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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合作经营合同范文集合五篇实用的合作经营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合作经营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国籍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帐号 电子信箱 第一条总那么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那么》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省市登记,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2.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国或地区登记,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条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
2.外文名称为
3.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4.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企业的经营宗旨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效劳;研究和开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开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开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九条资本 合作企业的资本为大写元,中方出资%计大写元、外方各出资%计大写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 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第十条出资
1.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当责任
2.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当责任
3.合作企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6.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7.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撤消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当违约责任
9.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双方分别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二条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三条合作企业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局部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企业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局部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局部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置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十四条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根底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那么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第十六条材料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方案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置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4.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合作企业从国际市场购置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七条技术 技术合作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为方负责提供时,方为合作企业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当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一并报批准 第十八条产品销售
1.合作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局部占%,内销局部占%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2.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由合作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3.合作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4.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效劳,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效劳的分支机构
5.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 第二十条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合作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二条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方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利益分配
1.合作企业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注
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那么》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作企业经营亏损,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担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
1.合作企业设董事会,企业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
3.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4.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 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以下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8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名全体董事人数的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推荐人,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劳动管理
1.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方案,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2.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合作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方推荐,副主任名,由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五条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方案,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方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六条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会计、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效劳局部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十条外汇收支管理
1.合作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合作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四十一条解散与清算 合作企业因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 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 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作企业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1.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2.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以下方式进行 第四十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六条声明与保证
1.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七条保密 合作企业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第四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时间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时间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当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局部出资的,由合作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期,违约方应缴付资本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企业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本钱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 承当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同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五十条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假设于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假设调解于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假设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那么第三名仲裁员应由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五十二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五十三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那么所订立的、、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注没有附件的请删除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那么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五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份,合作企业一份,报部门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份,分报、机关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于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在地点签字 中方盖章外方盖章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大酒店视讯效劳系统,达成如下条款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视讯效劳系统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年月日正常开通日至年月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视讯效劳系统设备的投资,设备视频播放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万元系统效劳费用 2甲方的利益,视讯效劳系统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平安性和稳定性承当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效劳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共设轮播个频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防止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台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效劳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效劳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成心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工程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平安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成心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系统维护期间提供住宿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假设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假设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当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字后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那么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 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 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地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国地登记,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当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 债务承当责任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 甲方 乙方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标准的翻译或本地化效劳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开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xx公司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效劳,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改)
2、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效劳
4、在涉及口译效劳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在涉及本地化效劳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效劳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标准的效劳
3、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e-mail e-mail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甲方 乙方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那么根底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时机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时机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时机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当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那么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假设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当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那么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当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一条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这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那么根底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国家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方_____地区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当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开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吨,成鳗_____吨,以及其他水产品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港 第十六条甲方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那么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给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他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给和、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购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给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银行的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年董事长由乙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其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那么,研究讨论问题 以下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那么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策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方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责部门制定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本钱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开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三十三条合作企业在每年度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方案,并报主管部门 方案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置其支付方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企业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那么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局部由甲方负责,外销局部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本钱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款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工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藏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开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时,可用储藏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当亏损责任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报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以下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到达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开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同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当责任,归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局部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资本的增值局部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民保险公司_____支公司办理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后使用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六十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那么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当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局部,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公司地址_____ 第七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以下报发对方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话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电话 专用电讯_____ 电挂_____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同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附件一 根据合同第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在性、价比同等的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购置_____方提供的设备,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必须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术和设备陈旧、,造成的损失应由_____方负责赔偿; 2.上述设备应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或达不到生产效率,由_____方负责调换和维修; 3._____方必须提供设备需配带两年的备品配件和全套技术资料; 4._____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公司指导安装、试车并到达正常生产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_____个月内,_____方必须将全部设备发运到_____港; 6.安装和试车争取在一个月内完成; 7.设备发运时,_____方必须附带不少于试车生产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的技术人员工资,往返费用和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负责,以总额不超过_____元为限 附件二 根据合同第三十一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暂定每人人民币_____元视以后公司开展结合国内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职工逐年适当增加工资 2.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根据按劳报酬、多劳多得的原那么,视其生产效益和实际表现,由公司总经理平衡 3.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职员工资由董事会协商 4.生产过程中,可以承包给班组或个人的工程应予承包,由公司与其签订承包合同根据生产开展情况,应每年调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据合同第三十八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自销价为国际市场实际销售价,并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浮动 2.出口产品每三个月交货付款,其交付款方法另订协议规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营业执照批发之日起,乙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将_____美元一次性汇银行_____分行 ,遵照法律的公司简称, 地址为甲方与,遵照 法律的公司简称,地址 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 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方法作为补偿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名生产和开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当,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良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良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良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良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先进水平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合营公司假设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屡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年,以后,每年递减%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年月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产品的制造、开展、销售和使用;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当有保密义务工程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假设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方案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置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效劳,在费用、时间和效劳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效劳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置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效劳 合营公司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方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假设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假设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假设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假设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假设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乙方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电传电传 电挂电挂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