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精华】柜台租赁合同3篇【精华】柜台租赁合同3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无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标准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收集的柜台租赁合同3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1.甲方权利
(1)组织乙方来店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制订依法经营的具体规章,建立健全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况,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雇托经营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
(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人员 2.甲方义务
(1)严格执行《市商业效劳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
(2)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将柜台转租他人;
(3)对乙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后果承当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4)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1.乙方的权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有权抵抗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2.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市商业效劳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承租柜台明显处悬挂承租柜台标志,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
(2)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现货交易不得超范围经营,不搞批发业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雇托经营;
(3)遵守国家物价及有关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4)保护柜台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1.甲方权利
(1)组织乙方来店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制订依法经营的具体规章,建立健全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
(2)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况,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雇托”经营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
(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人员 2.甲方义务
(1)严格执行《市商业效劳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
(2)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将柜台转租他人;
(3)对乙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后果承当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4)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1.乙方的权利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有权抵抗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2.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市商业效劳业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承租柜台明显处悬挂承租柜台标志 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
(2)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现货交易不得超范围经营,不搞批发业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雇托”经营;
(3)遵守国家物价及有关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4)保护柜台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经营场所柜台的正常租赁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柜台
1.1所租赁柜台为位于号摊位的节柜台详细位置见附图;
1.2柜台的使用面积为;
1.3柜台的装修及设施
1.
3.1本租赁柜台在交付乙方时应当可以正常使用;
1.
3.2乙方在承租后,必须保护甲方的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当修复、赔偿责任;
1.
3.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的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乱接用电设备;
1.
3.4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柜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承当;
1.
3.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柜台上所添附的财产按以下原那么进行处理 1属于乙方的动产,由乙方带走; 2乙方投资进行的装修,能撤除的,由乙方撤除后带走; 3属于乙方的`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撤除,或虽能移动、撤除但会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1.4如甲方进行布局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二、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2.1乙方将所承租的柜台用于经营;
2.2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营业时间,遵守平安消防规那么,维护店容卫生乙方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柜台货架范围;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2.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6乙方改变柜台租赁用途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2.7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承当全部权利义务
2.
7.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
7.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
2.
7.3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承当民事义务
2.8乙方的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乙方应自行办理所有申请、批准事项,费用自理;
2.9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否那么甲方有权制止,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10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分,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租赁期限
3.1乙方承租柜台的租赁期限为壹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恶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3.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柜台清理完毕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须按本协议规定的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柜台占用费
四、租金、费用及质押金
4.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租赁年度元;
4.2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必须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应于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支付;
4.3乙方租赁柜台发生的水费、电费、暧气费包括在租赁费当中,其他税费等所有实际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4.4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实际发生的各项税费;
4.5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元人民币的质押金,作为本租赁合同的担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实施违约行为,质押金全部退还,但不计息
五、柜台修缮责任
5.1柜台的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当相应的费用支出,但因可归责于乙方行为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2发生按前款规定应由甲方承当的修缮责任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修缮要求,甲方须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内予以修缮,以使其到达或满足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
5.3甲方未按前款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六、转租、转让、调换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柜台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2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柜台,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1将租赁柜台 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柜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3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拆改结构的; 4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的; 5成心破坏租赁柜台的; 6乙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甲方制定的约束所有租赁户及业主的规章制度的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收回柜台,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赔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
8.2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或阻碍乙方经营活动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排除阻碍;
8.3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外,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实际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8.4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8.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九、财产保险
9.1甲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租赁经营的财产保险事宜,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保险受益人亦为乙方;
9.2乙方如拒绝参加保险,甲方对不能归责于甲方过错的损失不承当任何赔偿责任
十、文本及生效
9.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有关部门备案使用;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质押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9.3甲方所制订的商户手册、商厦规章制度及双方签字认可的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 授权代表人 乙方 授权代表人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