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0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有关股份合同模板合集八篇有关股份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标准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股份合同8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那么,经过友好协商,就工程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合伙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双方的出资应于20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大写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债务承当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的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归还时,甲方承当%债务,乙方承当%债务 入伙成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假设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成认本合同,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当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那么,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合资在,即原甲方的宅基地上新建六层楼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一、甲方提供其自有的位于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该宅基地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二、双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本次建房资金估计约万元,由乙方出资75%(人民币万元),甲方出资25%(人民币万元); 建房资金指房屋建造本钱及房屋报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由方负责办理相关建房手续,该房屋报建手续所需的费用计入此次建房资金总额;
四、房屋建成后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权利,甲方拥有一至三层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拥有四至六层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权和出租收益权,甲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对房屋的其他产权主张权利;建成毛坯房后双方对各自占用房屋自行处分,日后如需装修,该装修费用由各自自行承当
五、假设该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建成后投入使用,该宅基地被征收或者征用的,甲乙双方按照各自占有的房屋产权面积确定补偿款的分配比例
六、以上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该约定致使该房屋不能建成或者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那么,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乙方以现金股/技术股方式入股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技术股折合人民币元,计股 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 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1、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2、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1、乙方技术股属虚拟财产,不参与退股计算;
2、由于本协议是资金入股合作,所有权在甲方,为防不测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情况下,为了保证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响,以甲方作为乙方投资风险保证金折旧后折价给乙方予以赔偿元的入股金
3、公司处于盈利状况时,乙方按以下方式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现金股股数退还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那么,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假设未续约,那么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
3、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4、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九、以上合同假设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分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双方方式争议可在人民法院诉讼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解决
十二、补充内容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盖章或按印盖章或按印 签约日签约日 转让方 受让方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资本,剩余[略]万元,即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当,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当 第八条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双方依法各自承当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未尽事宜,双方在老实信用原那么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局部(第3项以后为哈尔滨市涂料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哈尔滨涂料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代表 乙方(法人) 以下是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合股,并由乙方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见附件一(暂定名)商业方案书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额参与购置股权,其中持有x%股权,持有x%股权,持有x%股权,甲方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乙方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x%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用以设立(暂定名)两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的工商工作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或按其股权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权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承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权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协助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务;
3.股份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员由乙方委派,公司管理由乙方担任,其他投资者根据其能力分配担任公司适合的工作岗位,管理或者工作不力者或调换岗位、或辞退;
4.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6.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直系亲属可以直接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局部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退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假设要退股那么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和股金,一年后假设退股,那么按公司现价值根据股权比例分配或转让;
3.股份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如股份运作资金缺乏,需向所有出资人追加款项,追加金额按照其参股比例追加,假设不追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所有股权;假设股东一致认为需放弃追加,那么所有股东另行商议处理;假设因亏损严重,一致商议放弃经营,即清算股份所有资金,按各出资者的参股比例分配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两方均有义务配合完成“暂定名”工商,如因一方原因导致股份无法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那么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
3.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并且违约方应承当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4.所有股东严禁利用公司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炒单如有以上行为,不管以任何理由、方式,情况属实者第一次罚款所成交金额的十倍进行充公处理,第二次那么按其参股的一半作为罚款直接减股金;如所发生的成交额大于股金,即当事人的全额股金充公,并罚款成交额的10倍以上,且即时终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防止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两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两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协议签订后各方一同商议制定各项销售方案(日方案、月方案、季度方案、年方案等)、财务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以及业务开展工作方案
2.协议签订后,乙方统一管理实施各项公司制度,其他合股人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公司各项制度实施
1.本协议自两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信息,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资本的25%.(或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东坊红网络信息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合同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当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应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信息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同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商讨,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有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局部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商讨,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商讨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资本的百分之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当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归还,公司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当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成认本合同;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那么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当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归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展开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物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当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别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展开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当的债务; 第八条严禁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严禁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严禁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该按照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归还,公司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当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商讨,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开展的原那么预以解决商讨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开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那么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公司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资本的%;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效劳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当;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置、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那么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那么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那么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合同成立就生效是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原那么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附条件或期限,等条件成就后或者期限到来时再生效此时,应当注意条件和期限的区别,并且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地阻止条件的成就,否那么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那么视为条件不成就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对于需要一定事件的发生或遵守法定的形式或程序前方才生效合同,对方有无能力保证条件的实现如果合同签订后尚未生效,应谨慎向对方作出任何履行行为 我国法律对于某些特殊合同规定了生效要件,只有在具备这些要件时,合同才能生效例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前方能生效如果没有这些批准手续的话,合同就会一直处于成立了但不生效的情形这些程序上的风险需要引起相关的重视,由专人负责监督实施,尽量杜绝此类风险的出现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应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当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的途径假设是合同中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条款,那么仲裁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