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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技术效劳合同范文合集10篇实用的技术效劳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为大家的技术效劳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开展需要,就信息查询效劳事宜,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本单位业务开展需要,向乙方申请信息查询效劳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向乙方支付信息查询技术效劳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查询所需信息,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查询结果以文本形式送达甲方
三、甲方对于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如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法律后果,由甲方承当全部责任
四、甲方在使用信息时,不得妨害国家平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公章后生效,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国公司法定地址: :电传:电报挂号: 乙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 :电传:电报挂号: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以下公式计算:不满个月工资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以下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局部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月工资——×假期工作天数0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给缺乏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工程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个月结束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效劳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预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开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效劳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个月的预付款,并在4个月内归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方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当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那么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参谋,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假设干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见证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甲方 乙方 本农产品种植技术效劳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订立(本合同适用于地区引种株以上、建立成规模种植基地亩以上的客户)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种植技术效劳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二年嫁接种苗共株、其中株、株、株,单价元,总价元,提货 第二条甲方每年举办三次技术班,乙方可选派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栽种、育苗、剪枝、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加工等食宿、交通由乙方自理 第三条甲方设专家热线,由著名专家技术咨询 第四条乙方有重大技术难题,甲方可派专家现场指导解决差旅费由乙方承当 第五条技术效劳费每亩元/年年技术效劳费合同签订时即付 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6.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品种纯粹;
(2)苗株平均80公分;
(3)检疫手续齐全;
(4)均系二年生秋季嫁接种苗;
(5)按技术标准种植,成活率80%以上;
(6)包三年挂果、五年盛果
(7)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8)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索赔不符前四项,由甲方按种苗价的一倍予以补偿;不符第五项,由甲方按缺苗实数补齐%额(乙方以死苗株为据)不符第五项,如确因甲方过错,甲方每亩一次性赔偿元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7.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支付效劳费,那么按逾期天数每天罚款元给甲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应付技术效劳费金额的%;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农产品种植技术效劳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那么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甲方技术代表(签字)乙方技术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展农村商品生产,提高生产的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应甲方邀请,乙方到甲方居住地传授生产的技术,合同期限为年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至合同期满,乙方保证甲方到达如下技术水平
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传授生产技术所必需的资金元,提供生产设备,保障原料的及时供给.甲方应严格服从乙方的技术指导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元,按月结算或合同期届满统一结算乙方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安排,费用由方负担
五、合同期届满,如乙方的传授指导没有到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除退回甲方付给的报酬,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如乙方中止执行合同,除应赔偿甲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外,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日,应按迟付金额的%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如甲方中止执行合同,应付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全部报酬
六、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过公证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农产品种植技术效劳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订立(本合同适用于地区引种株以上、建立成规模种植基地亩以上的客户)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种植技术效劳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二年嫁接种苗共株、其中株、株、株,单价元,总价元,提货 第二条甲方每年举办三次技术班,乙方可选派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栽种、育苗、剪枝、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加工等食宿、交通由乙方自理 第三条甲方设专家热线,由着名专家技术咨询 第四条乙方有重大技术难题,甲方可派专家现场指导解决差旅费由乙方承当 第五条技术效劳费每亩元/年年技术效劳费合同签订时即付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6.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品种纯粹;
(2)苗株平均80公分;
(3)检疫手续齐全;
(4)均系二年生秋季嫁接种苗;
(5)按技术标准种植,成活率80%以上;
(6)包三年挂果、五年盛果
(7)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8)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索赔不符前四项,由甲方按种苗价的一倍予以补偿;不符第五项,由甲方按缺苗实数补齐%额(乙方以死苗株为据)不符第五项,如确因甲方过错,甲方每亩一次性赔偿元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7.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支付效劳费,那么按逾期天数每天罚款元给甲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应付技术效劳费金额的%;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那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农产品种植技术效劳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那么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甲方技术代表(签字)乙方技术代表(签字)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效劳方(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开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老实信用、互惠互利原那么,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效劳内容、方式和要求 1.效劳内容 2.方式 3.要求 第三条工作条件 第四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工程报酬(效劳费或培训费)元 效劳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本工程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种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良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以下配合事项 第七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效劳工作; 2.依照以下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效劳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良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局部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缺乏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良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效劳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当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十三条保证期为(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效劳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效劳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效劳方担保人(盖章)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效劳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开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老实信用、互惠互利原那么,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效劳内容、方式和要求
1.效劳内容
2.方式
3.要求 第三条工作条件 第四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工程报酬效劳费或培训费元 效劳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本工程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种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良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以下配合事项 第七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效劳工作;
2.依照以下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效劳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良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局部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缺乏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良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效劳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当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十三条保证期为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效劳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效劳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效劳方担保人盖章 地址地址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技术效劳合同协议
(二) 工程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效劳方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工程的技术效劳该工程属方案※,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效劳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方案、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效劳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效劳或者培训工程验收证明 本合同效劳工程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效劳质量缺陷的,效劳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工程报酬为效劳费或培训费元 效劳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二本工程中介方活动费为元,由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效劳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当违约责任,承当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当违约责任,承当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效劳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
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
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
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
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缺乏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效劳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效劳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工程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效劳所订立的合同
三、方案内工程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地、市县级方案,不属于上述方案的工程此栏划/表示
四、效劳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效劳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方案、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但凡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甲方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效劳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乙方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中名称或姓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介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方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印花税票粘贴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年月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人员指定为便于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为本合同工程中各自的联系人,处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进行协商,向对方作出同意、确认或认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员行使的权利和义务除外;假设指定人员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动方通知前,有权拒绝变动方其他人员代为做出的意思表示;为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经一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发至对方的件同样视为发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工程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等效劳工作 第三条、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此总金额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费用结算和支付
1、费用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汇票 首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单站%费用; 尾款所有工程及效劳完成后于甲方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相符之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2、所有结算按实际产生为准
3、甲方开票资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行及账号:
4、乙方的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内容:□会展效劳费□展览展示效劳费□效劳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汇报委托业务履行情况,有权监督乙方业务执行
2、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提供效劳的工作进度、质量情况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效劳费用
2、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业务所必须的相应资格、资质,并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全部或局部转委托给第三方,不得使第三方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费用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否那么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
4、在乙方提供效劳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当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户承当的法律责任而产生的损失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5、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当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在本合同订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内所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技术、营销、开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当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2、在合同期满之日起日内,或经甲方提出要求后日内,除归还甲方的资料外,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他保密资料销毁
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那么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有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参与的工作,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工程的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甲乙双方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通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名称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 委托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甲方) 委托人上海乾昂建筑设计(乙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工程的技术效劳(该工程属方案),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效劳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工程名称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沈梅路 目前工程已经竣工,进入档案编制前期阶段,甲方特委托乙方代理本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工作 本合同要求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的有关建设前期批文和施工材料、监理材料等一系列材料乙方必须按《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的要求执行,并要求通过档案编制的验收工作 三效劳内容 乙方为甲方组卷沈梅路(周东路-周元路)新建工程的技术效劳
(四)效劳方式 乙方根据《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工程)竣工档案编报实务新编》等有关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竣工资料进行鉴定、、组卷和各种技术效劳等工程
(五)效劳要求
1、乙方为甲方编制的竣工档案规格必须是A4幅画(210mm*297mm)
2、指导竣工图折叠按国家GB
10609.3-89技术制图折叠标准,必须是A4幅画(210mm*297mm),图纸标题露在图纸右下角
3、乙方为甲方鉴定、、编制、组卷的竣工档案,所使用的案卷封面、目录等装具,均符合国家GB/T11822-89科技档案标准
4、乙方按该工程建安预算造价1600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技术效劳费用(详见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两套竣工档案,一套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局颁发《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另一套交甲方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须提供
1.建设单位前期工程立项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等;
2.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一切有关施工图、变更图等材料;
3.监理单位的质量签证材料;
4.各部门竣工验收材料(消防、环保、电梯、民防、绿化、工程设备案等);
5.施工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乙方须做到
1.指定专人负责代理编制工作;
2.对档案进行分类汇总、编目、,需要验收资料保证齐全完整;
3.协助组织档案工作验收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本合同自签定盖章日起,至档案验收通过,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建设单位资料移交甲方止
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333号
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技术效劳合同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按照《上海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要求,技术效劳按浦东新区档案局的验收要求和标准,采取双方确认方 式验收,并取得预验收及最终验收合格,由委托方收到档案验收合格证明
五、合同金额 依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沪财预(20xx)7号、沪价费(20xx)6号]
1、本工程合同总价19200元整(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整)
2、支付方式
(1)一次总付100%,计19200元,时间:经浦东新区档案局预 验收合格,出具“档案验收结论单”并交付甲方后,一周内支付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另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附那么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委托方(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赵高松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联系1356466675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年月日 效劳方(乙方) 单位名称上海乾昂建筑设计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汪大令单位地址浦东新区金港路333号 邮政编码xx06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联系1391877499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九亭支行 银行账户121913579110301 20xx年11月5日 甲方国公司法定地址 电传电报挂号 乙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 电传电报挂号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以下公式计算不满个月工资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以下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局部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月工资——×假期工作天数0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给缺乏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工程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个月结束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效劳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预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开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效劳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个月的预付款,并在4个月内归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方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当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那么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参谋,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假设干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