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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抵押担保合同XX抵押担保合同xx 所谓担保,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老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那么,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达本钱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市镇,面积为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特别,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当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当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缺乏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归还局部,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乙方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当或分别承当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当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单
2、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