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
(七)委托贷款合同
(七)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字第号《委托贷款》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工程、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币种 第二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方案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方案如下日期 第四条 还款资金甲方用以下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2.3. 第五条 还款方案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方案如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