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精选】承包经营合同模板集锦九篇【精选】承包经营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随着广阔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为大家的承包经营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平安、质量、价格、效劳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给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分受处分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平安、社会治安、消防平安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平安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当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当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1、在合同有效期内,假设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当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当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那么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屡次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那么,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客房部事项达成以下合同
一、承包工程及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甲方客房套及前台大厅、地面停车场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台现有设备、设施及客用物品清单附后
3、保安室及保安人员的配备和费用
4、总机、网络、酒店软件、监控
二、承包经营期限和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承包金额第一年万元整人民币万元,每季度万元;第二年万元整人民币万元,每季度万;第三年开始每年承包金递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采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额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现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应按完税后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时间每拖延一天,除应交承包金外,须另付承包金的2%作为滞纳金
6、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冷、热水费、电费由乙方自付水、电用量按双方认可安装的计量器记录为准,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数字计算费用冷水/吨,热水/吨,电/度,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接到收费单后三日内将此费交甲方财务,逾期七日,甲方有权停止供给
8、总机每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代收代缴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公共区域卫生及垃圾倾倒等费用3000元
10、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交纳人民币壹佰零捌万伍仟元整
108、5万元作为押金
11、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将设备、设施、家具等物品、物资还清后,甲方在十日内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本押金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保证在现有状况的情况下,应将上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家具及现有局部低值易耗品清单详见附件无偿给乙方使用,合同终止后,按清单退回甲方,如损坏丧失乙方照价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设备、设施和物品,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装修、装饰投入,当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乙方不予补偿,并且,乙方应完好的交给甲方
4、甲方保证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承包经营提供税务票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2、乙方在承包期间,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所辖管部门的员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负责员工的工资、保险及所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3、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及其他各种费用不得逾期,否那么,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费用全额的2%向甲方交付滞纳金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平安辖区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5、认真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规章,并与甲方签订“防火平安责任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一切火灾,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后果,甲方因此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7、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标准间客房8间/日
六、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凡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负责经济赔偿
2、乙方假设没按合同规定时限,向甲方交纳承包金,视为违约,经甲方三次催缴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动解除本合同处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经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他人,否那么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场所
4、凡因政府行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本钱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各自承当风险和损失,视为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签署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签署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签署地 甲方所在地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乙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甲方存档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商定,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员工食堂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餐厅及操作所用之设备、水电及燃料费用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食堂由乙方委派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驻甲方公司进行现场操作,为甲方员工提供用餐效劳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用具等,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购置未经甲方同意添置的设备,甲方不承当任何费用
四、甲方员工每人每天的用餐标准为中餐元(),晚餐元(),用餐伙食见菜谱;汤、米饭自助
五、甲方在过年过节如需用餐,乙方都要提供甲方的用餐效劳;如需组织会餐,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予以安排操作
六、由乙方预垫甲方的用餐餐费,定期结算;结算时凭乙方提供每天的总金额核对表并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及时付清
七、承包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合同监督乙方合法经营,履行合同和各种行政管理职能
2、甲方对乙方所配送的食品,调料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珍贵意见
3、乙方在其他方面违约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纠正,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施有关用餐规定,筛选实际的员工反应问题,以便乙方及时改善操作,提高更好的效劳质量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循平安消防、卫生检疫、治安管理和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上海市食品卫生管理》做好食堂的采购工作,严把进厂食品质量,杜绝变质食品进入操作现场
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开餐,必须按时、保温、保质、保量供给饭菜,做到新鲜可口,把戏翻新营养搭配均匀开餐时间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
5、甲方厨房的设备,乙方应正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和丧失,否那么作价赔偿;同时应节约水、电、燃料
6、经营期间,乙方员工严禁进入甲方的生产区
7、假设因操作或采购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以有关卫生部门出具的鉴定书为准,由乙方负责赔偿医疗费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商铺的服装店(经营许可证附件为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根底上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包含协议正本、房屋租赁合同(出示原件,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一)、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为附件二)、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财产转移清单(附件四)
一、承包内容(名)服装服饰经营业务
二、承包期限12个月,自20xx年5月日至20xx年5月日止(可以双方签订合同后之第六日开始计算)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月RMB元,乙方必须于每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度的承包金
2.在本协议以及相应的合同附件签订和现场物资清点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 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RMB元(大写),原收取的订金1000元可折在合成保证金内抵扣,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需在乙方归还店铺时现场全额归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出示其营业执照所标注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并将此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签订并清点店铺设施后按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2.将服装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服装点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负责办理营业所需证照的年审等合法手续,确保乙方正常营业 5.甲方可同意乙方小范围装修,如墙面粉刷、门楣设计修缮等,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可以QQ对话记录、邮件或件方式)同意前方可开工 6.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保证其商铺及所有证件的合法性,如有违法犯罪活动,甲方须承当全部责任 7.甲方不得擅自将该服装店出租、转包或未经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转让给第三方 8.本协议签订前,政府有关部门因甲方经营涉及或处分的费用由甲方承当并交纳 9.合同签订前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平安及影响周边居民 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甲方全部承当 10.合同签订前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当,乙方不承当任何费用 1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甲方应该及时修缮保证其使用性能完好,同时甲方必须按时搬出其自有的非财产清单上的全部物资,乙方迁入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由乙方处理 12.甲方如因为店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法取得续约的权利,在业主书面证明(或者业主书面通知)的前提下,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
1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如果转让给第三方,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在同等转让价格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获得甲方该店铺转让的承接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服装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保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服装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可以QQ对话记录、邮件或件方式)同意前方可开工 6.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当全部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服装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8.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分的费用由乙方承当并交纳 9.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 10.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平安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当 11.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当,甲方不承当任何费用 1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非人为破坏的正常折旧和损耗不计入其内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甲乙方双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服装点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该服装店的建筑结构及用途
3.甲方店铺在本合同签订前,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分或在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解决
4.承包期内,甲方的经营证件无法通过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审核要求,导致乙方无法或者经营服装店出现苦难
六、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服装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服装店店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服装店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服装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当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通知
1.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发包方(甲方)联系地址 承包方(乙方)联系地址
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那么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开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工程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效劳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效劳,帮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效劳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工程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工程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局部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工程经费,所争取的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工程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工程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工程行政性收费全免,效劳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局部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工程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当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那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当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当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当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工程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开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工程证照 第十七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工程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工程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平安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工程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开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工程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局部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那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号1913010429024918051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甲方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 法定代表人程柳英 乙方李国良(承包人) 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的根底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坐落在简阳市芦葭镇民丰村6组的南方页岩机砖厂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权属的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出租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范围(全部资产详见附表)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生产经营的全部厂房、设备一套及生产场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赁时间5年(即从20xx年8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1、每年租金
19.2万元(先付款后经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10万元租金(并交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合同期满无不良现象,原款退回,供电后付清余款
9.2万元)
五、乙方在租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更新或改造设备、设施,或新增设备、设施在租期满后,可以撤走如条件许可续租,乙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六、在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确因经营困难需终止合同,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结清工人工资、内外债务、土地费、清苗费及一切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和经济纠纷后,经甲方同意可以办理离厂交接手续(当年租金不退)
七、企业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因生产经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社会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扰,和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当(如因各种证照不齐,导致有关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平安生产,维修好各种生产设备,遵守各种平安条例,如在厂区内,和生产经营中,出生任何不平安事故及工人伤残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当全部经济赔偿,甲方不承当任何经济责任
九、就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砖厂的全部厂房、资产、设备、设施及各种证照(生产设备按接厂时清单交回),并保持原厂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出售、转让、合资等导致发包的主体变化时,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关系
3、在经营期间,甲方需转让、出售、合资必须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待办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当上交国家税金、土地使用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矿产资源费、水土流失费及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享有独立管理和经营砖厂的权力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被、占用被停办,乙方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并终止合同(包括厂房、采土山场等)其补偿的所得归甲方所有(当年租金余款由甲方退给乙方),乙方在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后的扩建,新增设备、设施期满后,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期交纳各种税费,违规违章经营导致有关部门处分停产整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以上事项甲、乙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应当赔偿损失外,并交违约金5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简阳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缺乏由乙方自行承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1.乙方每月上缴给甲方的利润定额为元; 2.甲、乙双方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将前半年的利润元先行支付 给甲方,并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之前分三次将每次的利润元支付给甲方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2.甲方提供约平方米的经营用房,由甲方安装水表、电表,表后设施由乙方自理 1.乙方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2.乙方每两个月一次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按时纳税并上缴工商管理费等有关行政规费; 4.乙方的合法经营不受甲方非法干预,在承包经营期间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经营中使用公章须经甲方审核; 5.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缴纳经营保证金元; 6.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承当 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签定的承包经营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经营,需在经营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行签定承包经营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装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装修),维持营业用房的现状,营业用房内的余货及流动设备归乙方所有,并在合同终止后两日内搬离,与甲方办妥营业用房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的交接手续,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元保证金归还乙方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缴利润,每日按应缴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甲方元的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缴纳水电费,每日按应缴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供水,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甲方元的经济损失; 3.乙方非法经营、不按时纳税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处分均由乙方承当,甲方概不负责; 4.承包经营期间,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与对方协商,经得对方同意前方可终止合同,双方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元; 5.合同终止后乙方擅自撤除已有装修,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营期间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缴纳首期利润及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娱乐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娱乐室(面积为平方米)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格局,并不得擅自改变其功能(如乙方出于经营需要,需要改变格局或增加其它设施的,需经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配置在娱乐室内的财产详见清单
二、承包时间暂定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满,视双方合作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再继续承包
三、乙方需一次性交纳承包押金万元,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承包期满扣除乙方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后归还乙方交纳甲方承包款金额共计元(年),每月为元整第一期在开业前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元,以后按月支付各项费用,每月在15前与财务结算乙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承当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承包期内娱乐室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照水、电表实际度数,独立结算,由甲方按月按实收取
五、有管理部门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代乙方缴纳
六、甲方提供乙方内线1只,话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次数按月结算
七、甲方如遇特殊接待活动等,需要使用娱乐室,须提前1至2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优先给予甲方使用并半价收费对甲方的关系客户,乙方应当给予优惠价格,具体标准另行协商
八、娱乐室内的财产,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损坏,那么视损坏程度,由乙方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九、乙方不得以甲名义单独对外开展非本业务范畴的经营活动,如需甲方盖章对外进行本业务的活动,事先须经得甲方同意认可
十、乙方须遵守当地公安派出所治安要求,合法经营,如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承当一切法律责任假设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有关的经济处分,处分结果最终由乙方承受
十一、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违法经营;
2.乙方擅自改变娱乐室格局或擅自改变娱乐室功能;
3.乙方超过二个月未支付承包金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以下是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 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地址邮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辩论,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根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那么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开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开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元,其中;国家资产元,流动资金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元,为年缴纳 其中 年度元; 年度元; 年度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开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的折旧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方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存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本钱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预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存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