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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特许经营合同合集6篇有关特许经营合同合集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的特许经营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许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开展由临沂***餐饮管理旗下工程“***说”***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特许经营 工程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说”为代表的特许经营工程,并将该工程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当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当责任 第四条根本原那么 公平和老实信用原那么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根本原那么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老实信用原那么,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五条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六条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局部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局部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效劳 第七条特许加盟代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加盟费其中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八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1份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20xx年月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特许人连锁酒店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合同编号 受许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提出申请,就乙方自愿加盟经营XXXX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开展的宗旨,经认真商讨,达成共识 第一条独立的当事者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许授权书》,乙方在开业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好合法经营的手续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当经营中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参谋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省市区(县)号层(面积平方米)开设加盟店,使用XXXX字号、标识及招牌对外名称为XXXX分店(以下简称加盟店) 第三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乙方成认经营模式、商标资产属于甲方所有,为甲方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受法律保护
2、乙方仅在省市区(县)号层(面积平方米)使用XXXX字号、标识、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统资产
3、XXXX店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到达装修风格、硬件配置、员工着装、管理体制、营销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从而维护企业品牌的形象及声誉 第四条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追加建店的特许经营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的具体支持及技术援助
1、甲方对乙方的营建支持为
(1)选址规划
(2)平面布置图
(3)设备方案
(4)装修方案
(5)采购方案
2、甲方对乙方的营运支持为
(1)可行性分析
(2)盈亏平衡分析
(3)营业业绩评估
(4)营运问题诊断
(5)本钱控制分析
(6)营业额预估
3、甲方对乙方的培训支持为
(1)管理人员训练
(2)员工训练评估
(3)业务技能提升
(4)前台技术培训
4、甲方对乙方的企划支持为
(1)开业企划方案
(2)开业促销方案
(3)节假日促销方案
(4)广告样张
(5)公益活动方案
5、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手册支持为
(1)经营管理手册
(2)财务手册
(3)工程手册
(4)营销手册
(5)效劳手册
6、甲方对乙方的物配支持为
(1)低质易耗品配送
(2)企业文化装饰配送
(3)服装配送
(4)物品配送(详见《XXXX必配物资清单》)
7、乙方于开业前必须派出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研修,分别是店长一名,领班或主管两名,财务经理一名,以获得经营加盟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详见《加盟店培训须知》)
8、甲方派出店面执行督导经理人,主管人,收银人于开业前30天到达加盟店,总督导时间为__天乙方承当支持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及食宿费用
9、加盟店有义务参加定期经营会议和临时经营会议,甲方应提前通知
10、加盟店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乙方应按指示派遣职工参加进修提升,差旅费自理,并向甲方支付进修所需的相关费用
11、合同期内,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导人员检查加盟店的经营情况
12、甲方新开发的酒店管理系统及会员系统资产应及时传授给加盟店使用,以到达资源共享 第六条加盟店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本钱,获得利润,乙方同意从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须购置所需的设备、家私、服装、床上用品、荣誉牌、装饰等物品,具体工程见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参谋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本合同第二十条
2、除必须在甲方购置的物品外,在不影响甲方统一形象和效劳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当地就近购置其它物品
3、确认第六条所列各项购置资金及运杂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当假设加盟店订货,应将货款提前汇到甲方帐户,否那么甲方不予发货
4、开业后,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始组织采购,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交发运否那么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专属订购物资根据生产日期提前20天订货
5、甲方应将发货清单及收据随车托运或在货物发运后以形式送达乙方 第七条销售价格的设定 乙方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如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与加盟店当地消费水平不符,甲方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价格建议 第八条加盟金与标准 品牌使用按先收费后使用的原那么执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币元(大写)加盟金一经收取,无论是合同期满或者中途解约,还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还 第九条加盟权益金 为保障对乙方的后续支持和效劳,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每向甲方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元(大写)并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第一次交纳的时间为年月日,以次类推 第十条加盟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假设有违反本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之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充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内予以追补足额,在合同期内,始终保持保证金的数额到达本合同规定之数额如乙方不能足额追补,乙方应承当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标识三个月后归还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4、乙方无违反协议之行为,合同期满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图片标识,并归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资料、各类合同原件、VI光盘、荣誉铜牌等一个月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物资款及营运费用
1、乙方在甲方订购的各项物资费用必须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甲方方能给乙方备货、发货
2、甲方向乙方提供营运效劳前,乙方应提前支付由此产生的差旅、工资等其它费用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3、以上费用按多退少补的原那么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1、加盟授权经营时限为五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欲继续从事XXXX加盟经营,应提前使用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函件上邮戳时间为准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那么视为乙方放弃续约的权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参谋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知乙方 第十三条广告宣传及促销分担金
1、加盟店要进行宣传、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事先向总部说明活动内容和进行方法,并把宣传样稿和方案传给总部审批
2、甲方要方案和实施以维护总部加盟商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3、广告宣传费用按“谁受益,谁分担”的原那么进行分摊,乙方于促销活动前付清广告宣传分担金 第十四条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或其它债务时,应按相应数额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五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经营管理酒管、会员资产秘密
2、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条款及价底
4、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地点直径三公里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局部授予第三方假设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装修工程预算,甲方应予以协助,其费用由乙方承当
3、甲方对加盟店前期筹备督导,后续支持,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十七条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设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称应与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授权书》中的表述一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或经营场所规模
3、未经甲方签发区域授权合同,乙方不具有区域代理权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规定地点外另行开设“XXXX”即构成侵权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内打击或配合总部打击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A家”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义务
5、双方联手打击前述违法行为时,乙方只负责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诉讼费等)由双方均摊如获赔偿,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
6、乙方为适应当地消费者的需要,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经营工程,应提前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否那么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7、合同期内,乙方假设需转让加盟店,应与第三方一同到总部变更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变更,应将变更理由、变更事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作书面回复假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那么视为同意变更
2、本合同因以下情形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一致;
(3)经法院判决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营业30天以上而未报公司备案记录;
(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加盟店如有以下行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劝告终止或改正其行为仍无改善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伍万元以内)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许加盟经营资格同时撤消 a、拖欠应交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及其它债务; b、不接受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统一制作物品; c、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参谋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d、未得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出让营业权;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文件或电脑软件等; f、严重损害总部的形象及名誉、信誉 第十九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绝对成功的承诺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签定本合同以后,乙方应及时或按商定时间将本合同第
八、
九、十条的款项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帐号后,本合同生效费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财务确认款项到帐为准 第二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按本钱加运费的原那么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XXXX物资必配清单》进行定购
2、加盟店招牌及广告宣传应有“全国加盟0595-821628880595-88896669”字样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参谋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登记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特许企业性质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假设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假设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效劳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到达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前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效劳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效劳,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 产品和效劳,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效劳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标准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效劳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工程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8.1仅在合同中,以下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效劳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效劳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1本合同在以下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归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局部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标准;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工程、商圈范围
一、根本资料 店名(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营业执照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营业面积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员;计时工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点到下午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图)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假设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工程,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合同期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一年
二、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那么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效劳、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效劳,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效劳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的经营及效劳,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平安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撤除,假设乙方不撤除时甲方可撤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完成的管理经营经验; 3.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他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营业卖场的地点; 2.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机、其他设备等; 3.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提供销售的商品本钱; 6.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一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者每项每次应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上将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退货时必须以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标准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开展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开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当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根底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前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当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前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给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标准、超市工作标准、超市管理技术标准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标准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标准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存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讲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假设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撤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
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
5、乙方必须每天将含税销售额如实电传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附件2
1、乙方设立专人负责商品退调工作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那么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附件3
1、门店操作标准 1收争员操作标准 2理货员操作标准 3效劳台寄包台操作标准 4早夜效劳部操作标准
2、门店工作标准 1督导员区域工作标准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标准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标准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标准 5门店财务人员工作标准
3、门店管理技术标准 1时段检核技术标准 2商品配制技术标准 3商品陈列技术标准 4pop促销技术标准 5商品的q.m.p管理技术标准 a.商品quality品质管理 b.商品measure计量管理 c.商品price价格管理 6残损商品的管理技术标准
4、其他方面 甲方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工程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工程为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当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当责任 第四条根本原那么 公平原那么和老实信用原那么,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根本原那么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那么和老实信用原那么,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岁至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 三有年以上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记录; 六有万元以上至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万元以上至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资本为万元以上至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为,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平方米至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承当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的产品效劳商标,号;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号为,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创造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专利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年月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的技术,以及;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等等; 七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以下第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局部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局部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效劳 第十条权利的保存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存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效劳; 三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市路号建筑物层,面积平方米,产权系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月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那么本合同可以延长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以下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元的续约费; 五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根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分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那么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当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当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分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以下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月前,在年度根底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开展; 四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以下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良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分的,总部应当承当责任 第二十九条效劳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效劳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效劳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效劳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本钱价的%,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当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承当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给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给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给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给商购置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给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给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当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给商承当质量责任在指定供给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给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当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给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给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给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给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给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前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给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给商实行“供给商资格审查制”,定期批准的供给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给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给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给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局部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效劳,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给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给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当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给商向加盟店供给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给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当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给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本钱价格加管理费的方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本钱价格的%本钱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构成 由供给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给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给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给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效劳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元如果连续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 由供给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给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给、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局部,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那么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以下规那么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方案,配送中心将根据该方案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方案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承当; 五 第十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商标、商号和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存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以下限制和保存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局部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制造销售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存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当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方案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方案,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根底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存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以下限制与保存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存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当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那么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良,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竞业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当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当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当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条补偿 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当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当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 对承当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按照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总部承当 第六十六条承诺与保证 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替代责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当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二章专利 第六十八条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限制与保存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以下限制与保存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存 第七十条专利权的无效 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 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专利权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因总部的原因致使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技术革新 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根底上做出的后续改良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创造创造专利的创造人、设计人奖酬提取方法的规定》给予创造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三章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条限制与保存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以下限制与保存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存 第七十六条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和享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根底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八条诉讼权利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以下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当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