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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抵押借款合同集合7篇精选抵押借款合同集合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帮大家的抵押借款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借款人 乙方抵押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名币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当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假设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缺乏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归还局部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缺乏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老实信用,互惠互利原那么,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发动机号为,大架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第四条借款用途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归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局部归甲方所有;缺乏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那么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假设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当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乙方质押人 年月日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元暂时不能归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1.名称
2.数量
3.价值 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当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那么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局部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归还欠款本息的资金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银行分行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前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方案、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成心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以下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归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以下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假设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成心拖延,假设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一、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方承当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归还全部价款
四、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价款利率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主管部门备案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年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根底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那么,同意就以下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m2,占地面积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大写,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假设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当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当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当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应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根底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归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当或分别承当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假设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归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归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缺乏以归还债务本息和承当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归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联系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元暂时不能归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
2、数量
3、价值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当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那么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局部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归还欠款本息的资金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银行分行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前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方案、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成心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以下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归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缺乏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当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份,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章 抵押权人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