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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合资经营合同范文汇总10篇精选合资经营合同范文汇总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为大家的合资经营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工程 合伙组织名称为 合伙经营工程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奉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本钱、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当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当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成心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工程,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方案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工程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鼓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方案,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方案执行情况;
3、催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本钱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目录 1)总那么 2)资本 3)批准及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辞退 15)工资标准和奖励 16)合营期限 17)其他事项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那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屡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那么 1.本合同的各方为 ××××、××××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 英文×××× 地址××××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为了有利开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给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到达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套符合×国××标准的×××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到达自身平衡且×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那么,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美元资本总额为××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乙方占资本额的××%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美元; 2.厂房,价值约××美元; 3.现金,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批准及 9.本合同应由××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资本转让 11.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地方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个月内给予答复,否那么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那么协商解决 13.资本转让时,应在×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章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以下比例分配 董事长× % 副董事长各×% 董事各×% 第六章总经理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假设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其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22.最初×年内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开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支付技术转让费××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费的支付方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置对无法供给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向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方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以下百分比提取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那么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会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它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那么》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缺乏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方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以下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它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的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予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那么,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 十五章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开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作相应调整 46.×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方高级职员原那么上与×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奉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引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到达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开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方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以下事项 ×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资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材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的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和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方人员到×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假设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那么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当;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局部 第二十章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定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效劳,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置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局部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置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当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 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置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工程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工程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资本在外国购置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那么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局部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方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方案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那么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
(1)--
(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
(10)--
(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 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工程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那么、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方案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前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那么,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那么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以下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到达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开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那么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适宜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归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资本的增值局部,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局部,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账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那么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3个月,那么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当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那么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那么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当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代表签名 外方代表签名 日期 编号 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a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bd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号商标; 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以下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 3.“专利”,系指 4.“商标”,系指 5.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地址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当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1.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生产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开展需要 1.合营企业的资本为,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 2国产设备; 3现金; 4合资企业厂地; 3.乙方出资 1现金; 2先进设备; 3工业产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年月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置权 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以下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商标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的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4.合营企业所需购置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置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假设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那么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2/3假设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假设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换 4.对于以下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资本;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简单多数票作出 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管理机构设假设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1.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 1.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的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存足够的收曾,用于扩大生产和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资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账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 3.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藏金、奖金和企业开展资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资本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 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 1.合营期限为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假设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那么,并成立清算委员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民保险公司投保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假设董事会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那么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那么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的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电报后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 bd公司地址 合营企业地址 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 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 本协议的形式、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开首语中书面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二份 ac公司签字 bd公司签字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那么根底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国家国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地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当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开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吨,成鳗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那么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向中国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给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给、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港或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给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向乙方银行 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名,任期均为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次例会,一般应在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那么,研究讨论问题 以下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那么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方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本钱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开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方案,并报主管部门 方案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 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置其支付方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方案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那么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局部由甲方负责,外销局部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本钱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中国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工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藏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开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藏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当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到达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开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当责任,归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局部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资本的增值局部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民保险公司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当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以下报发对方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专用电讯 电挂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章附件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置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1.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造成的损失应由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方必须提供设备需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到达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个月内,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港; 6.安装和试车应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方派遣到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在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每月人民币元视以后公司开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那么,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工程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开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到达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方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美元一次性汇银行分行 甲方 乙方意大利 浙江管业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以铝塑管材和管件为主要产品的,甲方系浙江×管业的股东,拥有浙江管业%的股权为了扩大企业开展规模,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产品的质量,甲方同意将%的股权转让乙方同时双方组建中意合资浙江gf管业,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以经评估审计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现浙江管业的净资产为依据将其投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其中向乙方转让%的股权,和各向乙方转让%的股权股权转让后,中意合资浙江管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即由甲方和乙方投资设立,其中享%的股权,和各享有%的股权,乙方享有%的股权 第二条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的价格在依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对浙江管业的净资产评估审计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股权转让款应在具体的股权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浙江管业的帐户内,甲方承诺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马上申请办理浙江管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浙江管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其中对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以及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和销售网络等以评估的方法确定其价值,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审计的方法确认 评估审计机构对浙江管业的资产状况应出具评估审计报告,评估审计的基准日为年月日 第四条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三名董事,乙方推荐二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派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担任 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对合资公司的管理,现浙江管业的管理员工全部留任并根据能力和岗位改置的需要由董事会重新聘任 第五条现浙江管业投资到大元置业的%的股权和座落于诸暨市店口镇现浙管业对面的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列入本次转让的资产范围具体以双方确实认为准,上述二块资产及银行贷款的本息均由甲方自行享有和承当合资公司成立后,如甲方对上述归属于甲方个人所有的资产行使权利时,合资公司应予以协助,但甲方行使权利时不应对合资公司造成损害 第六条乙方参股后,乙方在中国加工订购的产品订单原那么上应由合资公司来进行生产供给合资公司按向外商加工出口的同质量、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来承接乙方的订单加工业务并保证按时交货 合资公司应积极地开展外贸业务,扩大销售渠道在合资公司生产任务紧张时,如乙方订单价格与其他客户相同时,合资公司应尽量满足共同客户的需要或协商处理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注假设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中国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效劳; 研究和开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开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资本 其中甲方元,占%;乙方元,占%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以下作为出资(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甲方 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 共元 乙方 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 共元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局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置权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 8.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那么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到达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到达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效劳,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局部,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良,以及改良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局部占%,内销局部占%(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效劳,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效劳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假设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置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方案,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方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假设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藏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本钱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五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五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国公司(盖章)国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签订变更合同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存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平安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当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当,直到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有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标准,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奉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局部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方案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
1、3项和第2款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款第
2、4项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款第
1、
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2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第4项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第4项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 目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构 9)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10)生产方案、购置和销售 11)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2)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3)税务 14)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5)筹备期 16)工会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违约责任 21)争议的解决和适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会计程序 前言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以下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确含义外,以下各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_____公司 1.2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良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的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效劳和_____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专利(patent)是指_____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依据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创造 1.4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0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_____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门是指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 2.3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_____”或类似字样_____方和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宗旨、经营范围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效劳,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他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他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开展规划如下 (1)初期目标 _____年前公司到达年生产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到达年生产能力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_____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到达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_____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开展目标 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_____锅炉作为开展目标 第四条资本和投资 4.1公司_____年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资本为_____美元,甲方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_____,为_____美元公司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_____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_____美元现金和价值____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②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③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_____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④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⑤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_____美元 对于上述4.1
①、
②、
③等项中提到的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_____方的现金投资 4.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_____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4.3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双方按各自在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4.4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国际会计事务所和一个中国的会计事务所承当国际会计事务所承当的上述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中国的会计事务所承当的稽核费用由_____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各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4)出资年、月、日 (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4.5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4.6由于特殊情况,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局部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以下条款,_____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
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_____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
②该关联公司同_____方一样从_____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局部,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以下规定进行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局部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_____个月的优先购置权,该优先购置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置者提出的条件相同 如果合营他方在_____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置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如果选择购置处置方在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置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2)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份转让或出售协议 (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置人应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踏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局部,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4.7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4.8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4.9公司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4.10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或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双方在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次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局部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4.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2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开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_____% 5.3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_____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4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资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权利、债务和责任 6.1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2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资本出资额为限 6.3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_____方将随时在财政方案、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工程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_____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到达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_____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_____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_____国为公司购置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他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效劳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4在本合同期间,_____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4款所列工程,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适宜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规定,这些支持性效劳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董事会 7.1董事会由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由_____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2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在友好协商的根底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董事会职权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3)决定年度生产方案、销售方案和开展方案; (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5)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10)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方案; (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20)审批以购置、租赁或其他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适宜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局部公司财产或其他资产; (22)审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效劳、保险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抵押财产地索赔权; (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 7.4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他地点召开 (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_____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2)、(11)、(15)、(19)和(20)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 (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那么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当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份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工程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那么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经营管理机构 8.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8.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 (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的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3)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方案、销售方案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策,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8.3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8.4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他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8.5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2_____方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标准、图纸,设计及其他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4 9.3_____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方案提供人员培训 9.4_____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最新技术 9.5公司将就_____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_____方的关联公司_____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生产方案、购置和销售 10.1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_____方作为出资的合营局部)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而后生产_____mw电站锅炉 10.2公司的生产方案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10.3公司的生产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10.4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置这些材料,购置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置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最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_____给其他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_____方和_____购置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购置任何材料、部件及效劳,应向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9.2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 9.3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拟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目录 1)总那么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效劳,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效劳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以下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
(2)
(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归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龆砂炊┰妓姆缴鲜龀鲎时壤痈孟钭急附鹬刑崛制谠黾映鲎识钪羅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局部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局部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以下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 、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局部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局部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置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资本更改 如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那么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那么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以下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置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局部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方案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
1、
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假设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以下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方案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方案,将上述方案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方案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良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方案,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方案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以下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效劳;
(六)信托、 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开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假设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那么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开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效劳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效劳,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 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那么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前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到达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开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那么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那么,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以下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假设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那么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那么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那么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那么,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 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