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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九)第1局部合同背景第l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年月日刊登在报第版的广告,与出卖人取得联系,如双方无法在相关细节上有所说明时,那么出卖人提供或的广告及宣传品应当作为证据第2条合同原那么出卖、买受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那么,就买受人购置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本钱合同第3条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称“本合同”系指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那么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第4条合同目的买受人购置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通过其他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第5条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第6条协商地点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或为买受人及买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场所第7条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照片第8条工程许可本工程由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工程的批准文号为第9条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性质为第10条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11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证第12条施工许可开工证第13条建筑施工总设计单位,建筑师姓名,建筑师号码,总施工单位总监理单位第14条商品房标准适用标准为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第15条商品房验收由负责验收第16条质量评价由负责进行质量评价第2局部套内空间第17条商品房户型室厅卫厨第18条平面图见合同附件第19条立面图见合同附件第20条起居室尺寸长,宽,高,其他(毫米);第21条书房尺寸长,宽,高,其他(毫米);第23条卫生间尺寸长,宽,高,其他(毫米);第24条厨房尺寸长,宽,高,其他,(毫米);第25条阳台尺寸长,宽,高,其他(毫米);第26条过道尺寸长,宽,高,其他(毫米);第27条其他尺寸第28条房屋层高毫米第29条室内净高毫米第30条技术经济指标,使用率,容积率第31条套内楼梯,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2条门窗,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3条贮藏空间,长度,宽度,高度,其他(毫米);第3局部商品房质量第34条沉降情况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公布的最高要求第35条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第36条墙体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如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由出卖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第37条设计质量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政府有关机构公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第38条质量证明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第39条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评价第4局部公摊面积第40条公摊内容出卖人应当在说明公摊面积的内容与尺寸,根据目前的情况,公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局部配电室、公共楼梯、电梯间、泵房第41条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局部、面积及细节尺寸应当说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第42条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置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第44条违约条件买受人对任何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那么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第45条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并每天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第5局部商品房面积第46条公用面积买受人购置的各公用局部名称为各公用局部面积为第47条专用面积买受人购置的阳台建筑面积,室内墙体面积为,室内使用面积,面积的数字以现有的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标准第48条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置面积中,出卖人将面积为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第49条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出卖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差异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当;买受人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当第50条套内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出卖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费用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第51条使用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出卖人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第52条面积测量买受人有权在人住前或人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第53条测量方法买受人人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人户进行测量,如双方测量结果存有差异,那么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人住第54条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第55条变化通知房屋室内任何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变化均为合同的变更,出卖人应当于变化时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第6局部室内环境第56条日照时间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小时第57条自然通风室内通风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第58条室内保温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第59条隔热保温外墙隔热保温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第60条噪音隔声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第61条电磁辐射室内电磁辐射不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第7局部建筑设备第62条供水品质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为市政机构,压力为第63条排水品质出卖人在人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第64条密封品质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人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漏;如室内出现液体或气体的泄漏,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出卖人应当以5倍的上述总款额作为赔偿第65条管线品质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否那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视为商品房已经交付第67条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并在交房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第8局部电气局部第68条电源品质负荷kva,计费设备为,插座位置,插座数量,电平面图,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到达此要求,那么买受人有权退房第69条通讯品质线路数量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年月日第70条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出口位置在,使用时间年月日第9局部供暖燃气第71条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型号为,生产企业第72条设备平安平安使用时间20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平安性,并承当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证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人第73条供暖效果在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湿度,暖气片数量第74条暖气计费方式及价格第75条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到达此要求,那么买受人有权退房第76条燃气品质燃气设备,计量设备,计费方式及价格第77条使用时间燃气可使用时间为年月日第10局部装修标准第78条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所列标准第79条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所列价格第11局部周边环境第80条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垃圾箱、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停车场等其他设施第81条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应当可以实现人车别离第82条环境绿化本商品房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第83条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第84条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第86条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发射台、播送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第87条如不能到达上述各条要求,那么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时不退房,那么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第12局部社区设施第88条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名称为,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第89条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米第90条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第91条根本原那么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第92条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第93条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绿地率不应低于本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第94条公共设施幼儿园个,面积为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学校个,其中小学个,中学个,面积为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医院(级等)个,面积为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停车场个,面积为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邮局个,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娱乐设施可使用时间邮政可使用时间年月日;接通时间年月日第95条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公路宽度,道路质量,可使用时间年月日第96条交通平安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平安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域本市最高标准第97条居住平安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车辆的坑、沟、井或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第98条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第100条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符合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第101条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第13局部房屋交付第102条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第103条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年月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年月日第104条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及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
(5)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第105条交付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如下工程进行评价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第106条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那么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继续等待出卖人第107条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第108条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第14局部所有权证第109条所有权取得
(1)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权证》(简称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从年月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那么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6)费用分担第110条出卖人办理出卖人提前30天通知买受人,在买受人提供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交付给权属登记机构,出卖人承诺在年月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所有权证第111条买受人办理
(1)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有权证;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所有权证,出卖人在年月日前将备案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可独立办理所有权证
(2)出卖人应当根据权属机构或买受人的要求提供资料,如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3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那么买受人有权退房第112条相关责任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当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第15局部初步验收与保修第113条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双方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将是一个比拟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局部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第114条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局部、环境设施、建筑外表局部、装修局部、室内电气局部、室内暖通局部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第115条质量瑕疵如人住后发生漏水、裂缝,应当由出卖人承当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到达此要求,那么买受人有权退房第116条保修期间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方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那么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第117条故障通知自买受人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第16局部前期物业管理第118条物管公司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选择第119条效劳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效劳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第120条管理费用保洁费元;治安费元;水费元;电费元;燃气费元;其他费用元第121条管理责任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那么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第123条证明责任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平安及时达标的物业效劳,如不能证明那么视为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效劳第124条保安责任出卖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平安、财产平安及汽车平安第125条收费范围物业公司的收费水平不得高于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第126条效劳时间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年月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效劳第17局部业主管理委员会第127条姓名知情当本楼居住者到达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第128条知情权利对于出卖人提供各项证据,如证明为假那么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第129条组织权利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向买受人提供相应其他业主、可联系的号码,保证买受人能够与其他业主取得联系第130条通知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信息或通告,并就质量或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第131条物品交付出卖人应当及时将业主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财产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时交付,那么视为出卖人愿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业主支付工资第18局部消费者权利保护第132条身份权利买受人作为商品房商品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第133条知情内容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相关设计文件、法律文件第134条权利行使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存复印件,出卖人应当书面答复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第135条监督权利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第136条工期方案出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方案根底局部(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年月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年月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年月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年月日;交付使用年月日第137条买受人权利当出卖人无法在上述约定方案内完成相应任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第139条验收方式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第140条验收文件出卖人应在商品房工程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第141条欺诈责任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第142条消费者组织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管理进行监督,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第143条撤销权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因此买受人有权在签属各种协议后三年内就其中的不平等条款提出行使撤销请求权第19局部担保权利第144条定金情况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年月日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元,如出卖人不能按时交房,那么除承当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当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第145条土地抵押出卖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第146条抵押知情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出卖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那么视为出卖人违约第147条商品房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第148条商品房担保出卖人保证不以此商品房为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发生此等情况,买受人有权在行使撤销权第149条无效担保出卖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责任那么由出卖人承当,承当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为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各项损失第20局部变更权利第150条合同变更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第151条通知方式出卖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关于出卖人资格的任何变动,没有买受人的书面签字,此变动不对买受人产生任何效力第152条权利转让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出卖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转让的,买受人有权向受让人与转让人共同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第154条权利变更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第155条通知方式买受人的任何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以挂号送达或亲自送达第21局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第156条合同终止出卖人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买受人对商品房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效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合同法规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第157条解除条件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环境质量、或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退房的正当事由第158条解除后合同的处理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第22局部退房条款第159条根本原那么双方通过协议或判决或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局部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第160条退房通知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或的形式向出卖人提出;有一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出卖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第161条退房程序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第162条退还房款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那么自年月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卖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163条个人房款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那么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第164条银行借款自买受人发出要求退还房款的通知后,出卖人应当承当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义务,并且使银行向买受人出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的协议或合同第165条借款合同出卖人应当承当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义务,如不能解除,那么由出卖人承当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第166条双倍定金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买受人有权因为基于出卖人不能履行的违约而取得双倍定金,同时基于出卖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违约金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