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汽车买卖合同合集九篇汽车买卖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汽车买卖合同9篇,欢送阅读与收藏 卖方 买方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 买方应于20xx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当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当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当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相关的合同范本·楼房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车位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买方(章) 地址 甲方(卖出方) 乙方(买入方) 丙方(监管方)房地产展销效劳 第一条甲、乙双方买卖的房屋位于新区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号,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本协议所示资金监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至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该房地产转移登记,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监管购房款为
(1)一次性全额付清
(2)全额分期付清
(3)首付款加dai款
(4)局部款元 第四条根据甲、乙双方相关协议,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市支行帐号,具体付款方式、金额、期限如下 年月日前/后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年月日前/后日第二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年月日前/后日第三次向丙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入房款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经三方协商,按以下第款处理,甲乙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一)丙方应在乙方全额监管房款划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且丙方收到《市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所示受理日期后第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应从交易中心收到补件之日起计算),通知甲、乙双方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遇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监管房款中的局部款项作为交房尾款,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甲、乙双方办妥物业交接手续出具书面意见后,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
(三)甲、乙双方自办dai款,那么本协议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额监管款项到帐后第日(以银行到帐凭证所示日期为准)由监管方通知甲、乙双方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甲方全额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后,甲、乙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十日内同时到场至丙方处领取监管房款及乙方产权证;如逾期不领,丙方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乙双方,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无法同时至丙方处同时领取,丙方视作甲方或一方自动放弃权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单方发放监管房款或产权证 第七条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过程中,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因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转让交易过户登记,不予登记书一经作出,丙方通知甲、乙双方,并于不予登记书作出日内向乙方退还已收房款,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八条假设甲乙双方于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但因故终止该房地产交易,或由甲、乙双方所签《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登记终止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九条丙方实行房款监管后,不能对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该房地产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裁定、决定如发生丙方所监管房款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非为丙方原因而依法冻结造成丙方不能将监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条丙方对房款的监管不意味着对乙方付款义务承当保证责任;丙方对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与房地产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问题均不承当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假设因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监管方未能及时完本钱协议委托事项,那么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负相关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因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中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当责任本协议自然终止,已收监管费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条监管费用为元,由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如委托丙方办理dai款、产证等其他事宜,具体见附页 第十四条 1. 2.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并由乙方按协议约定将监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收到全额监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产权证后,自行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 联系方式 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 联系方式 日期 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证件号 联系方式 日期 鉴证方(盖章)房地产交易中心 甲方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 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元,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归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当保险工程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致使甲方承当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缺乏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那么,甲方保存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当.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平安、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缺乏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缺乏局部向乙方继续追偿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假设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当或分别承当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以下乙方地址或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2、乙方上述地址或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假设乙方提供地址、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那么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管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出借人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丙方担保人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3.借款利息按月息计算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质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现金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及利息的归还本借款及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4.担保人责任本合同规定担保人签字后在甲方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具有独立代替借款人归还所有借款和违约赔偿金的责任和义务,担保期限直至本合同规定款项全部还清为止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归还本借款,那么从逾期之日起,除按月息外,对未归还局部额外加收/天的违约金第二项抵质押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1.抵质押物车辆由甲方负责移动到与乙方商定的专业的停车场内放臵保管,停车费用由甲方承当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臵税、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臵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那么可以变卖抵质押物以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第三项其它规定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当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后即刻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担保人 年月日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年月日,甲、乙双方在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年月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其他
4、以下车辆工程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或手排挡 新车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局部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元 乙方不再承当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那么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置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效劳代办费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公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那么必须到达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根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平安性,而无平安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平安操作方法、平安装置的时效、平安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平安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置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当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说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那么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效劳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置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以下第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那么本合同生效;否那么,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甲方(出卖人)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买受人) 住所(址) 联系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厂名称出厂时间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元,大写 数量台 车辆总价元,大写 运费元,由方承当 出库费元,由方承当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效劳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效劳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局部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年月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口
(2)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效劳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效劳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根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2委托效劳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以下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以下事项(打√)
(1)代办拍牌口
(2)代办按揭口
(3)代办保险口
(4)代办上牌口
(5)代办装潢口
(6)代办其他工程
二、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元,大写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元
(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效劳,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假设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元,车船税元,购置税元,费元,其他元,合计约元代办费元 5.代办装潢装潢工程及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元 6.代办其他工程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当,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效劳完成期限年月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效劳,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效劳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领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缺乏局部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当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假设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那么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置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汽车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 车价 1.乙方向甲方购置车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置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1.乙方向甲方购置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置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公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根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置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假设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当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假设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当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当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假设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当 8.乙方假设变更住址及联系,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那么应承当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当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当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假设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假设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 联系 年月日 乙方 联系 年月日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汽车品牌颜色甲方赠送配置生产地车辆单价(元) 型号规格数量(台)乙方选购配置生产厂家车辆总价(元) 合计金额X大写X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当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平安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根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XX市人民zf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XX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那么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一)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二)交车地点X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效劳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根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效劳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效劳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当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应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
六、
(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平安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fapiao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当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局部车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二)在年月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说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当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当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假设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那么应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效劳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置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当违约金元,违约金缺乏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违约金缺乏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局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效劳□
(一)双方地址、假设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当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局部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当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一份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联系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置之日起,年月日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置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当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置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