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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劳务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下面是搜集的劳务规定试用期,欢送参考阅读! 劳动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所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等于无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约定,超期约定属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当于每月要支付双倍工资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重复试用亦属违法约定试用期,同样面临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单独的试用合同是会被认定为一份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千万不要以为试用期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万一试用期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员工患重大疾病,单位可能得自掏腰包了特别提醒人身伤害商业保险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 试用期解雇一个员工并不比试用期后解雇更轻松一般而言,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行,这个举证责任并不容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便于操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事先约定具体的录用条件 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的决定须在试用期内做出,超过试用期就不能再以这个理由解雇了,否那么属违法解雇 首先,试用期有最长限制,即6个月,且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再怎么延长都不可能超过6个月,否那么违法其次,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履行完毕,再与劳动者约定延长试用期,还可能触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至于在试用期内通过变更期限方式延长可不可行,需考虑当地司法实践的做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文义解释,试用期进行经济性裁员或者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雇都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3个月至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1个月;一年到不满三年的,二个月;三年以上,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在包含在合同内;
1、试用期只是适用于初次到用人单位就业,或者再次到同样的用人单位中就业后改变之前的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不适用于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订立一次试用期《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假设干问题的通知》
2、因为合同期满而离职,那么,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中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来的没有任何联系,那么可以重新规定试用期;
3、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由于其他原因而离职,离职的原因得到双方的认可,那么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入职时,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这时企业不可再约定试用期;
4、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其他原因而离职,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入职,原来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要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假设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如果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无论是否变岗,都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1、除了企业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二是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在此不做研究
2、见习期如果你的企业向国家申请见习基地,成功后,国家推荐的见习生,可以按见习有关规定制行,国家对企业还有补助
3、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1指向的对象不同见习期是针对用人单位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试用期是针对所有的劳动者,也包括刚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2确定的方式不同见习期是根据政策法规来执行的,而且是必须执行的;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进行约定的,并且可以在6个月内进行协商,具体确定时间长度; 3期限长度不同见习期是!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不可约定改变,由国家政策法规规定;试用期由《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4见习期是国家在思想、业务上帮助毕业生,使之尽快适应工作而统一实行的政策;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相互了解,判断是否彼此适合的考察期 5根据劳动部上述的复函的规定,见习期和试用期可以重复约定,但是可以在一年见习期内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但是不能在见习期一年以外再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也就是说,在见习期外不可再约定任何时间长度的试用期即见习期和试用期的总长度不可超过一年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