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4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实用的供货合同锦集5篇实用的供货合同锦集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考前须知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5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二、工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当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当责任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存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防止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当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及其它相关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双方假设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质量验收条款 质量到达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一年
八、其它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购方 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销方 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到达国家标准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假设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方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民银行结算方法》第八条第
一、
二、
三、
五、
六、
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局部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局部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局部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标准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 交货起止期20xx年5月—20xx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局部;数量暂估40000m3总货款暂定约
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本钱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置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根底上另加13元/立米 砼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砼立方量
1、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2、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余款在工程砼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当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置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置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工程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xx年5月30日前归还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GB14902-20xx及有关标准进行生产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当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给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当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砼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砼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8、每批次商品砼供给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9、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0、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平安,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给中发生的问题
13、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到达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砼的试压报告
14、砼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向乙方申报供料方案,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砼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供给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砼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砼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砼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乙方供给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平安,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当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那么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根底上,遵循老实信用的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买卖标的甲方向乙方购置三棵树涂料股份生产的合格产品,用于德润朗悦湾工程,产品清单祥见附件
二、买卖价款 经甲乙双方对价格协商,确认本合同总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合同总价款以实际发货数量乘以单价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假设有产品型号及数量增加,经双方书面同意确认后,增加局部按实际增加金额结算
三、价款支付方式分批次发货、分批次付款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方作为订金,甲方支付订金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发货通知》应包括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及颜色要求乙方收到订金后,应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据
2、乙方在接到《发货通知》后,20日内将货物运抵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或物流,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接到货物入库通知后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进行书面确认,如甲方在货到三日入内未确认,视为甲方已确认收货甲方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按本次《发货通知》的约定提供货物,甲方在收货三日内需及时支付该次《发货通知》所产生的材料款,包含前期所支付的诚意金,付款金额为{材料单价发货数量-订金}
3、第二次及以后发货,甲方需交付乙方局部订金,订金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订金收取后,必须开具相关收据货物到场验收后,甲方在收货三日内按照该次《发货通知》支付乙方材料款,付款金额为{材料单价发货数量-订金}
4、货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户名开户行帐号假设乙方有其他收款账号,乙方应用书面授权委托书通知甲方
四、货物交付方式 在甲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二十日历天内,乙方负责把货物交运发出,涂料由厂家发到昆明,发货费用由乙方承当涂料到昆明,乙方通知甲方,并协助乙方将涂料送至昆明指定收货点或者指定中转物流交付地点如有变化,甲方应通知乙方,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当
五、违约责任
1、假设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货款,自超过应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一个月未支付预付款、货款,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乙方
3、假设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发货,自超过应到货之日起每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一个月未到货货,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乙方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逾期要求乙方发运货物,货物灭失风险由甲方承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货,货物灭失风险由乙方承当
6、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但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六、产品质量、售后效劳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品牌的合格产品,每批次涂料均应有产品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及产品信息必须真实,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标准 对于乙方不进行施工的工程,仅为单独供涂料给甲方,乙方必须把相关产品施工技术参数及基材的施工要求,特别是水泥砂浆及腻子的要求向甲方说明按照外墙涂料相关标准及要求在涂料使用年限内,假设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质量技术原因分析,及提供处理方案建议
七、其它
1、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向第三方泄露
2、行的委托代理人,双方通过或邮箱的往来函件视为书面函件,、邮箱地址如有变更需通知对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特许加盟总部(甲方) 地址 特许加盟店(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双方在平等的根底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产业经营及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单独经营技术,是总部的商号、商标、标志和效劳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效劳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当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当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以下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分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那么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效劳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根底,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成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成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成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当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当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当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方案,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置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置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促销 1.总部要方案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当 第十四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方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管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管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商品、效劳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效劳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存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存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阻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起至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局部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阻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局部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局部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
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管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效劳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效劳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管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局部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效劳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当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当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当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管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开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