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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释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何时起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由于各个国家的立法角度和立法背景不尽相同对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有不同的规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国际贸易活动越来越频繁为促进各国之间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因各国法律规定不同而造成的贸易障碍有必要对如何确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问题进行探讨下面是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释,欢送参考阅读!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款的协议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划分为假设干类型如本合同范本中就从当事人所在国的角度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将其分为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对我国当事人来说,进口合同就是为购进外国商品而签订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为把我国的商品销往国外而订立的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可依其他标准加以划分,如依交货地点的不同划分为内陆交货合同、启运地交货合同、目的地交货合同,又如依合同当事人运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不同,分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虽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根据不同标准分为假设干种,但无论分类如何,它们总有许多共同性,这也就决定种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应具备一些根本条款也可称为必要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绍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标的物条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货物,是当事人双方买卖的对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牌号、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等这一局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具体合同中往往要分为许多详细的内容,对于我国当事人,在签订进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详细说明货物的这一局部条款,从而防止在收货这一问题上处于不利地位
3.价格条款 这是对外签订国际货物合同的又一核心问题,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的货币和标明交货地点的价格术语
4.交货条款 通常规定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点如目的港、装运港等和方式以陆运、海运、或其他方式
5.支付条款 主要说明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6.商检条款 规定检验权、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机构、证书以及检验的方法、标准等,有时还需规定复验权和复验的期限、机构等
7.不可抗力与免责 规定不可抗力及免责的范围及法律后果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主要说明履行合同出现争议时有关索赔的提出,以及争议应如何解决,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决,而当时就要明确仲裁地点、机构、适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问题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涉及中外双方当事人,因此多以中、英两种文字签订,而且多规定近两种文字有同等效力 价格条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确定价格条件时多用国际贸易术语,这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节省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合同纠纷因此,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当事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国际贸易术语 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inco-terms 1990有13种贸易术语,按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为四组e组为发货,f组为运费未付,c组为运费已付,d组为货到而在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最常用的有两种fob与cif,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术语 f.o.b.即free on board.又称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或离岸价格条件根据fob,卖方要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而买方那么必须从货物装船越过自己船舷时起承当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这一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而且这一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称为本钱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或到岸价格条件根据这一术语,卖方必须支付本钱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以及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当的货物唛头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而且卖方要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在这里,买方要注意,根据该术语只能要求卖方取得最低的保险险别另外,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且该术语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上述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术语不仅含有价格条件,而且涉及装运条款及风险转移等内容,所以在订立国际货物负责合同中使用这些术语时一定要弄清其具体含义,以防止因此而遭受损失 在支付条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复杂的问题就是支付方式确实定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实践中比拟常见的支付方式有
①汇款remittace,它包括票汇d/d、信汇m/t及电汇t/t三类
②托收collec-tion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而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d和承兑交单d/a两种一般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比付款交单的风险要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一问题
③信用证l/c这一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运用较多,而且因其引入银行信用,所以对卖方来说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证也有许多类,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开立不同种类的信用证,另外,当事人双方为统一认识,还可以在这一条款中设定依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那么》第400号出版物进行解释 关于合同适用的法律的问题,是所有涉外经济合同都要涉及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那么》的规定,涉外经济合同,原那么上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而当事人来作选择时,应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涉外经济合同,也不例外地运用该原那么而根据这一原那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适用法律时那么一定要注意选择自己较熟悉,并且对自己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而且我国也已参加了该公约,所以我国当事人在与其他缔约国的当事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也可以协议适用该公约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