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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九篇【推荐】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九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承包经营合同9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好大明机制砖厂的生产、经营等工作,应乙方要求,经甲方慎重考虑,甲方将从大明村委会承包的大明机制砖厂的生产、经营等的承包权承包给乙方生产、经营,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事项
1、甲方代表联系乙方代表联系
2、乙方一经签订本合同,甲方就认定乙方为大明机制砖厂的法定负责人,承包采用大包干的承包方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主负责,一律与甲方无关
3、乙方生产管理人员由乙方自主负责安排
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对现有设施进行清点,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数交还给甲方,乙方在经营期间添制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废除
二、承包期限
三、乙方上交甲方的承包金额及有关事项
1、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含砖厂建厂时租用二组稻田所付的稻田补偿
2、乙方签订合同后须缴纳一年的承包金,一年承包期满后如续包,须在第年开工生产前缴纳该年的上交承包金
3、如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经济往来时,所有款项一次性付清,双方都不计利息
4、甲乙双方在承包交接时,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与甲方进行协商,办好交接手续,处理好债权、债务及物资转让等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生产条件一律以现状为准泥土资源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负责道路及周边关系的协调,以保证乙方正常生产,乙方在生产时,要妥善处理好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
五、乙方经营期间须合法经营,正常缴纳国税、地税等,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搞好方案生育、流动人口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乙方生产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关闭停产,由国家相关部门给予的直接损失补偿全部由乙方所有,间接补偿乙方得补偿款的%
七、本合同条款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外,其内容不得变更,如单方违约,处以违约罚款壹万元,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合同为准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甲、乙双方根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1.乙方在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 2.超出定额局部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开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 企业经营者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以下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经营者(签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甲、乙双方根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1.乙方在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
2.超出定额局部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开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
1.
2.
3.
4.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一;二 企业经营者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以下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
2.
3.
4.
5. 甲方xxxxx 乙方李XX 根据需要,甲方将鼎林华府小区供暖工程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执行,内容如下 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承包管理费为元 甲方于供暖期内每月底以现金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的五分之一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的运作、维修、维护保养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甲方负责提供供暖必备的工具设施和水、电线路及其必要的费用,并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同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住宿 3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和清理,如锅炉、管道等供暖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减少损失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平安、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火灾等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5假设因甲方提供取暖煤源质量出现问题,导致乙方供热未到达规定标准,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东港供暖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时、按量供暖,工作日内保证室内温度保证在正负16摄氏度 2乙方负责锅炉工的招聘选任工作,保证锅炉工证照齐全,持证上岗,乙方负担其工资发放 3一旦出现锅炉工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及时维修设备,造成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暖,甲方承当一切责任
2、甲方假设未按约定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费,乙方有权中断供热,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当
3、乙方供热未到达标准,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照不同程度从承包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
4、假设因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或因供热设施正常的检修和抢修造成锅炉停烧,乙方不承当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林地名称(小地名),座落乡(镇)村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图(附件1) 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它建设
(一)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发包方、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对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四)如乙方对现有林木进行低产林改造,甲方不得干预,合同期满后,林地、林木归还给甲方
(五)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六)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地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缺乏,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出租、抵押融资等经营活动,但必须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成心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九)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当
(十)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假设因未到达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元,流转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给乙方的,价格元合计元
(一)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详见收条(附件4)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那么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100000.
(二)如违约尚缺乏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为损失额的100%.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1种方式生效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经林地承包管理机构鉴证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林地流转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平安、质量、价格、效劳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给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分受处分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平安、社会治安、消防平安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平安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当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当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1、在合同有效期内,假设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当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当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那么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开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工程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效劳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效劳,帮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效劳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工程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工程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局部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工程经费,所争取的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工程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工程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工程行政性收费全免,效劳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局部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工程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当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那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当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当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当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工程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开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工程证照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工程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工程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平安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工程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开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工程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局部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那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号1913010429024918051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甲方 乙方 双方就甲方取得的村村里道路建设工程,经协商确定本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依法取得的村村里道路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承建经营
2.承包期限自支付承包金之日起至该村道路交付使用之日止
3.承包金为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并在乙方取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就该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与业主签订的就该工程的承包合同
2.甲方应确保该工程系合法取得,并保证乙方的承包权具有排他性 乙方
1.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权,产生的债权债务自行负责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当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运营费用 本合同双方在谅解、诚信的根底上制订,应充分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假设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开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年上交公斤元,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上交时间均为每年月日时间不超过前后10天甲方 盏揭曳缴辖坏南视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如果有和以下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催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丧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置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局部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方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违约金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