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朋友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朋友担保借款的合体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的朋友担保借款合体范本,欢送大家参考! 贷款方银行;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邮码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方案如下 分期借款方案 分期还款方案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那么,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那么,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归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章 代表人 借款方章 代表人 担保方章 代表人 年月日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老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局部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的四倍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以下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局部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局部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当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当担保责任 第三局部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当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当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成心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当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