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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模板合集8篇精选合作经营合同模板合集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无视,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帮大家的合作经营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那么根底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 国家国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地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当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开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吨,成鳗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那么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给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给、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港或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给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银行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名,任期均为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次例会,一般应在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那么,研究讨论问题 以下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那么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方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本钱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开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方案,并报主管部门 方案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置其支付方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方案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那么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局部由甲方负责,外销局部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本钱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工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藏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开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藏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当亏损责任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到达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开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当责任,归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局部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资本的增值局部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民保险公司支公司办理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后使用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当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以下报发对方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专用电讯 电挂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第一章总那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江阴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第三章入股合作经营公司 合作公司名称 合伙公司地址 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汽车维修、汽车保养、做漆、年审、保险等汽车有关业务 第五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本公司现是属于三类企业,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工程根据合营公司的开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资本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甲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现有固定资产评估 价值人民币 第七条合营公司资本为,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八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70%股份,乙方占有30%股份此比例是以乙方一年完成业务十万元产值为基准,乙方随着业务量的上涨,有权提出股份的增加 第九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开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给的目标时应得到每月工资1500元底薪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乙方责任;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⑤积极开展业务,以开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10万元产值 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20xx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合营公司侩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 合营公司侩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合同解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资购置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格按比例分给乙方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当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 ,遵照法律的公司简称,地址为甲方与,遵照法律的公司简称,地址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方法作为补偿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
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
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
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开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当,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
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良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良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良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良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
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的先进水平
3.
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
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
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
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合营公司假设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屡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5.
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年,以后,每年递减%
5.
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年月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
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6.
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
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产品的制造、开展、销售和使用;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
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当有保密义务工程的培训
6.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
5.合营公司假设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
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方案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7.
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置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
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效劳,在费用、时间和效劳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效劳合同
7.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置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效劳 合营公司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9.
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年
9.
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方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
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10.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假设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
2.假设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
3.假设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
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
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11.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假设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假设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12.
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13.
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
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
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
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乙方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电传电传 电挂电挂 见证人 姓名 职务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天津市工程所在地的的二层钢结构建筑房屋(包括的停车广场房屋处墙)用于乙方合作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2.乙方用其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筹划和经营传统建材流通市场的经验等与甲方合作,共同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
3.甲、乙双方在天津塘沽区共同组建合作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五年,自20xx年月日到20xx年月日止,从合作市场开业时起算
1.甲方按照附件
(一)的标准提供经营场所;
2.可租面积按实际测量计算为准
3.乙方对该工程的招商出租率(按可租面积计算)到达80%以上;
4.甲方以根本管理费的形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整(¥)付款方式为其中合作第一年付款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一)
5.平均租金低于元平方米月,乙方只收取全年管理费的%
6.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前完成该工程的招商工作
1.甲方应负责按乙方的设计、经营管理要求对全部的房屋进行内外装修,并及时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2.为合作市场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电力、用水、暖气、自动扶梯等设施,使房屋适合于经营建材家具装饰市场,符合国家消防经营标准
3.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于20xx年月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验收用于合作公司的经营
4.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等并在商场营业前,提供建材家具装饰市场可投入运作的全套合法证明文件
5.甲方应保证协议有效期内整体的房屋、土地所有权人是甲方,甲方不得将房屋、土地分割、出租,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权资料的复印件,甲方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
1.负责对拥有的企业品牌、管理经营模式、营销筹划经验和招商客户资源用于合作公司
2.负责对房屋的装修进行整体设计,并于20xx年月日前将设计方案交付甲方并在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负责施工
3.负责合作市场前期的营销招商工作,应在甲方将符合协议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验收后天(即20xx年月日)使市场能开张营业
1.甲、乙双方合作公司名称为********广场,资金为元,其中甲、乙双方各占有出资比例为%和%,双方均已人民币出资
2.该合作公司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甲方委派两名董事,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乙方委派一名董事担任执行总经理
3.甲方向合作公司委派相关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乙方向合作公司委派执行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日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执行总经理每月十号前向董事长报告上个月的工作情况和财务报表乙方在合作第一年内可委派一名市场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进行商场的经营管理和招商工作
4.甲、乙双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5.合作公司以乙方指派的执行总经理为主,组建经营管理团队甲方对管理人员除执行总经理外享有推荐权,但须经乙方考核合格前方能任用为减小本钱开支,合作公司应尽量聘用本地员工
1.对房屋内外的装修预、决算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内装修招牌分年折旧进入合作公司经营本钱,而房屋外装修、消防、暖气设施、自动扶梯不 计入合作公司折旧本钱
2.合作公司经营所需而使用的水、电、通信、经营管理、广告、工资、税收等费用均列入本钱合作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按预算使用,原那么上不高于100万元其余各项本钱费用由乙方在每合同年年初,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前方可执行
3.合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工资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二)
4.甲、乙双方组建合作公司前市场发生的欠、贷款及利息由甲方组织资金偿付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广场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向外抵押否那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同时乙方作为单一经营管理方也不承当合作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关系
1.利润是指为按上述费用分担根底上确定的可分配纯利润
2.利润按以下原那么分配
(1)以市场第一年合同约定的租赁平均价格(即元/.月),合同期内年度的租金递增系数指标为为根本标准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需保证甲方的根本收益
(2)假设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之内(含12%),乙方得高出局部的%作为利润分成
(3)假设市场实际平均租赁价格高于约定平均租赁价格的12%以上,乙方得高出局部的%作为利润分成
3.合作公司每年12月30号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定可分配利润,并一次性分配
1.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确定终止继续合作的,房屋及相关设施、装修等均归甲方所有,企业名称天津*******广场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含有“****”的企业名称
2.合作期内因一方违约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除按协议应承当的违约责任外,其他仍按上述原那么处理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假设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当违约金元,造成终止合同的,除应承当违约责任外,资产按本协议第九条约定处理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假设有纠纷,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根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工程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资金两局部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资本的50%; 3该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开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前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那么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方案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那么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当.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到达公司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假设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假设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当主要责任. 假设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那么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当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假设公司有盈利那么公司总盈利局部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假设公司无盈利那么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假设公司储藏资金缺乏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假设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方法.假设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成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当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撤消;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假设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假设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归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当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当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假设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工程,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工程为位于 xx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工程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置xx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本合作工程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工程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归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工程的后续开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当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假设超过30%那么以双方各承当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四条工程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工程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 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工程经营的财产
4、工程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置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十条新合作人参加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参加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当同等责任参加的新合作人对参加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一章总那么 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 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或地区)登记,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注假设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合作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方法,并各自承当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效劳;研究和开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开展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资本为人民币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元;其他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那么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归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作为合作公司的储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开展基金;
(二)以%归还乙方的投资,预计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局部按甲方%,乙方%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局部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 (注销售方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局部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方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由方推荐人,另一方推荐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方案,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效劳局部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方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到达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本钱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省市签字 甲方公司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乙方公司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东莞市康来富饮食管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及厨工住宿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假设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
5、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效劳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效劳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给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给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把戏翻新、营养搭配好 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做好消除蚊、蝇、鼠害 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
三、伙食标准 早餐元/人,中餐元/人,晚餐元/人,夜宵元/人其中中餐标准为大荤小荤素菜汤及水果,晚餐标准为大荤小荤素菜汤及水果,米饭任食(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
四、结算方式 甲方按双方核定用餐数,每个月计算餐费,于每月的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付给乙方
五、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一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假设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那么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六、合同终止条例 假设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承当违约金
0.3%/天
3、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10%.
八、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