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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委托经营合同3篇【精华】委托经营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无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防止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帮大家的委托经营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加强和标准机关公务用车维修费的管理,保证行车平安,节减行政开支,克服分散维修带来的各种弊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机关运行本钱,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那么,按照投标标书内容,经协商就甲方统修的车辆现委托乙方为更换轮胎的供给方,丙方为拆装方,并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暂定一年 1.甲方将统修的公务用车车辆更换的轮胎委托乙方供货,丙方拆装 2.公务用车车胎属于正常行驶磨损必须更换的,由统修单位提出,经定点修理厂家同意,附有关中介鉴定书,再经财政局行事科按投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车胎品牌确定后进行更换的,可按照投标标书内容另行计算补贴费用 3.甲方车辆用户凭单位出具的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由驾驶员在丙方更换轮胎(轮胎更换申请表应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并加盖甲方公章) 4.甲方将按照交与乙方的有效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一个季度与乙方结清货款 5.甲方承诺乙方为其招标确定的单一品牌所需轮胎的唯一供给商,其供给品牌为 6.轮胎供给价为投标标书中标通知认可的价格,其中轮胎报价中应扣除安装平衡费用元/条交给丙方作为安装平衡费用 1.乙方应按照标书要求提供经营轮胎的许可资格证明,对出售给甲方的轮胎应实行质量三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及时提供技术效劳或更换新轮胎(以厂家质量鉴定书和有关部门签定书为准) 2.所供给的新轮胎保证为原厂(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纯粹轮胎,杜绝假冒伪劣轮胎装车(以丙方收货验证之前为止) 3.保证轮胎库存充裕,随时供给不及时提供轮胎,视情处理 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五日内结清丙方拆装轮胎费用(拆装费元/条,其中元由甲方汇给乙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 1.甲方委托车辆在办理汽车轮胎更换申请表审批后,随到随换,且更换轮胎必须在丙方修理厂内更换,不允许在效劳门市部进行更换,如有违约,一经查实,且连续违规三次,甲方扣减其事前发生的所有安装费用 2.保证24小时效劳,不分上、下班、节假日,随时有人值班更换; 3.建立用户单车更换轮胎人工和微机两种档案,用户可随时查阅更换轮胎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统修车辆更新轮胎有关情况; 4.凭借甲方出具的更换轮胎申请表到乙方领取新轮胎 5.负责验收乙方供给的新胎外观、品牌、胎号和型号,验收合格收货后,轮胎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商铺坐落位置(根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 购房合同号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 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年月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 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当,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当;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当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当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置、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商铺坐落位置(根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 购房合同号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 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年月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 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当,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当;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当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当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置、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假设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
2、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