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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效劳合同范文合集8篇【热门】效劳合同范文合集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收集的效劳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送大家阅读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挂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挂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方案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中需要特技效果,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效劳 2.乙方具备组织、提供电影特技效果效劳的能力,并且参加过多部影视剧的特技效果制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本合同所称特技效果效劳,是指在本电影(电视剧)摄制过程中,根据剧情的需要设计搭建现场背景、临时布景、制作电脑三维动画、制作特定道具、订做演员特殊戏服和各类装饰品以及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从而在本电影(电视剧)中到达以假乱真的视觉效果 乙方制作特技效果的时间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特技效果草图、特技效果的书面要求等必备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于接到甲方相关资料之日起日内制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方案并向甲方提交甲方应及时审核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方案并向乙方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制作方案一旦确定,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方案为本合同附件擅自修改方应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假设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假设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甲方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的酬金为¥元,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帐户号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那么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乙方应根据确定后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制作方案选择相应人员组成工程小组为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效劳乙方指派,甲方指派担任联络人共同负责对特技效果的整个制作过程进行管理并进行联络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的工作进度以特技效果制作方案为准特技效果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向甲方交付完毕的,乙方的工作结束假设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假设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特技效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假设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假设甲方经审核认为特技效果的制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甲方要求对特技效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制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三次为限,假设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三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当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向其提供的资料及为工作需要所做的复制品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1.在特技效果的制作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 2.甲方有权随时审查特技效果的制作进度等制作情况,但不得阻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3.甲方可以根据本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及本电影(电视剧)的实际拍摄需要对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良建议,乙方应尽其所能满足甲方的改良要求由此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当 4.因特技效果的制作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材料、工具、设备的费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酬金、办理相关保险的费用 5.特技效果制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采用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预 6.假设甲方对乙方所制作的特技效果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7.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特技效果的制作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制作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本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特技效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特技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无义务保证上述特技效果的状态甲方可以聘请乙方或第三人对上述特技效果进行润色、加工、维护或者修改但应另外签订合同 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乙方制作的特技效果,不管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假设甲方对本电影(电视剧)中的特技效果进行商业开发,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应将其获得的商业开发的利润的百分之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 甲乙双方对上述利润的约定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本电影(电视剧)许可证》并经依法和合法存续的本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 2.保证已就方案拍摄的本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本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本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其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其提供的特技效果效劳皆系其工作人员的原创,不会对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4.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乙方未按制作方案确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特技效果,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撤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到达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经乙方摧告后仍不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撤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被依法撤消《摄制本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的或未实现的 本合同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电影(电视剧)中特技效果设计、制作的细节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所知晓的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本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假设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得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方案、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局部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那么,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当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局部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那么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当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防止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局部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不管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方案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方案完本钱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当违约责任 2.假设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自年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箱邮箱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效劳,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效劳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效劳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效劳,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参谋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效劳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以下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当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那么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效劳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效劳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成心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那么,就乙方单位为甲方单位提供工程的广告制作效劳,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1.向乙方提供广告制作的背景材料及要求
2.为乙方广告制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质量完成广告的相关设计、制作工作
2.乙方可以按照《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甲方证件甲方提供虚JIA证件的,应承当相应责任如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广告制作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3.著作权归属甲方将所有费用结清前方享有制作广告的著作权,否那么,乙方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4.甲方应当于上述广告制作效劳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乙方(计算机技术,以下简称“”)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型收费效劳(以下简称效劳),效劳费用为元/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下称“效劳期限”)
1.乙方可提前为甲方开通效劳,甲方在开通效劳后天内,支付相应款项及付款凭证复印件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相关付款证明给乙方,那么乙方有权停止效劳,并且不负责保存甲方相关数据
2.乙方将根据甲方填写的订单信息,于效劳到期之前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或等方式通知甲方续约,如乙方在效劳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续约款项或相关付款证明,那么视为甲方不再续约,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效劳,并且不负责保存甲方相关数据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更改效劳类型或提供其他效劳,那么应依据本合同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同意本合同内的全部内容,在乙方网站上确认等同于双方书面签署合同
(2)在登记时,提供真实的、准确的、最新的和完整的企业资料,保持并及时更新上述资料,以便接收乙方提供的有关重要通知,包括续费通知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通知到甲方,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当
(3)甲方不得通过乙方效劳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任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内容,否那么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并且对自己账号及密码的性负责,甲方假设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以便乙方协助解决
(4)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明细在第三条内已经列清
(5)在乙方确认甲方网站符合合同相关要求后享受乙方提供的效劳
(6)甲方同意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提供的网站上不得上载违法、有害、威胁的、辱骂性的、骚扰性的、侵权性的、侮辱性的、粗俗的、淫秽的性的、侵犯他人隐私的、仇恨的、或在种族、民族上或其他方面不能接受的,以及其他您无权传送的内容甲方单独承当甲方所网站内容的责任
(7)不得为商业目的而复制、出售、转售或利用本效劳的任何局部、本效劳的使用或本效劳的接入不得干扰搜索引擎效劳的正常进行
(8)甲方的同一网站仅能一次,网站名称、网址不同,但内容相同的网站视为同一网站
(9)甲方保证的网站能够支持多种浏览器设置并能够正常访问
(10)甲方保证不得利用效劳进行非法活动并遵循相关惯例因网站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为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1)同意本合同内的全部内容,在乙方网站上确认等同于双方书面签署合同
(2)乙方在开通效劳前确认甲方网站不违反相关政策及有关规定,否那么将向甲方退还所有款项
(3)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和使用手册,并提供账号和密码乙方对甲方丧失账号和密码引起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5)收取甲方购置产品费用乙方在确认甲方的款项到达后两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效劳
(6)假设甲方的行为不符合甲方义务提到的效劳条款,乙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更改,如甲方未按期做出相应的修改,那么乙方可以做出独立判断并中止对甲方的全部效劳,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自行承当
(7)乙方有权调整效劳资费标准,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调整价格之前开通的效劳不受影响 具体效劳内容见《定单》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当或不及时、充分地承当本协议项下其应承当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那么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3、不可抗力之外,由于乙方的原因,效劳不能正常进行,由乙方按两倍故障时间的时长进行效劳补偿,补偿时间缺乏一天的按一天计
4、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在执行本效劳条款过程中因其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补偿总额 不应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效劳费用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防止的事件,该事件阻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局部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用户端设备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网络病毒及“hacker”行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当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不限制一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享有的权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1.1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发出书面通知后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天内该程序仍未被撤消;
1.3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4、双方根据需要续签合同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计算机技术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开展需要,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开展的原那么共同定立本合同,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效劳 由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广告效劳要求及标准为甲方提供广告效劳,具体要求如下广告类型、位置、图片属性、内容提供、时间、效劳费用制作费用、费用、附加效劳费用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要求的效劳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效劳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效劳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
2、甲方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委托乙方国家明令禁止的网络广告
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当责任;
4、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效劳款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适用法律的相关 规定及要求广告;
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效劳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效劳;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广告,且不承当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4、乙方一但发现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中等材料存在虚假成分,有权立即单方面撤除广告,并通知甲方澄清事实,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效劳费用;
6、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
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广告效劳,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减收甲方广告效劳费用总额的1%的作为补偿,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预付款
3、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广告效劳费用总额1%的赔偿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时间,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广告效劳费用总额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4、如由于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等证明材料中有虚假成分,或因此引发第三方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等问题,甲方必须独立承当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名誉和经济损失
1、效劳付费本合同广告效劳费用总额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效劳费用总额%元的广告效劳预付款; 2自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正式甲方广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效劳费用总额%元的广告费用; 3自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为甲方提供的广告效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占广告效劳费用总额%元的广告效劳余款
1、如甲方不能提供广告相关商品或效劳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或提供的上述材料中存在虚假成分,或因 此第三方的法律诉讼、经济索赔要求等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当任何责任;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效劳费用,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效劳,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规定的广告效劳时间完成时为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增值信息效劳问题,签定如下合同
一、效劳工程及收费 订阅栏目; 资费标准
二、效劳与责任
(1)甲方参加网所获得的效劳
(2)甲方入网后,可以在网推荐企业中做企业站点链接;
(3)甲方享有查询网栏目信息的权利;
(4)乙方保证每日信息更新,《》每个工作日更新量不少于15条
(5)如发生计算机病毒攻击,火灾,水灾,骚乱,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事故,因所不能控制之事件而影响乙方提供的效劳,乙方无须承当责任; 如乙方不履行上述效劳承诺,乙方负责退还甲方相应的入网费用
三、甲方参加网后甲方所应尽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帐号及密码只提供甲方使用,用户负责将密码保密如帐号或密码丧失,被盗,甲方须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取消原密码并重新设置新密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评论的,编制,传播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全部由乙方拥有,未得乙方事先以书面表示同意,不得以各种形式复制,散布,出售,出版,播送,转播该等商品信息;
(3)甲方如违反甲方责任
1、2条规定,乙方有权取消其网帐号的使用权
四、费用支付 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周内甲方可选择现金,支票,汇款,转帐方式支付乙方确认汇款后,为甲方出据正规发票
五、开户 乙方在收到入网费的当天为甲方开户,并及时将用户名及密码告知甲方;甲方帐号在乙方收到甲方汇款底单之日起开通,有效期为乙方收到汇款底单之日起的个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有效期限为个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那么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特许方) 乙方(加盟方) 第一条合同总那么 1.为了拓展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特许专卖方案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方案,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参加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老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根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特许专卖方案,以利于产品市场的健康开展乙方保证按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效劳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效劳,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商标、商号,并以的经营模式经营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县)区域内开设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那么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当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那么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开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十条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到达进货量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到达进货量元时,原元以上局部,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到达进货量元时,原元以上局部,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效劳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效劳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当(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三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公司的商标,效劳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商标及效劳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那么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那么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商标,撤除乙方原所有带有的商号、标识、商标、效劳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参加公司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成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六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局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防止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以下称甲方就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工程-北京绿水源中式别墅区的设计调整、技术效劳与咨询、产品创意包装等有关事宜,与四川成都倍特新时代装饰工程以下称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那么,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根本情况
1.1工程名称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
1.2工程地点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榆阳路4号
1.3工程描述
1.
3.1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优山美地C区中式别墅项 目是由鲁能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开发的高档、低密度、生态别墅区,地处北京顺义区,南依温榆河畔、东临北京国际学校,离首都机场仅10分钟路程,其周边地区开发条件成熟、配套完善、工程内规划布局合理、品质优良、产品多样丰富,被业内人士誉为北京中央别墅区的“代表作”
1.
3.2工程占地面积约为300亩、设计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参谋、技术效劳内容及工作阶段细分
2.1建筑设计的整体调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阶段
2.
1.1建筑调整方案、整体思路及意见;主要街景透视图不少于三组,应反映出调整后独栋街景、双拼街景、联排街景、透视图可手工绘制;
2.2建筑外立面调整第二阶段
2.
2.1每栋4个立面及1-2个剖面共12栋
2.
2.2每栋每层平面布置图
2.
2.3每栋屋面布置图
2.
2.4每栋围墙门楼图
2.
2.5每栋外门窗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
2.6立面做法节点详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
2.7组合平面、组合立面图包括各入口处之街景组合立面和典型双拼、联排街景组合立面
2.
2.8外立面装饰选材及样品
2.
2.9以上所称“栋”为工程设计之独
2.
2.10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A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3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第三阶段
2.
3.1景观方案总平面图
2.
3.2景观方案局部效果图
2.
3.3景观分析图景区分布、功能设置、空间及场所分析
2.
3.4重要区域景观方案设计图及每种户型的两种庭院布置设计图平面、立面等
2.
3.5主要景点透视图
2.
3.6园林小品示意图
2.
3.7立意构思、重要植被选材和成长性说明
2.
3.8水系分布图
2.
3.9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图
2.
3.10园林景观施工放线图、种植图、铺装图材料及饰面施工图
2.
3.11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A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4样板区及样板间的室内外设计、家居陈设第四阶段
2.
4.1六个户型样板间的设计 a各空间平面设计图及立面图 b家居布置 c厨卫有关设备、家具的选型 d地面装饰装修图 e吊顶设计图 f灯泡照明设计及电位图 g材料说明及样块 h色彩选择及设计 i家具及配饰的选型 j各户型出入口内外装饰设计 k主要空间的色彩效果图 l协助甲方对设计方案进行装修造价估算 m室内各立面图及详图、装修节点大厦样图
2.
4.2样板区设计 a样板区放大平面图 b样板区街区园林景观、绿植、建筑小品、设施布放、照明设计图 c样板区整体效果图 d样板区中式文化包装展示方案
2.5施工技术效劳第五阶段
2.
5.1为使乙方的设计成果得到更好的实现,乙方有义务对其设计成果在实施过程中全面监控,并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2.
5.2施工过程中的设计监控和现场创作乙方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协调自己的设计成果与其他专业设计冲突问题,并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自己的创作成果;
2.
5.3施工过程中材料、色彩和质感的选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承包方或其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对建筑材料主要装饰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工程观感效果的材料的选择,并以一个有经验的设计师的身份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
5.4施工各工种的协调配合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工程负责人进驻施工现场,妥善协调甲方及各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各工种的协调作业和配合问题;
2.
5.5提供施工中的技术效劳鉴于乙方所提出的设计成果拥有较多的仿古建筑元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提供相关的技术效劳;
2.
5.6本钱控制乙方应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一些主要装饰材料的消耗量进行控制,并就所选材料的产品说明和价格信息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以便甲方控制本钱;
2.
5.7质量控制乙方应委派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以便设计成果更好地得到实现;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3.1费用及支付方式
3.
1.1本合同价款为:小写人民币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
3.
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理解为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设计费、咨询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等固定总价为包干总价,不再进行调整;
3.
1.3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参谋费用,甲方按下表各阶段支付乙方相应费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初审修改调整后,并到达甲方满意后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关资料和文件
4.1全套施工图的电子文件
4.2工程建筑效果图
4.3甲方工程施工组织进度说明 第五条效劳与承诺
5.1乙方承诺由何亚雄本人亲自担任工程设计参谋与技术效劳的总负责人,全程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参谋与技术效劳工作,亲自担任主要设计工作;乙方同时组建优秀的、有经验的设计师成立设计小组,专职负责本合同约定的有关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5.2乙方应保证总设计师每月配合甲方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天,并全过程负责样板区和样板间的设计和施工效劳工作;
5.3乙方应派3-4名技术人员驻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办公便利条件;
5.4乙方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为产品推广、营销效劳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赔,乙方将承当全部责任;
5.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其向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在未来三年内不得完全或相似用于北京顺义区市场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开发工程; 第六条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1乙方在某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2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和阶段工作量,合理支付给乙方费用;
6.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的用,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承揽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6.4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之第三条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任务,乙方每延误提交相关成果一日,甲方可扣除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因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不力原因造成实际产品的效果和设计成果存在较大误差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扣减合同价款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第七条其他
7.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不承当违约责任;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条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四川成都倍特新时代置业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