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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合资经营合同模板汇总六篇精选合资经营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精心的合资经营合同6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条总那么. 中国公司与国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双方 甲方中国公司,在中国登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乙方公司,在国登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
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那么为根底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企业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效劳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开展到种 第六条资本与投资总额
1.资本为美元实际投资为美元甲方投资额为美元,占总额%;乙方投资额为美元,占总额%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美元; 机械设备购入价格美元附件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现金美元; sp;工业产权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的个月内完成除资本外假设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适宜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需折合为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局部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假设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置权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3.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2.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3.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技术转让
1.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到达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合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住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注假设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订…方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 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和销售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效劳; 研究和开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产品品种将开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资本 其中甲方元,占%,乙方元,占%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以下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工业产权元 其他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他元共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 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那么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 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到达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到达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效劳,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局部,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改良,以及改良阶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末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提成文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局部占%,内销局部占%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效劳,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效劳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登记之日,为事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o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o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假设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o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蔽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置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 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和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方案,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方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假设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阶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人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o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o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使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末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本钱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五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 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五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国公司代表国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中国公司与国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甲方中国公司,在中国登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乙方公司,在国登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 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那么为根底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企业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效劳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开展到种 1.资本为美元实际投资为美元甲方投资额为美元,占总额%;乙方投资额为美元,占总额%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美元; 机械设备购入价格美元(附件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现金美元; 工业产权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的个月内完成除资本外假设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适宜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需折合为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局部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假设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置权
(一)甲方义务 1.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3.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2.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3.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4.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格的产品; 5.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到达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合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效劳,应开列清单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局部,应保证如期提供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良、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予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7.假设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9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大写)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至正式投产持续(大写)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预或指控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局部占% 2.产品可由以下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资公司与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效劳中心”承办售后效劳事宜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内所使用的商标为 1.合资公司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假设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假设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人组成,甲方,乙方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方案,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 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置,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1.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过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过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假设逾期90天仍未投资,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本钱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当责任,假设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等)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假设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文为准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签字 见证律师 日期 乙方授权代表 国公司 签字 见证律师 日期 第一章总那么 、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以以下简称丙方),在登记,英文,其法定地址,英文,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和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只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开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美元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资本,其中 甲方美元,占% 乙方美元,占% 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置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方为合营公司提供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到达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方应按照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置,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到达%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效劳,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效劳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手续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协调,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设假设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设备材料购置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置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置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方案,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方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双方指派假设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小组根据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本钱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局部,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局部已缴纳所得税的%,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藏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方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出现以下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到达资本的%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防止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 第六十条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本钱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当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 第二十章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合营公司租用场地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营公司租用方厂房、仓库暂定为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本钱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外,本合同其它局部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文字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签字 甲方(盖章)公司乙方(盖章)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盖章)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校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1·1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XX市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XX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订ぁぁぁぁぁし揭来闻帕校. 1·2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校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2·1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随着生产的开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方法另签协议. 3·1合营公司资本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元.占资本%乙方出资元.占资本%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资本. 3·2甲,乙双方将以以下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元.厂房元.土地使用费元. 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它元.共元. 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条办理. 3·4·1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置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藏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资本为限. 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年为限. 5·3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币购置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置价格另行商定. 6·1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乙方责任 按第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给,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付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地址(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地址(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 第2条英文名称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 等船舶专用设备工程,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效劳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资本 第4条公司资本的总金额为u.s.d.(大写)美元,实收资本为u.s.d.(大写)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经验,增加代理工程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那么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方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假设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当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设备代理权,因工程订单、售后效劳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设备的适合工程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效劳的措施等送至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年月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工程和非船用产品工程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本钱、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工程,而乙方那么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工程,凡各自负责工程的纯利超过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局部总金额%的款额授予超额工程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
(2)方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