保证其提交情况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派专人指导和全程监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当丙方如拒绝、推诿甲方的保后监管工作,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应按本合同其他条款承当违约责任外,还应按主债权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项下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况而免除,不因乙方与主债权人之间的主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无效而免除假设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当
9.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昆明市五华区
9.2甲方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产生的律师费由乙方承当律师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乙方地址联系人 联系:邮政编码 丙方地址联系人 联系:邮政编码 本协议内容已由甲方人员对乙方、丙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乙方、丙方对协议中有关己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已充分了解与明确 担保人甲方授权代表 借款人乙方 反担保人丙方授权代表 日期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那么、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异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归还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担保方式保证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措施 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归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
2、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3、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 由上文可知,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有四点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的、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办理除了反担保成立条件的内容,上文中还介绍了如何提出执行担保,即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归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解决您的法律疑问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年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根底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同意就以下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当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应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根底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本息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章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年月日 担保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电话 借款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反担保人(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工资开户银行帐号 根据甲方与(以下简称放贷银行)年月日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的约定,为保证乙方与放贷银行于20年月日签订的第号《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当反担保责任,甲方经过审查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范围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主合同借款本金(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借据为准) 第二条反担保期限丙方同意放贷银行与乙方所签订的以上《借款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在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由甲方承当连带责任时,丙方向甲方承当反担保连带责任,并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条一旦出现乙方无法清偿所欠借款,由甲方通过担保基金代偿后,甲方即取得向乙、丙方追偿的权利 第四条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保证担保人情况证明》 第五条一旦丙方承当连带责任,在15日内不能向甲方归还全部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丙方追偿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 第六条如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归还上述全部债务时,同意甲方通过有关程序扣缴丙方每月全部工资,直到归还全部债务为止,如发生意外(调走、开除公职)等,以丙方个人财产等承当无限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缺乏局部向甲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指令或丙方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丙方与其他签订任何协议、文件,也不因各主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假设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当或分别承当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三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合同各方已对本合同内容有充分了解,并对本合同无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处各执一份,1份存档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条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保证责任承诺书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担保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反担保人(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编号为汇融(20xx)002-3号 致广东恒融融资担保 根据贵公司与佛山市(以下简称“借款人)于20xx年4月日签署的编 号为号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贵公司为借款人向广东开展银行股份佛山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所借金额为叁佰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本人应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以担保人的身份向贵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现出具以贵公 司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书本担保人愿作如下保证
一、担保范围包括贵公司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它有关费用, 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人保证对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负有法律上和经济上代为清偿的义务和 责任假设借款人未能按其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 简称“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在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 人无条件地代为清偿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异议
三、只要不增加担保金额,本担保书不因上述协议书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 响或失效
四、本担保人在此确认并保证
1、本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足以保证本担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项担保;
2、本担保人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家庭财产)承当保证责任;
3、本担保人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本担保人承当;
4、本担保人保证对清单中所列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担保人非征得贵公司同意,不再自行处分以上财产(包括设定抵押、质押、转让等)如贵公司认为有必要,可对其中部份财产进行保险、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人保证协助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如设定抵押、质押,本担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资产尚缺乏以承当贵公司的担保的费用,那么本担保人对缺乏部份继续承当清偿责任,直到本保证书第一条所述费用全部还清为止本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贵公司代借款人清偿贷款之日起两年
五、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是本保证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有任何改变
六、本保证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广东地方有关法规,假设因本保证书引起纠纷,应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保证书自本担保人签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起失效 担保人(盖章及右手食指模)地址 年月日 担保人配偶声明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担保人)以我们夫妻共有财产为上 述反担保提供财产保证 签字年月日 甲方股份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贷字第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当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日内向甲方归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假设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那么全部责任由乙方承当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假设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别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假设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假设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局部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别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局部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当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假设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以下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成心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归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归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局部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局部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