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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模板汇编七篇合作经营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精心的合作经营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当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归还时,甲方承当%债务,乙方承当%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成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假设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成认本合同,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开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那么 中国公司和国(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那么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合作各方 甲方中国公司,在中国登记 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乙方国公司,(英文名称为),在国地登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注
1、假设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2、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 第二条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以下简称合作公司);英文名称.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市(县、区)路(乡)号(村)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第三条合作公司是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登记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三章合作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五条合作各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填报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规模,要明确具体、用词严谨标准,并与合作公司的资本、生产场地、主要设备等相适应应以工程立项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合作公司年生产规模 .(注含年产量、年产值、产品品种等,按投产后设计能力及以后分期开展写) 合作公司厂址选择及生产经营过程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平安措施,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投资总额、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折合美元);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资本%;乙方出资美元,占资本%. (注
1、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要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要求;
2、外方不得以人民币直接出资,除非能是在我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合法税后利润;
3、如果投资总额、资本约定为人民币的话,而外方出资不便确定外币币种和金额时,那么在境外合作方出资额后必须注明以相当于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外汇出资,按缴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汇率折算境内合作方出资的人民币现金,如需折合外币,亦按缴资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
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种货币,但必须是国家许可的可兑换外币)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与资本之间的差额,其中由甲方从境内筹措元;由乙方从境内筹措元及从境外筹措元;由丙方.(注主要由合作外方从境外筹措解决) 第九条合作各方提供以下合作条件 甲方现汇元;机械设备(台、套)折元;厂房(平方米)折元;土地使用权(平方米)折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注明具体内容);共元 乙方现金美元;机械设备(台、套)美元;工业产权美元;其它美元(注明具体内容);共美元 (注出资的货币按缴款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算人民币或约定的外币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条件,应明确提供的内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合作各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另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资金和合作条件分期缴付或提供 .(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一条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二条合作 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局部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局部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局部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置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五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等事宜;
2、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3、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4、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5、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6、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8、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9、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10、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4、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两方责任. 第六章技术、设备、原材料 第十四条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方负责提供时,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当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一并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所需设备等,可在国内外市场自行购置;合作公司在国际市场选购设备时,应有各方人员到场共同确定有关事宜,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置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原材料从购置,价格由董事会审定 第七章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当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注
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那么》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经营亏损 .(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以下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 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名(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和临时会议 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 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如果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那么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前条所述之催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签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那么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当 第九章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的有关法律、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筹备与建设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方推荐,副主任名,由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七条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方案,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方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条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四十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注假设不需要基建或筹备时间不长,可删略此章)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四十一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二条合作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的有关规定提取储藏基金、公司开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以及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财政、税务部门备案,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六条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当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合作公司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五十条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五十一条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局部,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部汇出 第十三章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条合作公司期限为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五十三条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以下方式进行 第十五章保险 第五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当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局部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六十条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月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资本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本钱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或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六十四条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调解无效,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当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两种文字如有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注假设只用中文写成,那么可省略) 第六十六条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注没有的附件请删除)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那么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六十八条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假设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那么(授权代表)要删掉否那么,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 工程,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工程为位于 xx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 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工程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置xx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 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工程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工程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归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工程的后续开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当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假设超过30%那么以双方各承当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工程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工程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 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工程经营的财产
4、工程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置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参加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参加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参加的新合作人对参加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因产业经营开展需要,本着相互信任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经营权交由乙方负责全权代理经营管理 2,经营方式甲方全额垫资乙方代理经营管理 3,费用结算方式月结,在甲方与校方结算完赢利后,从整体赢利中按照比例分配 4.甲方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三名[待遇由乙方全额支付],甲方全权负责货物验收,发货,帐目管理,经营管理人事协调品种开发等 5.乙方全权负责档口的整体经营管理筹划外包人事裁减 6.乙方负责经营的档口为[武汉江夏职业技术学院食堂a区一号档口] 7.乙方经营状况人事改制裁减经营风险由甲方全部承当,乙方不承当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8.交通,通讯,相关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当 9.工作人员及工作人员食宿由甲方承当 二.合约期限 甲乙双方合约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为期年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责任及义务维护整个饮食价位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平安质检储藏等进行监督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的工作协调及员工工资发放工作 4.甲方有责任保障帐目的真实性透明度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的管理及帐目结算工作 6.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及证明文件及真实资料,乙方如发现有不实之处,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诉,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不承当因资料不实而承当相关的法律责任 7.甲方有权在合约期满后解除合约,经友好协商可将协议延长并重新签约 8.甲方有责任及义务维护乙方的食品保存平安卫生防护措施进行抽查,检验 9.甲方在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权监督乙方档口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及其他不合理的操作程序 10.甲方有责任及义务为乙方提供住宿平安工作,人事调整等相关便利 11.甲方有权追究因乙方的员工在工作中因个人工作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 1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不合逻辑的工作提出质疑 13.甲方有权利参观检查乙方各类工作程序及流程 14.甲方有权利享受乙方各类采购,发货,备份,供给商等相关帐目,单据的知情权 15.甲方自愿遵守以上条款,及相关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做好员工工作协调审核货物保存原料[食物]保鲜及储存工作 2.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损失,浪费 3.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经营食品不高与同等档口的市场价位 4.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而出现的问题,有责任及义务维护整个饮食价位审核及审批,协调工作 5.乙方在操作及管理的过程中,有责任及义务协调控制整个饮食价位调查,审核及审批工作 6.乙方有义务做好食品保管,货物验收价位对照收货及库存. 7.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向甲方出示有效证件及证明文件及真实资料,甲方如发现资料,单据有不实之处,有权利向乙方提出申诉,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并不承当因资料,单据不实而造成相关的法律责任 8.乙方有责任保障帐目的真实性透明度以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9.乙方有责任做好食品卫生平安防护保存工作 10.乙方在操作的过程中因个人因素或工作事物造成的过失损失由甲方承当 11.乙方在管理及操作的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行为有权提出置疑,并追究其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12.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管理及协调工作 13.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整个食堂出品流畅,食品平安,分量准确,价位合理,效劳质量 14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各类食品供货时间数量出品质量无水份,无欺诈现象 15.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保证经营食品保质期无水货发霉烂货变质等现象,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提出置疑 16.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型会议,研讨,参观等活动 17.乙方有权利及义务对甲方所不合情理的工作方式及做法提出置疑 18.乙方有权利享受各类采购,发货,备份,供给商等相关明细帐目,单据的知情权 19.乙方自愿遵守以上各项条款及相关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书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均应遵守协议规定全部条款,如果因解释或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交由当地地区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六违约条款 1.如果其中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条款,那么视为违约行为,此时,受害方有权终止合约,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全部承当 2.在协议期间内,双方共同履行各自的权利,责任及义务,任何一方因自己造成的后果自行承当责任 3.在协议期间内,作为合作方,假设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履行其责任及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名誉经济等相关损失的,受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并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及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4.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干预,等单方面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及延迟履行的因素,双方不承当后果 七合同生效及解除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有效 3.本协议到期,协议自动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可以续约,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约 5.出现协议无法履行的其他事由,协议自动解除 6.本协议注解,标题,附件,补充条款均为协议组成局部,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协议标题各项条款均是为检索方便拟订,不应用来解释协议含义 8.本协议为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联系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年月日 ,遵照法律的公司简称, 地址为甲方与,遵照 法律的公司简称,地址 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 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方法作为补偿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名生产和开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当,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良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良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良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良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先进水平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合营公司假设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屡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年,以后,每年递减%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年月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产品的制造、开展、销售和使用;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当有保密义务工程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假设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方案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置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效劳,在费用、时间和效劳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效劳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置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效劳 合营公司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方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假设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假设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假设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假设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假设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乙方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电传电传 电挂电挂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根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工程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资金两局部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资本的50%; 3该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开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前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那么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方案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那么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当.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到达公司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假设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假设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当主要责任. 假设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那么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当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假设公司有盈利那么公司总盈利局部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假设公司无盈利那么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假设公司储藏资金缺乏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假设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方法.假设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成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当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撤消;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假设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假设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归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当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当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假设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月日 甲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工程,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工程为位于xx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工程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置xx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工程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工程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归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工程的后续开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当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假设超过30%那么以双方各承当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工程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工程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打造专属自己的淘宝旺铺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工程经营的财产
4、工程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置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参加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参加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参加的新合作人对参加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三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