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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标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标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归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 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成心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假设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当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归还的贷款本息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局部在原贷款利率的根底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局部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假设有缺乏抵偿局部,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缺乏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方案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当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编号年字第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当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那么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消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假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那么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假设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缺乏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方承当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