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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工程工程合同范文集合五篇【精品】工程工程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在当今不断开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帮大家的工程工程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市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
2.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简称乙方;经理先生年月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 出生地国家 国籍国家 总部国市 在国的通讯地址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乙方提交报价已于年月日被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国部年月日第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市对进行施工 乙方成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根底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本合同总金额为兑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那么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当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乙方成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存放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存放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那么,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当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幕墙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GF-20xx-0209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的根底资料
2.3发包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4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建筑结构荷载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构本钱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那么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
3.3有关设计事宜的函件第四条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内容乙方对工程进行幕墙设计,设计费按元/m2收取;甲方选择乙方优先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工作,如果设计人中标,本合同的设计费作为乙方的优惠条件,免收设计费,自动转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一局部,并在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中抵扣
7.1发包人责任
7.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7.
1.2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交底
7.
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工程、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错误,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但是同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修改或返工的除外
7.
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7.2设计人责任
7.
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标准、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接受发包人和相关设计院及审图公司对图纸的审核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7.
2.3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六条规定的内容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
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为本合同工程的效劳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7.
2.5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需派专人负责与施工方、发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
8.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时行的`实际工作量,缺乏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当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9.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局部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8.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8.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9.1设计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9.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9.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当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效劳,另行支付费用
9.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6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9.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9.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以资遵守
(1)使用材料技术指标与质量标准须同时符合有关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标准并符合验收标准
(2)假设因指定使用的材料短缺而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乙方可提出使用替代 材料的建议,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的建议;在获得甲方书面批准前,乙方提出的替代建议不能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擅自使用替代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且乙方承当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予顺延由质量缺陷或事故引发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当,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 工程期限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加班赶工,加班赶工费由乙方自行承当,并由乙方向甲方承当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当违约责任,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1、本合同总价款为一次包干价,本合同总价款金额不作为甲乙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结算书,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本合同结算金额系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最终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等,除本合同结算金额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2、乙方应按本合同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有效发票,乙方对其所提交发票的真伪及合法性所引起的全部后果承当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部门罚金、往返出证费用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无足额合法有效发票,甲方不予支付款项,且不承当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理解并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对发票合法有效性的核实工作,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认为甲方有到期应付款时,应主动进行书面催告并取得甲方确实认,如未经乙方书面送达甲方到期应付款催告,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到期应付款且不承当任何违约和逾期付款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量的变化,应以甲方书面签证确认为准,甲方按照实际工程量向乙方进行结算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当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方案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方案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方案的实施 第四条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那么;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那么;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那么,实行有奖有罚、赏罚清楚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方案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当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分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参谋室指派的法律参谋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参谋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参谋对此不承当任何责任法律参谋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参谋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参谋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参谋室一份存档 第十五条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当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当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当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由于检验局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当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由于材料供给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给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方案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方案,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方案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参谋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分 第二十六条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分 第二十七条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方案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局部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 第二十九条其它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甲方县养殖 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开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开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当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预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到达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预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以下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别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局部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养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工程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元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工程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工程,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当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工程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