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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程工程合同合集五篇【推荐】工程工程合同合集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无视,合同是企业开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为大家的工程工程合同5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xxxx河清淤工程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那么签订本协议,具体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量: 河道长度有3150米左右,具体长度按时间丈量,工程量按照水利局下达的图纸段面土方量计算
3、工程价格: 每立方米单价为五元五角55元包括变压器安装,变压器租金每天200元,移动变压器每次1000元移动费,材料及人工费53万元,电费053元每度,按表计算,看坝有乙方负责,发生倒坝有乙方负责,上述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先垫付以后在工程款中扣除,安装变压器费用及电费单价高于上数,多出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付款方式: 工人进场后先付局部生活费,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50%工程结束先解决工人全部工资回家,余款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5、质量及验收: 以甲方及水利局有关人员验收为准,按照跃风河水利局下达的图纸施工,乙方因水源困难,必须分段施工,甲方必须分段及时验收,不误乙方施工时间
6、平安责任: 乙方按行业有关标准,布置施工队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合同完成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平安事故有乙方负责
7、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按时付款,安排一台挖掘机常驻工地,听从乙方管理人员管理,开挖泥浆池及加固,排水沟等,甲方挖掘机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挖掘机才能撤离工地,挖掘机的调运,油料,修理,驾驶员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安排驾驶员宿舍,甲方负责协调挖掘泥浆池的位置,及行走路线,水源,解决协调地方矛盾调解费用由甲方负责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立协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发包方 监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发包方)与(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工程”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工程 2.“发包方”是指承当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当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工程现场直接承当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工程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工程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工程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当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当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效劳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效劳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那么,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本钱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当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标准,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效劳;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那么,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效劳,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当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当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当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预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效劳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效劳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给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确实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平安和优化的原那么,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平安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当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工程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当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当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工程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效劳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当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效劳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效劳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那么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效劳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当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局部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假设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工程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工程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当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元范围内,罚金在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平安,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监理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那么,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承包方(盖章)发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签定本合同 良建.万兴庄园A9#、A10#住宅楼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配管预留、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为
13.00元/m2(工程量按土建主体量结算)
1、甲方负责材料供给,各种材料以预算定额材料清单为准,超出局部从工资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平安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方案,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方案,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标准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时到达合格如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材料费及工费由乙方负责 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专业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好班前平安教育,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平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和费用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1本工程是指甲方工程供水工程
1.2工程地点工程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平安、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工程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承包范围工程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3.1质量标准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到达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平安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4.1工期天,其中施工工期为天,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完成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年月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本钱工程工程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工程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工程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6.1现场签证
6.
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工程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工程时,乙方须在签证工程完成后五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工程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
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工程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
1.3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结算
6.
2.1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合同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假设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那么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
2.2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标准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那么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7.1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假设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那么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假设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那么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当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年月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那么顺延,乙方不承当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年月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当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方案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平安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平安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平安负全部的责任,并应催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平安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平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撤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如受有关部门处分,由乙方自行承当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效劳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置和提供乙方购置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
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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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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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那么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那么,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方案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到达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当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假设因此而造本钱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当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假设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当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1.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假设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假设本工程竣工验收到达标准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假设本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当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假设因此而造本钱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当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1.3假设甲方认为必要的话,可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检查机关对工程进行检验,那么双方同意以该机关的检验结论作为工程的验收结果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当;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当
11.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当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12.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2.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假设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标准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分,金额为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2.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2.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朽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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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腐朽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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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2.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假设缺乏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那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13.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以及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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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假设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局部工作成果的,那么双方按该局部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
1.2假设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那么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
1.3假设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局部款项的1%的违约金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防止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
17.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假设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当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 号码 E-mail: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