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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承包经营合同模板合集9篇【精华】承包经营合同模板合集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防止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为大家的承包经营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县养殖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为开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开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别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甲方县养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 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东至__,西至__,南至_ 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亩,二等地__亩,三等地__亩,四等地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 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开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方案,在完成种植方案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 售___斤,___,___斤___,___斤___……交售时间是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元,纳税时间是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元,公益 金__元,管理费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置生活用 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当原由乙方承当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当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方案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 按规定调整所承当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当的义务 相应减少或免除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值方案、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方案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工程价值的 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 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 应按其价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 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代表人__(盖章)乙方户主___(盖章)__年__月__日订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坐落在文化广场西边吾语休闲饮吧承包个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并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承包期为一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号结束
2、年承包金为肆万捌仟元整先付租金,后进场
3、由于甲方店内设施设备众多故需乙方支付保证金先付押金,后进场
4、乙方在经营期,不得随意损坏店内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在到期时能正常运转乙方如遵守以上约定,到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保证金,如有违反那么扣除相应保证金
5、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证、照税收,房金的契约等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拖欠款,不得转包,否那么后果自负
6、乙方只能使用现有设施设备,如有增添,事前须经甲方同意
7、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如违反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得无效解除合同
9、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拆迁等终止合同甲方不承当责任
10、附店内设施设备清单各份须双方在清单上签字认可如经营需要,店内装修、装潢或要局部改变结构须提前向甲方告知同意方可进行
11、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本协议当事人 发包方XX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Z(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XX古城公共厕所承包经营事宜,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XX古城川区11号院底层公厕及该区域内适当的多种经营(如卫生纸、香烟、饮料) 从20--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计12个月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元押金;
2、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三个月管理费用;
3、乙方从第四月起,向甲方缴纳
200.00元/月的管理费用;
4、管理费用每季度缴纳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缴纳下季度管理费用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电均按民用水、电费用计收;
2、甲方将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向乙方提供工作服装,但要按洁华公司规定收取服装押金,从服装押金中逐月扣除相应服装折旧费;
4、甲方负责经营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当
1、对于置信实业内部员工入厕一律不收费(凭其佩戴的胸牌予以确认);
2、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其卫生标准按洁华公司规定执行;
3、确保公厕24小时开放;
4、自行承当承包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
5、遵守洁华公司所有规章,并接受商业管理经营部的统一管理;
6、保证按
0.20元/次/人、月票10元/人收取入厕费用;
7、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8、乙方在承包经营范围内所销售的商品,须向甲方提供商品名称、规格、销售价格等明细,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商品种类、提高销售价格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条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单方无故中止合同,如有违反将向对方支付一年管理费用作为赔偿
1、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管理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XX物业管理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9号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根底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洗车、美容、装潢业务
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含房租)为每年人民币
8.5万元,乙方全年一次性支付,并付押金伍仟元整,到合约期完无异议归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前将场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并积极配合协调有助于乙方进场之相关工作
2、甲方保证场所无任何遗留问题,包括房租、水电,税务,消防,物业管理,员工工资等所有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3、甲方负责提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并交于乙方保管使用,同时定期做好各种相关手续和有效证照年审等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承包期满,是否承包需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如违约损失由乙方负责
3、承包期间,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当全部责任,且不得销售年卡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不得中途违约解除合同,但允许各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为本的原那么相互协商解决,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协议各方共同在局面协议上签字方能有效,承包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逾期十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无故停止营业五天以上
3、承包期内,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之前,擅自专卖,转租或者转让该经营场所,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保存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的权力
六、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2、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乙方因经营不擅导致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本合同内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七、违约责任
1、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活动,那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当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那么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为了开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效劳质量到达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酒店,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酒店系在中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 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市工商管理局登记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效劳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
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根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假设有一项未到达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传、、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效劳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本钱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本钱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工程;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商标及效劳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效劳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条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开工资方案,根据上述方案方案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合同范本《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6、有方案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效劳体系,按照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
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方案以及酒店最正确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开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到达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效劳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管理费分为根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根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收取 第十五条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根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收取 第十六条根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方案;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根底设施,保证消防平安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当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工程所需资金在经营本钱列支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那么否那么,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月日起至同年月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那么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保险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那么 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方案,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承包方: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人民政府批准将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分行组成的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根底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别离的原那么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产品经营方向在此根底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缺乏自补、超交分成”为原那么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工程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万元其中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年底以前到达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当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那么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本钱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局部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当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那么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平安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主管局每年下达的方案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奉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缺乏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劳字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局部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开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存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当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当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那么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那么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那么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当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那么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那么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假设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方 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住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开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工程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效劳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效劳,帮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效劳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工程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工程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局部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工程经费,所争取的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工程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工程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工程行政性收费全免,效劳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局部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工程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当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那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当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当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当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工程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开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工程证照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工程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工程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平安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工程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开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工程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局部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那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号1913010429024918051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屡次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那么,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客房部事项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客房套及前台大厅、地面停车场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台现有设备、设施及客用物品清单附后
3、保安室及保安人员的配备和费用
4、总机、网络、酒店软件、监控
1、承包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承包金额第一年万元整人民币万元,每季度万元;第二年万元整人民币万元,每季度万;第三年开始每年承包金递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采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额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现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应按完税后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时间每拖延一天,除应交承包金外,须另付承包金的2%作为滞纳金
6、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冷、热水费、电费由乙方自付水、电用量按双方认可安装的计量器记录为准,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数字计算费用冷水/吨,热水/吨,电/度,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接到收费单后三日内将此费交甲方财务,逾期七日,甲方有权停止供应
8、总机每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代收代缴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公共区域卫生及垃圾倾倒等费用3000元
10、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交纳人民币壹佰零捌万伍仟元整
108、5万元作为押金
11、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将设备、设施、家具等物品、物资还清后,甲方在十日内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本押金不予退还
1、甲方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保证在现有状况的情况下,应将上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家具及现有局部低值易耗品清单详见附件无偿给乙方使用,合同终止后,按清单退回甲方,如损坏丧失乙方照价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设备、设施和物品,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装修、装饰投入,当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不予补偿,并且,乙方应完好的交给甲方
4、甲方保证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税务票据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2、乙方在承包期间,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所辖管部门的员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负责员工的工资、保险及所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3、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及其他各种费用不得逾期,否那么,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费用全额的2%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平安辖区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5、认真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与甲方签订“防火平安责任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一切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后果,甲方因此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7、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标准间客房8间/日
1、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凡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负责经济赔偿
2、乙方假设没按合同规定时限,向甲方交纳承包金,视为违约,经甲方三次催缴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动解除本合同处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经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他人,否那么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场所
4、凡因政府行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本钱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各自承当风险和损失,视为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签署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签署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所在地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乙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甲方存档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商定,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