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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下面jy135为大家了劳动者解除劳动的情形,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劳动》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确实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假设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那么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假设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那么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
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那么,需承当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