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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合同汇总八篇有关劳动合同汇总八篇 随着广阔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标准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帮大家的劳动合同9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联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联系 居民身份证号码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然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以下第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然后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然后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然后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平安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平安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平安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 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九、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假设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没有订明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住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制定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那么,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元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
7、
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七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条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成心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不超过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小时,每月不得超过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开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标准和劳动平安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平安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局部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时到次日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局部,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到达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局部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以上百分之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局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成心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以上百分之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当的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六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四十九条乙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其总部设在,以下称“甲方”)与(其总部设在,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国工程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方案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当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方案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方案
5、如需要减少人员,那么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方案的同时电汇乙方银行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机场之日起到离开国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根本工资
3、根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根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天,每周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根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根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根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根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根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工程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国机场至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国机场至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工程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当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根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根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那么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名,护士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平安帽、平安带等
(十三)支付方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国币种)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根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局部,由甲方电汇银行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当20%的在现场支付
4、币种与国币种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十四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以下标准乙方人员的住房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十五工伤、人员替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那么乙方应负责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
4、在合同期间内,乙方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十六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力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十七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八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工程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工程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文、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合同履行地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以下条件出现时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方法执行)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方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
2、
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
(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 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
(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
(一)款、第
(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
(二)款的第
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
(四)款的
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
(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成心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当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局部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局部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到达双方约定的效劳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平安、劳动保护、职业平安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平安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保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本钱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2、甲方除按本条第1款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1款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因生产经营开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条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交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局部,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方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以下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
6、
7、
8、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以下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以下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以下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效劳未满年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当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工程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附件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符合法定就业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建立以小时、工作日周或简单劳动任务计酬,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本合同不适用于已实现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兼职、离退休人员再工作、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劳动者为家庭或个人提供劳务等 甲方(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住址身份证号码居住住址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第二条假设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假设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在 第六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七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八条假设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第十条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那么甲方不承当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那么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成心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分、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十八条甲方于每月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甲方根据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置以下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局部由乙方自行承当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A、根本养老保险 B、根本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工商保险 E、生育保险 F、大病险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其他福利,甲方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为乙方购置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平安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平安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五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观察、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属甲方经营的业务转让给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假设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相关部门及人员手中为准; 第三十条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三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那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那么,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