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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XX商品房买卖合同xx 商品房买卖是一项重大而且复杂的交易交易涉及很多环节下面是商品房买卖合同xx范本,欢送参考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指甲方为购置正在建造的室商品房,于年月日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该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权益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关于转让价款的约定 第二条 关于权利、义务转移的约定 第三条 关于房屋交付的约定 甲方已征得/书面通知公司将已预购的室商品房转让给乙方待房屋交付时,乙方凭本合同权益书即可与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那么有甲方承当责任 本合同权益转让书自双方签字/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版示范文本的根底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结合青岛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操作习惯制定而成本合同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兄弟省市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征询了本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法律界、消费者以及媒体的意见印制的合同条款为示范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涉及双方当事人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标的额大、专业性强、法律标准多等特点,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
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是否真实、合法,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市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
四、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可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以下问题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预测的,房屋交付时那么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
2、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商品房屋的质量的保修期限为一根底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根底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购置的商品房屋的保修责任从房屋交付之日起承当,保修期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按国务院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置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置人有权退房;给购置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当赔偿责任的规定处理
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应按规定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以便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
七、如本合同中的买受人有委托人时,委托人须持有经过公证部门公证过的委托协议书
八、为表达合同双方的自愿原那么,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九、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的仲裁委员会全称是青岛仲裁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文本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与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十二、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出卖人何赞民以下称甲方 买受人张仁平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根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法院宿舍区从南至北第16号至23号共八个门面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以甲方实际建筑物为准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 第四条价格 乙方按每个门面十万元价款支付甲方,共计八十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将甲方购房款八十万元整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竣工验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条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当相应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协助办理“两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办证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见证人 二0年八月二日 出卖人联系 买受人 身份证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根本情况 买受人自愿购置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眉山小区,第号楼单元室,该商品房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辅房 [储藏室车库]单元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据实调整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房屋计价方式及价款
1.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元,计价元;辅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计价元共计总房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水电无开户费,暖气开户费以供暖部门标准,望酿村村委负担20%.
3.除上述商品房价款外,甲方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代收以下费用 1; 2; 3;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该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其中.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50%,共计人民币元整 2该商品房封顶时再支付总房款40%,共计人民币元整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再支付总房款10%,共计人民币元整
3.其他款项付款时间
4.分期付款的时间封顶、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滞纳金
1.逾期超过十五天时,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动放弃购房权,乙方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3.购房客户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懊悔约的,已收取的房款将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 如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以下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顺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
2.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响而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时;
3.其它经建筑部门认可的不可预见因素时;
4.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
1.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届时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
2.假设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仍没按要求付清相应款项的,导致商品房不能办理交接,按乙方违约处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保修责任及期限
1.甲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质量标准施工,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时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当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属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从而造成意外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可协助维修 第十条根底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时间的承诺 交房时到达水、电通的根本要求,必须保证客户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产权及使用权约定
1.乙方所购房屋交付使用后,产权等由经济开发区及望娘村委统一办理
2.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和土地部门规定提交所有有关登记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3.因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权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而导致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延迟或不能办理,责任由乙方承当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责任方除负担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另外负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关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出卖人签章 经办人 年月日 买受人签章经办人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