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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假设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当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当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假设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那么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假设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那么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那么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在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与甲方已于20xx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现就甲方与丙方所生之权利义务,三方经协商达本钱协议如下
一、原甲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承受
1、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所享有或承担之全部权利、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或承当
2、原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乙方与丙方均具有约束力
3、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双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那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款项视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本协议生效前已发生之甲方应履行义务或责任,不管甲方是否已履行完毕,均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由乙方承受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基于原甲丙双方合同再对甲方行任何主张
二、各方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转让协议》与原甲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同构成有效的合约文件,二者缺一不可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经三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转让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合法和诚守信用”的原那么,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承租的坐落于房屋租赁权转让给安徽省照亮环保工程,从事正常建设工程经营活动;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4月7日
二、该房屋转让费壹仟元,20xx年4月8日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无任何债务纠纷,不拖欠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货款、水费、电费、液化气费和工商管理费等费用;
六、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租赁权涉及到的所有证照合法、真实、有效,没有任何虚假的内容;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利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条款无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裕华区中仰陵村北口小学操场西侧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方,假设房屋内出现违法活动、人员伤亡等情况时,责任由乙方承当 第四条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经营提供必要帮助,乙方于每月月底给甲方提供详细账单乙方在租赁期内承当所有的经营支出 第五条假设房屋在转让费付完之前出现意外情况本村提前拆迁、双方协商解约、房东终止合同执行及其他,那么终止合同,未支付的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六条假设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那么由毁约方支付另一方全额转让费的作为赔偿,那么合同终止,未支付转让费将不再支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