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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标准的房屋装修合同协议样本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达成如下房屋协议,共同遵守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工程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程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给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工程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工程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成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章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那么,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房厅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撤除,墙面及地面撤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撤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给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给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那么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元,抵工程款元整,剩余工程款元大写人民币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当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约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当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当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当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给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给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供给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置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当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置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当,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给商
5.甲方采购供给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当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工程,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工程的施工
5.假设局部工序由甲方材料供给厂家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防止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成认原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当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平安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平安,确保登高施工的平安保障等各类平安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平安,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 剩余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考前须知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局部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当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假设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那么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平安、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卫,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局部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局部,墙面局部,天棚局部,门窗局部,其他; 二房地面局部,墙面局部,天棚局部,门窗局部,其他; 三厨地面局部,墙面局部,天棚局部,门窗局部,其他; 四卫地面局部,墙面局部,天棚局部,门窗局部,其他; 五其他地面局部,墙面局部,天棚局部,门窗局部,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管理费元、设计费元、垃圾清运费元、税金元、其他费用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以下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到达平安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人工费元、税金、其他费用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当责任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局部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假设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管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工程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工程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工程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工程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平安,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平安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平安,防止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当,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局部由乙方承当水费元/日,电费元/日,煤气费元/日,费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成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工程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途径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 邮编 日期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