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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林地承包合同6篇有关林地承包合同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样的呢?以下是精心的林地承包合同6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开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工程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那么,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勤丰(镇)可里村委会组,名称(小地名),面积亩,林权证号,宗地编号 宗地四至 东 南 西 北 山林转让期60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当,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工程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工程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工程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开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工程,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工程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假设因乙方工程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涉及工程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工程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工程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工程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当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假设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局部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工程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工程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于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开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开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
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预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预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以下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别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本钱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改造和开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经营,经协调一致的根底上订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称、四至和面积
1、林地座落
2、林地名称
3、林地四至东;南; 西;北
4、林地面积
二、承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权,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允许继承、转让,在承包期内,如有开发、征收,林木征收费归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费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内禁止葬坟
六、承包期结束之日,甲方终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竹所有权
七、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违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直至承当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会一份,林业工作站一份,签字后生效 村委会(签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开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
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座落在的林地山地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 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由乙方承当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那么,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当%,乙方承当%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倍,罚款全部或局部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局部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 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或签名 年月 发包方**村**组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开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路;西至水库 南至路;北至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方案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开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假设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开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山地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东至,西至 承包期为年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分成,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幼林实行,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由乙方承当修枝劳务,合同范本《山林地承包合同范本》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那么,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当%,乙方承当%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倍罚款全部或局部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局部双方均不负责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